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14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九江市称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九江市短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7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35六、结论13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38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备案通知书附件4法人身份证附件5“一期”环评批复附件6“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7排污许可证附件8居民同意项目建设书附件9用地文件附件10修水工业
2、园宁州项目区(芦塘)控制详细规划批复附件11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12修水县绿色科技食品产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3九江市短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14九江市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附件15九江市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平面布置图附图3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项目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5修水县生态红线图附图6修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8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9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件10地下水分区防渗图一、建设项目基本
3、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九江市炬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项目代码2211-360424-04-01-822951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切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1-360424-
4、04-01-822951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面积(Ji?)137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要素判定依据判定过程判定结果大气环境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鼠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为粉尘、非甲烷总嫌。不涉及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无需设置地表水环境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直排无需设置.地下水环境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
5、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无需设置区生态环境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无需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0.0032Vl,详见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章节无需设置.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修水县工业园宁州项目区(芦塘)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修水县人民政府(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水县工业园宁州项目区(芦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修府字20205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
6、)文件名称: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原九江市环境保护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九江市环保局关于江西修水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九环评字20144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位于修水县中心城区以东、北至自然山体、南至高速公路连接线、西至义乌返乡创业园、东至安溪水。芦塘项目区以机械电子、食品加工、服装生产等产业为主导,逐步向低能耗、低污染产业过渡的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现代化产业园。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规划用地控制规模385.59公顷。本项目选址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
7、项目区,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属于芦塘片区未列明产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颗粒物,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与园区规划相符。(2)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芦塘项目区规划用地面积为385.59公顷,规划区作为修水工业园中的一个子区,工业用地占据了整个规划区的大部分用地,面积为213.42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55.35%。根据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位于芦塘工业区,属二类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规划。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属“C42
8、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类,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四十三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款中“废旧汽车拆解”项目,且其所用的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之列。(1)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检索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本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类建设项目,且其所用的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之列。检索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工业类报废汽车拆解之列。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已取得修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市炬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回收拆
9、解项目立项的批复(2211-360424-04-01-822951)因此,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1)选址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本项目选址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o3538.338,北纬29。-16.170”,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区域环境
10、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2)用地性质的相符性本项目选址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根据现场踏勘和企业提供的租赁协议,项目所在地土地规划利用图,项目用地范围属于二类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外环境兼容性分析项目东面为修水县科目二考场,南面为江西修水养蚕人实业有限公司和江西修江王酒业有限公司,西面为黄金家具厂和闲散民房(民房距离厂界最近距离约8m,与本项目新能源生产线距离约102m共5栋民房,其中2栋常年无人居住),北面为修水县顺机动车辆检测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厂区周边无敏感型企业,与外环境兼容性较好,并且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能做到达标排放。(4)
11、建设条件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根据工业园规划和现场踏勘,该工业园路网齐全,交通便利,市政供电、供水、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满足企业生产、生活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不涉及生态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有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地大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H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符
12、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建成后,将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已接通供水、供电管网,且供应量足够本项目的需求,本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且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性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
13、18】112号),本项目不在修水县在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与其相符性见表1-1;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2;根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修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序号门类大类中类小类一、限制类产业目录1A农、林、牧、渔业01农业Oll谷物种植Olll稻谷种植202林业021林木育种和育苗0211林木育种30212林木育苗4024木材和竹材采运0241木材采运50242竹材
14、采运6025林产品采集0251木竹材林产品采集703畜牧业031牲畜饲养0313猪的饲养804渔业041水产养殖0412内陆养殖9B采矿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9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890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10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2贵金属矿采选0921金矿采选11093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1鹤铝矿采选12093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3放射性金属矿采选1310非金属矿采选业101土砂石开采1011石灰石开采14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5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612其他采矿业120其他采矿业1200地热资源及其他未列名的自然资源的开采17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3植物油
15、加工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18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19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7陶瓷制品制造307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20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3黑色金属铸造3130黑色金属铸造21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7电子元件制造397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22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1电力生产4412水力发电234414风力发电244415太阳能发电25K房地产业70房地产业701房地产开发经营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26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8公共设施管理业785公园和游览景区
16、管理7852游览景区管理二、禁止类产业目录IC制造业17纺织业174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工2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2022纤维板制造32023刨花板制造4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1电力生产4411火力发电对照修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在修水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中。表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
17、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内,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为与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水水
18、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
19、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工程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项目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省区。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工程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
20、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O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12去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号
21、点发展负面清单内。表13本项目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是否符合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内,属于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码头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内,不属于自然保护核心区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
22、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内,不属于风景名胜区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本项目位于修水县工业园(芦塘)项目区内,不属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符合5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能源 汽车 回收 拆解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96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