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思韵洁电声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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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思韵洁电声配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5-441305-04-01-58060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工业基地联发大道北面68号(厂房4)11楼1101地理坐标(东经:114度16分20.171秒,北纬23度7分50.43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0电子器件制造397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改建4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2、1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4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5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大气:项目不涉及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2、地表水: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3、环境风险:项目无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4、生态: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5、海洋: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规划名称: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空间发展总
3、体规划审批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规划情况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空间发展总体规划的批复,惠府函201916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粤环审202023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与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空间发展总体规划仲恺片区规划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Ll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对照分析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优
4、化产业园产业发展结构、规模和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入园,推行典型行业清洁生产和提高园区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保证东江水质安全。项目为喇叭配件生产,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东阁排涝站排渠,汇入梧村河,再汇入甲子河,不会对东江水质产生影响。同时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面积约为55.9平方公里,规划包括国际合作产业园、创新和总部经济区、科创产业区、先进智造产
5、业区等4个组团。根据中韩(惠州)产业园核心组团空间发展总体规划,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区片区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光电、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半导体、人工智能、激光、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科技孵化、研发创新、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为主要产业方向。根据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产业功能分区示意图(详见附图15),本项目位于先进智造产业区,根据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发展指引图(详见附图16),项目所在园区产业方向为以物联网、大数据、商务金融、智能制造等为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产业功能规划。综上分析,项目与中韩(惠州)产业园
6、仲恺片区规划相符。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项目与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表1-2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IR告书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中韩(意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严格保护涌湖湿地公园,禁止在湿地保育区内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
7、徙通道、鱼类涧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等活动。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开展排放污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及湿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者填埋固体废弃物等活动。项目选址不在潦湖湿地公园保育区内,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不属于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等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敏感区周边新建、改扩建涉及高健康风险、有毒有害气体(H2S、二嗯英等)排放项目(城市民生工程建设除外)。本项目不涉及高健康风
8、险、有毒有害气体(H?S、二嗯英等)排放。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禁建设开发活动侵占农用地。本项目不占用农用地。区域内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采用最佳可行污染控制技术。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环境
9、风险防控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重点施行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资源开禁止新建扩建耗煤项目;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力争受体敏感区全部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管理。本项目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发效率要求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风能、生物质成型燃料、液体燃料、发电、气4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综上分析,项目与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要求相符。3、与中韩(惠州)
10、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粤环审2020237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3与(等环审2020237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粤环审2020237)要求本项目情况1鉴于区域纳污水体现状水质指标,水环境较为敏感,建议园区结合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片区产业定位、结构、布局,合理控制开发时序、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切实落实污染物削减计划;应在近期规划实施并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结合依托的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有序开展中远期规划实施。同时,惠州市应继续做好流域水环境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以及养殖业清退等工作,推动潼湖水、甲子河
11、、陈江河等流域环境功能恢复和水质持续改善。近期园区生产废水排放量控制在21830吨/日以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2进一步优化园区用地规划。入园工业企业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必要时在工业企业与园区内、外的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之间设置防护绿地。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管理要求,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建设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根据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7),项目所在用地属于一类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3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入园项目应符合产业定位和国家、
12、省产业政策,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不得引入印染、糅革、造纸、石油化工以及专业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项目属于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不属于印染、糅革、造纸、石油化工以及专业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4园区企业应尽量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等综合治理的要求,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以电为能源,属清洁能源,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5按照分类收集和综
13、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6完善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园区和区域三级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项目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
14、求。综上分析,项目与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粤环审2020237号)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从事喇叭配件的生产,不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中,本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也未被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选址合理性
15、分析项目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工业基地联发大道北面68号(厂房4)11楼1101,根据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该厂房不属于违章、违规建筑。项目用地不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项目各项染物排放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3、环境功能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环境噪声限值;位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本项目在运营服务期内有噪声、废水、废气等污染排放,在确保噪声、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符合功能区划条件下,本项目选址不与环境功能区相冲突。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16、)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和广东省“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查询所得,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中“ZH44130220005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11。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管控措施及环境保护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根据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
17、厂及管网建设PPP项目(第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纳污水体东阁排涝站排渠Wl、W2监测断面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梧村河W3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梧村河W4监测断面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外,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甲子河W5、W6监测断面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纳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严格落实各
18、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电能,由当地市政供水和供电,区域水电资源较为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不超出资源利用上线。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查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根据清单要求,可依法平等进入,因此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冲突。
19、本项目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工业基地联发大道北面68号(厂房4)11楼UOL属于“ZH44130220005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11),根据重点管控单元,对比企业所在区域现状如下: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4与(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结论1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主导产业为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新能源、人工智能等产业。1-2.【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1-3.【产业/禁止类】严禁引入印染、
20、糅革、造纸、石油化工以及专业电镀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1-4.【其他/限制类】入园工业企业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必要时在工业企业与园区内、外的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之间设置防护绿地。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管理要求,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建设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I-L本项目不属于鼓励引导类行业。1-2.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和许可两类事项目录中。1-3.本项目不属印染、糅革、造纸、石油化工以及专业
21、电镀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1-4.本项目所在工业园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管理要求。符合2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儆励引导类】园区企业尽量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2-1.本项目生产涉及的能源为电能,属于清洁能源。符合3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继续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以及养殖业清退等工作,推动淹湖水、甲子河、陈江河等流域环境功能恢复和水质持续改善。3-2.【大气/综合类】入园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3-3.【大气/综合类】强化VOCs的排3-1.仲恺区政府已推动涌湖水、甲子河、
22、陈江河等流域环境功能恢复和水质持续改善。32.项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3-2.项目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控制废气的排放。3-4.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符合放控制,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4【固废/综合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3-5.【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
23、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设置危废间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3-5.项目涉及VOCs排放,通过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项目VoCS排放量进行控制。4环境风险管控4-1.【风险/综合类】完善园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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