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500吨塑料管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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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4500吨/年塑料管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淄博冠洁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4500吨/年塑料管材技术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选填)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备
2、案)文号(选填)2205-370305-89-02-808848总投资(万元)56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3.6%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13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拟建项目所排放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连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齐鲁分公司乙烯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拟建项目500米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项目无须进行专项评价。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拟建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
3、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C)Cs,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场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拟建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连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齐鲁分公司乙烯污水处理场。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O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拟建项目用水来源于临淄区自来水管网,不设取水否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口。海洋直接
4、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项目。否规划情况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6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淄环审(2022)47号齐鲁化学工业区已被认定为化工园区,属于省政府公布的第批化工园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淄环审(2022)47号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范围为北起张辛路、胶济铁路,南至102省道、齐鲁石化厂区南边界,西至临淄区边界,东至清田路、辛化路,总面积36.50km2,不包含原省级经济开发区范围。我局于
5、2021年4月出具了关于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店东部化工区扩区有关问题的批兔,在齐鲁化学工业区现有3650km2基础上,将烯燃路以东、冯官路以西、工业园中路以北、一诺威公司以南区域的L834kn纳入齐鲁化学工业区。拟建项目与齐鲁化学工业区范围关系图见附图4.根据齐鲁化学工业园区规划,项目厂区位于已建成区,用地性质属于三类工业用地,拟建项目符合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园区准入条件符合性: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厂区内现有“100OOUa电缆专用料、4500ta色母粒、2(XX)0ta新型环保母料”环保手续齐全
6、;根据化工区行业准入清单,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准入要求(见表1-2)。表12拟建项目与化工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一分类Ll具体内容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行业原则上新上非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为塑料加工业,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改建,不属于新上剧毒化学品项目:不属于核燃料加工,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造;拟建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范围符合新上剧毒化学品项目核燃料加工,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造。其中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区乙烯联合化工区大武
7、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允许类之外项目。炼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允特种油及仓储区许类之外项目。内,不属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允许类之外的项目。工艺及产品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符合2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行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Efl发山东省化工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8、工作方案等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号)相关规定的项目。拟建项目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为塑料加工业,不属于前述所列项目.符合3不能落实新增污染物倍量减排的项目。拟建项目执行控制区内区域倍量替代。符合污染控制1排放的废水中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导致具有生态环境风险的。拟建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符合2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项目。拟建项目不会产生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符合3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区域污水处理场接纳标准的
9、项目。拟建项目生产工艺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连同生活经市政管网进入齐鲁分公司乙烯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0符合4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且采取的污防措施不合理的。拟建项目有机废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为塑料管材加热挤出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在造粒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处理合格后经排气筒排放。符合5固废、危废产生量大,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与项目营业额比例不合理的、具有环境管控风险的。拟建项目危废处置费用相对营业额较小,不具有环境管控风险。符合6具有重大环境风险、且无法采取有效拟建项目不构成重大环符合防治、应急措施的。
10、境风险。综上,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所用设备、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政办发201135号文中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项目实行备案制,临淄区审批服务局己进行项目登记备案(2205-370305-89-02-808848)
11、。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拟建项目所在厂区位于齐鲁化学工业园区,用地性质属于三类工业用地。拟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拟建项目已取得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和齐鲁化学工业区相关证明(详见附件9、附件10),符合雪宫街道办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符合齐鲁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不涉及土地规划问题。(2)拟建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属于允许类项目。(3)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关系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的控制区(详见附图6),项目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
12、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一序号区域准入项目负面清单及企业搬迁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全区域全部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炼油、化工、医药、农药、稀土、采矿、采砂、采石、造纸、制革、印染、建筑陶瓷、燃料、炼焦、炼硫、炼硅、炼汞、电镀、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设置禽畜养殖厂、养殖小区;禁止建设工业固体、液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拟建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为负面清单之外项目。符合2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现有的建设项目进
13、行环保提升改造。拟建不属于新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符合拟建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符合性见下表。表3拟建项目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项目准入符合性分析政策政策规定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情况淄政字(2019)26号一、同意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修复区北侧边界调整为昌国路东延长线,西侧边界调整为冯北路及其延长线。同意
14、对控制区南部进行微调,控制区南部的西侧边界线主要参考现状道路,南侧边界线主要参考十化建区域太河水库三干渠。调整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面积共122.52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3.95平方公里,生态修复区为32.48平方公里,控制区为41.11平方公里,缓冲区为34.97平方公里。二、同意将核心区、生态修复区内准入负面清单行业中的工业企业搬迁完成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其他事宜继续按照淄政办字(2018)46号文执行。根据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生态修更区边界调整后范围图,拟建项目地址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执行控制区准入要求。符合淄政办字(2018)46号文具体规定控制区内,在
15、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下,允许现有工业项目按照高端终端、高质高效原则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扩能,新建、改建产业延伸和产业配套项目。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由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进行替代,不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内的污染物总量。符合淄政字(2019)36号文具体规定按照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能新增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拟建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不属于新增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符合
16、不同意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进行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替代,原则上不能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的污染物总量。拟建项目位于控制区内,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进行倍量替代,不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污染物总量。符合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文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
17、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I)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判定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m2,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2)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拟建项目位于齐鲁化学工业区孙家工业园路西10米,不属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距离最近的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
18、线区约8.3km。(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判定根据2021年1月27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1年第1期“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不满足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拟建项目周围地表水体为乌河,乌河该河段已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类标准;根据淄博市2021年1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评价结果显示该区域浅层地下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zTl4848-2017)In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产生的循环冷却排污水连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
19、排至齐鲁分公司乙烯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故拟建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现状影响较小。根据2021年09月11日、12日山东恒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厂区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7dB(八),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9dB(八),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拟建项目在加热挤出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车间内DAO(H排气筒排放,造粒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通过3#车间内DAoo2废气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
20、放。拟建项目固废分类处理,危废暂存危废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拟建项目治理措施成熟可靠,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只要企业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判定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用水量860ta,年用电量232万kWha,水、电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可以接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拟建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区,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博市实行“三线一单”
2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属于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及符合性见下表:表1-1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30520007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齐鲁化学工业园区行政区划: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单元面积(k):62.77序号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三2间布局约束1.1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人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项目。符合1.2严格控制钢铁
22、、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煤电、钢铁等企业按期退出。拟建项目不涉及。符合1.3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拟建项目位于淄博冠洁塑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建,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项目厂区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1.4按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要求,执行超采区管控要求。拟建项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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