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自动化密闭式散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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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假发制品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禹城杰森商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假发制品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482-89-01-655154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39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243*-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
2、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面积(11f)144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为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2年9月被山东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4年7月更名为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国函2015171号),正式批准德州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评文件: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
3、:关于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为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位于禹城主城区东部。规划面积为25.871km2,规划范围为南起赵牛河,北至北外环,东起京福高速公路,西至通衢路。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供水、供电完全能够满足要求;污水管网已经铺设完毕,废水可以进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以生物制品、纺织、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以食品加工、机械加工为次主导产业,包装装潢印刷符合园区准入条件。本项目位于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4、发区内,属于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假发制造),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符合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准入条件及土地利用规划。根据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0号)关于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关于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方类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供水水源以自来水公司引黄水库水和地下水为主,严格控制企业开采地下水,加快李三尖水库、第三水厂的建设,逐步关闭现有企业自备水井,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和
5、污水资源化利用信息技术与调度平台,优先使用地表水,积极开发利用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取用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符合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排水系统,强化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入区企业的生产废水要尽可能考虑在厂内处理后综合利用,确需排放的要在厂内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要求后经市政管网送禹城市污水处理厂或规划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要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1)拟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现有厂区
6、内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了排水系统;(2)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f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送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3)拟建项目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符合集中供热。采用新园热电厂为供热热源,确保热电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应于2010年年底前替代现有的小燃煤(油)锅炉。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拟建项目生产上热源由电提供,不建设锅炉。符合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所产生一般工业符合区内生活垃圾依托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其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7、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项目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环境保护管理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新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印染、化工等耗水量大、污染较重的项目
8、原则上不得入区。入区项目要做好厂区防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不属于印染、化工等耗水量大、污染较重的项目,符合园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厂区已进行了防渗工作,对地下水影响较小;拟建项目待审批部门审批后开工建设,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符合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重视并切实加强高新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高新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区内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在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围建设隔断、截流围堰,杜绝泄漏
9、物料进入环境;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环境安全。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完善相关设施;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符合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禹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及审查意见。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属于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假发制造),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已在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投
10、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代码为2304371482-89-01-6551549,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以及土地证明,以及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相应用地,也不属于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国家该行业用地定额标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
11、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l-2o表2选址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分析结论土地利用符合性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根据禹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用地现状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供水、供电供水管网、供电设施齐全。排水拟建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水烫废水共同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项目周围没有大的污染源,且项目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间污染物产生
12、量不大,废气、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可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水烫废水共同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30m的杨桥社区,拟建项目的建成运行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选址合理。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
13、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拟建项目建设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的符合性分析与生态红线的符合性分析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表LI-I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类汇总表可知,禹城市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鳌龙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YS3714821110039)如
14、意湖水库(YS3714821110040)s山东徒骇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YS3714821110041)、徒骇河(YS3714821110042)。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项目不在德州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一般生态空间的符合性分析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
15、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项目未包含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属于YS3714822310001德州市高新开发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与该区域管控要求符合性见下表:表3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控别管类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
16、376-20I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拟建项目不产生颗粒物废气。符合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拟建项目三联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拟建项目为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假发制造),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实行等量替代。符合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
17、氮燃烧设施。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生产上热源由电提供,不设锅炉。符合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并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符合水环境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送量管控分区汇总表,项目属于YS37148222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与该区域管控要求符1表4与水环境质量底线及4:管控方案表2.2-1德州市水环境质10026-市中街道控制单元-水环境工E生见下表:江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工污重管区水境业染点控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
18、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产生环节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水烫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送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能够满足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土壤环境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
19、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建设用地重点管控单元:在一企一档的基础上在风险源周边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定期进行土壤污染物监测,在风险源和厂区周边设置长期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对于已明确存在土壤污染的建设用地,应依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并明确应修复治理措施。本企业不在德州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核实和增补名单内,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符合德州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要求。综上,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拟
20、建项目属于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假发制造),项目用水由禹城市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能源资源消耗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所用原辅料中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满足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50号)中关于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4)与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综合管控单元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表
21、4.1-1,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ZH37148220003)属于重点管控区。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假发制造),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与单元的符合性分析表5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8220003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22、。2 .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科研、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3 .徒骇河禁止新设入河排污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4 .工业项目建设应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5 .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内上下游产业链,突出产业协同优势。6 .限制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项目建设。控制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禁止机制砂、机制石子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7 .控制高耗水、高耗能(特别是煤炭)工业项目建设。符合。1 .拟
23、建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南路中段北路(岩飞木业院内一号车间),不属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3 .拟建项目不新设入河排污口。4 .拟建项目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中产业准入要求。5 .拟建项目为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项目(假发制造),充分考虑开发区内上下游产业链,突出产业协同优势。6 .拟建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7 .拟建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特别是煤炭)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约束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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