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低VOC高性能涂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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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6万吨/年低VoC高性能涂料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嘉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30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六、结论76附表77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备案证明附件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承诺书附件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情况承诺书附件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申请附件七:建设项目土地证明附件八: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关
2、于山东嘉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6万吨/年低VOC高性能涂料扩建项目总量调剂的说明附件九: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围社会情况图附图三:营业执照附图四:德州市省级生态红线分布图附图五:现场照片附图六:平面布置图附图七: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八: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6万吨/年低VOC高性能涂料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涂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
3、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2-371425-89-01-227673总投资(万元)2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1320项价置况专评设情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
4、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鲁环审【2009】97号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鲁环审20225号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是2002年3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位于德州市齐河县县城东北。原山东环境保护厅于2009年9月出具了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其规划是以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等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综合性开发区,是齐河县经济增长点,总规划控制面积35kn?,规划边界:东起齐济边界,西至老倪河,南起济邯路线,北至园区北路。省政府核
5、准面积为7.6k四至范围:东起李家岸干渠,西至孙庄路,南起济邯铁路,北至四分干渠。划规环及竟响价合分斤境影评符性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月30日发布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本次跟踪评价针对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跟踪性分析,与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时开发区面积,范围一致。省政府批复的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机电、食品。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在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基础上,形成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开发区规划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焦斌次中
6、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为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婴路以东,园区北路以南,属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C264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涂料制造,符合开发区工业用地规划及产业定位。一、政策的符合性: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麒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为“C2641涂性与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涂料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析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
7、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已通过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2-371425-89-01-227673,0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土地政策的符合性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婴路以东,园区北路以南山东嘉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鲁政字(2023)38号),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调整后为1497.12公顷,共三个区块
8、。区块一:核心区,面积1397.87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济聊高速,南到齐鲁大街东延,西至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至规划纬一路;区块二:齐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区,面积83.9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焦庙镇政府西侧,南至董庄村,西至华焦路西侧,北至国道309北侧;区块三: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面积15.3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朱家村,南至规划创业三路,西至建邦大道,北至王家村南。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区块一范围内,符合总体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
9、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拟建项目与上述文件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重要区。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3.75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9%,主要包括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12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个世界文化遗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
10、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齐河县生态红线区见表。齐河县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编号生态保护对象面积km2齐河县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8.83生态保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护红线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区YS3714251110020徒骇河1.53
11、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婴路以东,园区北路以南山东嘉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内,不在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定界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PM”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0g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zs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要求,即35gm30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
12、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实施二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本项目为涂料制造,主要能源为水、电、蒸汽,消耗量小,不属于高耗能产业,项目废气污染物VoCS等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
13、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严执行,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项目建成后正式排污前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能够满足大气环境高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与水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将德州市134个乡镇划分了167个水环境控制单元,根据划分结果,项目所在区域为晏北街道控制单元,管控分区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根据
14、管控要求,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锅炉废水都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到徒骇河。项目产品、原料、工艺等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落后产能,不会加剧当地水环境质量超标,项目为涂料制造,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范围。项目能够满足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
15、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与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将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划分为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其中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分为一般管控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将德州市70家企业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在70家重点管控单元名单内,管控要求: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
16、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与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齐河县禁燃区面积为13.03km2,根据重点管控区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
17、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满足重点管控区要求,符合能源资源利用上线。与水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全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
18、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根据地下水超采等状况,将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等区域,划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德州市全市属于深层承压水禁采区。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项目新鲜水用量不大,满足管控要求,不开采地下水,符合水资源利用上线。与土地源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窠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
19、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德州市土地资源利用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m2,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位于山东嘉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占用耕地和基础设施发
20、展用地,不会影响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目标,因此,项目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岸线资源管控的符合性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德州市纳入生态环境分类管控岸线涉及徒骇河、马颊河以及德惠新河的岸线,三条河流又细分为优先保护岸线、重点管控岸线、一般管控岸线,项目距离以上河流很远,符合岸线资源管控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
21、符合性一览表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止发设动要求禁开建活的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
22、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空间布局约束制发设动要拉限开建活的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
23、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改设、扩建入河排污口,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项目不位于前述敏感区域内,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项目。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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