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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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淄博香奢宜品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套家具衣柜橱柜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
2、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1-370393-89-03-577786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不设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宜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木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3、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2110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行列,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故建设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
4、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庵头村村委西400米。该项目已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组织的联审,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2201-370393-89-03-577786),项目选址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相关要求;该项目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
5、、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庵头村村委西400米,根据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中的名单,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文昌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5),北起萌山水库大坝,南至环湖南路,西至环湖西路,东至环湖东路。本项目位于红线区东北侧约6.1k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所以本项目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淄博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图见附
6、图5。(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2020年度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本项目所在区域PM25PMIo、NO2环境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该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该区域浅层地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1I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范阳河,该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383-2002)中IV类标准。本项目废气经过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
7、合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表1-1本项目与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淄环委办(2021)24号)符合性分析类别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煤电等企业按期退出。3 .生态红线外淄川省级风景名胜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条例森
8、林公园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控。不得在生态红线内开展城镇化、工业化等有损害主导生态功能的活动。I、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2、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4 .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
9、用。5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污染物排放管控L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 .化工、塑料
10、、建材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6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扬尘管理。本项目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建设项目。2 .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一般固废填埋场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3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11、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1、本项目周边多为企业,本项目厂区地面已采取硬化等措施2、本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境安全保障。5 .疑似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污染地块不得开发建设。6 .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对周边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4、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2本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号)(鲁环发(2019)146(一)推
12、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热熔胶、吸塑胶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
13、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涉及有机废气排放,从源头加强控制,主要表现为使用低VOCs含量的热熔胶、吸塑胶,负压风机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
14、目使用的含VOCs物料储存于包装桶中符合3.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项目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符合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项目含VoCS物料为热熔胶、吸符合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
15、装应符合机械安全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塑胶,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求集气罩的设计、安装按照GB/T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JGJ/T14I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采用二级
16、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等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素。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含卤素的有机废气,在使用直接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处理工艺时,宜采用急冷等方式减少二嗯英的产生。使用臭氧发生器等基于臭氧发生原理的治污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7、(HJ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项目含VoCS物料为热熔胶、吸塑胶,生产过程产生的VOCs,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o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涉VoCS的原料为热熔胶、吸塑胶,生
18、产过程中加强了对无组织废气的控制,物料储存、输送等均进行了密闭,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符合装置处理后实现有组织排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一)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密闭,涉及VOCs废气产生工序上方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项目无工
19、艺废水产生。符合积极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制药、农药行业推广使用非卤代嫌和非芳香烧类溶剂,鼓励生产水基化类农药制剂。橡胶制品行业推广使用新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燃油、煤焦油等助剂。优化生产工艺,农药行业推广水相法、生物酶法合成等技术;制药行业推广生物酶法合成技术;橡胶制品行业推广采用串联法混炼、常压连续脱硫工艺本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使用的热熔胶、吸塑胶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三)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
20、。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有机液体进料鼓励采用底部、浸入管给料方式,淘汰喷溅式给料;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保持车间密闭,不涉及固体颗粒状物料符合(四)严格控制储存和装卸过程VOCs排放。鼓励采用压力罐、浮顶罐等替代固定顶罐。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重点区域大于等于5.2kPa)的有机液体,利用固定顶罐储存的,应按有关规定采用气相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储罐存储符合(五)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
21、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步加强除臭处理本项目使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属于国家规定的可行性工艺符合(六)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退料、吹扫、清洗等过程应加强含VOCs物料回收工作,产生的VOCs废气要加大收集处理力度。开车阶段产生的易挥发性不合格产品应收集至中间储罐等装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非正常工况废气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符合置。重点区域化工企业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VOCs治理操作规程与关于日P发淄博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E1号内通知淄环委办(2021)(一)提高源头替代率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22、进一步使用低VoCS物料,从源头上减少VoCS产生量。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汽修行业要推广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建筑装饰行业要推广低(无)VOCs标准的涂料;推广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农药使用量,减少VoCS逸出和挥发,加快绿色溶剂替代轻芳元和有害有机溶剂,大力推广水基化、无尘化、控制释放等剂型。各区县要严格把关源头替代备案审查,原则上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查都合格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凡是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备案资格。本项目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使用的热熔胶、吸塑胶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符合(二)提高废气收集率按照“应收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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