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1万套铝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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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1万套铝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源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0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1万套铝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020-371482-33-03-06137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C2130金属家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0-33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18-21金属家具制造214建设性质的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2、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371482-33-03-061371总投资(万元)13200环保投资(万元)66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回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1213.2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张庄镇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关于设置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的通知审批文号:张政发20164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
3、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审查文号:德禹环函20213号规划及规1、与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园规划范围北至前王村,南至禹城东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南侧,西至杨庄村、杜庄村,东至IOI省道,总用地面积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07公顷(1750亩)。功能定位:以新旧动能转换为抓手,以“四新促四化”,推动产业协调融合发展,提升改造现有传统产业,建设成新型机械加工和金属制品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集聚区,促进现代新型产业协调发展的可持续的工业产业园区。产业定位:以新材料、智能机械制造业为主,食品加工业和不需要进入化工园区的精细化工
4、业。总体发展目标: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创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张庄镇”为重点,尊重生态优先、注重交通引导。打造两禹城市金属制品制造业、智能机械制造业基地和创新驱动型产业园区。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项目位置见附图1),属于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用地,不新增园区外用地,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根据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6),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要求。2、与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表1-1园区
5、入园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制造业金属制品33金属制品业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2金属工具制造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33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33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电镀、镀层等专业性作业加工禁入)337搪瓷制品制造X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智能机械制造34通用设备制造业341锅炉及原动机制造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6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7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8通用零部件制
6、造34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4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5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9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6汽车制造业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81电机制造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4电池制造X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6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7照明
7、器具制造388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注: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表1-2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Cl3农副食品加工业C139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淀粉制品除外)C17纺织C1713棉印染精加工C1723毛染整精加工C1733麻染整精加工C1743丝印染精加工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C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1皮革糅制加工C1931毛皮糅制加工C22造纸和纸制品业C221纸浆制造C222造纸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企部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
8、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14再生橡胶制造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1水泥制造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1炼铁312炼钢314铁合金冶炼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2贵金属冶炼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32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33金属制品业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的电镀、镀层等专业性作业加工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4电池制造C41其他制造业412核辐射加工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属于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内项目。项目主要生产建筑装饰用铝制金属板,属于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行业
9、,根据表1-1、表12分析,属于园区优先进入行业,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所列行业。综上所述,木项目符合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3、与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3与规划环评及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至前王村,南至东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南侧,西至杨庄村、杜庄村,东至101省道,总用地面积约为107hm2,约合1750亩。本项目德州市禺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属于张出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新建项目。符合规划期限2020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本项目为
10、2022年新建项目。符合产业定位以新材料、智能机械制造业为主,食品加工业和不需要进入化工园区的其它精细化工业。本项目为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属于园区优先进入行业,涂料制造行业为允许进入,均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所列行业。符合规划经济目标202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203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工业产值可达35050万,有助于产业园区规划经济目标的实现。符合规划布局规划以工业用地为主。本项目建设符合总体布局要求。符合包设评意划建环导规的目指对含项的见1 .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开展环评时,应以本规划环评的结论及本审查意见作为其环评依据之一。2 .入区建
11、设项目重点关注特征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本项目以对照规划环评报告书和审行意见进行符合性分析,项目废水无特征污染物产生,项目废气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RTO”装置处理后排放。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金属家具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鼓励类行业,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行业,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371482-33-03-061371)见附件5。2、土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
12、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地理位置见附图1),建设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活动(土地证见附件4)。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项目;根据禹城市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见附图6),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张庄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等有关精神,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建设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条件,从源头
13、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禹城市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情况见表l-4o表14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2)YS3714021110039德州鳌龙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禹城市1.01YS3714021110040如意湖水库禹城市1.06YS3714021110
14、041山东徒骇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禹城市10.35YS3714021110042徒骇河禹城市0.05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经对照分析,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如意湖水库(YS3714021110040),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北侧11.5km;本项目位于山东徒骇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YS3714021110041)东北侧12km处,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选址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与德州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示意图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属于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单元;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一般管控单
15、元,属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一般管控单元。表_5项目与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气境线大环质底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对现有的涉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新建、改
16、建和扩建项目需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和集约高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43号),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大气污染物处理后能满足(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符合环质底戋水境量M水环境工业污染一般管控区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
17、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属于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金属家具制造行业,不属于表列行业。符合壤境险控线土环风防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一般管控单元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划分为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其中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区分为一般管控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将德州市70家企业划分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在70家重点管控单元名单内,为一般管控单元,项目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3)资源利用上
18、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等资源,项目运营过程中电年消耗量为100万度,新鲜水年消耗量为112O.4311天然气年消耗量为35.952万m3。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1-2号,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可知,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见表1-6,项目与张庄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7,德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5。表16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
19、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谯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潘
20、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七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谯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大运河山东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导则(试行)。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和
21、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目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已
22、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止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闱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本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张庄镇科创智谷产业园BL2号,项目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符合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
23、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己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枳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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