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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海南金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谷粮食种植基地烘干厂热风炉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群珠村西侧地理坐标(E:109度52分32.936秒,N:19度48分28.32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H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一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一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区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
2、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16.7施工工期(月)2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面积(m2)1799.7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同时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在自由贸易
3、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3号)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商务部令第3号公布)规定的范围之内。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产业政策。2、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群珠村西侧。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海南金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用地合规性分析的意见”,经核对澄迈县总体规划图(空间类2015-2030年),本项目用地性质为“IV级保护林地”、“其他农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经核对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该粮食烘干设施地块不
4、涉及占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件4)o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具的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本项目使用澄迈县国有林地(详见附件5)。此外,项目用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详见附件7)。综上所述,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用地基本符合用地规划。3、项目与澄迈县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相关规定相符性分析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府办(2017)230号),将澄迈县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年)中的澄迈县县城中心区划定为澄迈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本项目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
5、居群珠村西侧,不属于澄迈县县城中心区,即不属于澄迈县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同时,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中规定的“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情形。本项目热风炉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配置高效袋式除尘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4、与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符合性分析根据琼府(2022)8号文提出:“第四条: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且符合国家和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的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六条严格开发空间管控,城镇开发边
6、界内详细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市县总体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经批准并将规划数据库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纳入全省“一张蓝图”后,作为相关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审查的依据。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规划林地的,应按规定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根据在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等手续齐全。同时,项目符合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附件“开发边界外建设项
7、目准入目录中的乡村振兴项目(农产品初加工等配套项目情形。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中的相关管理要求是相符的。5、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符性根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省将加大工业企业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包括: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颗粒能源工程建设,到2015年底,海口市、三亚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各市县
8、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化工、造纸、制药等产业聚集的工业园区,通过电厂机组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项目建设集中供热(冷)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本项目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热风炉并按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设施。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符合上述要求。6、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2月26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项目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工业污染防治第十九条:本省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9、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支持和鼓励排污单位选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禁止类、限制类产业。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业。本项目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热风炉,并按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设施,所选用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的可行技术。符合扬尘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道路保洁应当采用低尘作业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喷雾等措施,并根据道路扬尘控制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降低道路扬尘污染。项目对原
10、有电热风炉进行拆除,重新安装生物质热风炉。本项目主要进行稻谷烘干作业,建设的燃生物质热风炉配套高效除尘设备。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高空有组织排放。符合7、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17号),并制定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1年6月30日,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澄办发(2021
11、)22号)。本次评价根据澄迈县及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原则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根据在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查询,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详见附图5)。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要求。(2)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热风炉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自家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12、6-2008中的相应标准;营运期对当地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本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污染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会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的限制,符合澄迈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经查询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可知(详见附件9“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本项目属于澄迈县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码:ZH46902330001。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与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一般管控单元的分区管控措施是: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
13、加强农业面源、城镇生活污水等污染治理。本项目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群珠村西侧,属于五大片区中的北部片区(包括海口、澄迈、文昌3市县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控方案对北部片区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为:加快推进企业入园,逐步搬迁园区周边居民。对建材等行业实施精细化管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行新能源车替代燃油车,加快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强化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镇新建排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禁止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本项目属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在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污染物防治
14、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关于一般管控单元及北部片区生态环境管控的要求。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琼环函(2021)287号),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的相符性见下表1-2,项目符合准入条件。表12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的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6902330001单元类型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类型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维度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 .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
15、要求: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3 .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4 .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本项目不属于全省要素类(-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中所列举的限制或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情形。2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
16、、有色金属冶炼及建材等6个行业类别认定。本项目为稻谷烘干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3 .项目运营过程不会产生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符合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In类(严格)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或煤制品、重油、渣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木柴、木屑、秸秆、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燃料的设施。5.对区域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报改造成依法关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工业炉密综合整治。全面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工业炉密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修源或
17、集中供热。6.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6.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使用期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更垦。4.项目配备生物质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废气经高效除尘设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高空有组织排放。项目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做农肥,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5 .项目热风炉使用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废气经高效除尘设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
18、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6 .本项目为稻谷烘干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L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 .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现有企业改扩建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区域内最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 .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设施。4 .现有企业改扩建提高节能环保入门,实施区城内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实施清
19、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区城内现存的高污染项目。1.项目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要求:筛分、烘干稻谷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项目配备燃生物质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配套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设备处理:废气经高效除尘设施处理后可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4.改扩建项目设有生物质热风炉为烘干机进行供热,热风炉的热风不与稻谷进行直接接触,热风炉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
20、4)符合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风险管控1 .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防范用地使用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绿色可持续修灵,加
21、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强化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1.本项目生活垃圾、热风炉配套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湿稻谷筛分过程产生的杂质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窑灰渣存放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建设单位拟在厂区东北角设置危险废弃物暂存间1座,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所有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本项目用地为“IV级保护林地”、“其他农用地”和“乡
22、村建设用地“,已获得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使用国有林地许可。项目生产设施用于稻谷烘干,不产生生产废水,员工生活废水依托自家化粪池处理后,清运做农肥,厂区化粪池做防渗漏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对于土壤环境污染的风险极小。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背景海南金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谷粮食种植基地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群珠村,占地面积126.45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123.75亩(稻谷种植地,位于群珠村东侧),配套设施用地2.7亩(稻谷烘干厂用地,位于群珠村西侧)。海南金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谷粮食种植基地烘干厂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群珠村西侧,占地面积1799.75m2.现有项目主要建设
23、1栋稻谷烘干厂房,建筑面积约1800m2,厂房内建设1条稻谷烘干生产线,配备有卸粮坑、提升机、初清筛、刮板机、烘干机等生产设备,以3台电热风炉(单台当量O.5th)作为供热设备对湿稻谷进行烘干作业,年烘干湿稻谷4500吨,年产干稻谷约3405吨。项目收处湿稻谷的服务范围为澄迈县福山镇及其周边农户种植地,项目烘干后的稻谷,直接外售县军粮供应站作为储备粮。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10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846902300000094,详见附件3)。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时填报的占地面积为3200m2,实际建设占地面积仅为1799.75m2,项目位置不变。建设内容由于现有
24、3台电热风炉供热能力满足不了生产需求,且设备维护运营成本较高,因此,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建设单位拟停用拆除现有3台电热风炉并更换为4台燃生物质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同时扩大生产规模,将现有年烘干湿稻谷4500吨(年产干稻谷约3405吨)提升为年烘干湿稻谷6000吨(年产干稻谷约4540吨)。本项目热风炉改扩建是在现有生产车间原电热风炉位置进行更换并扩大生产规模,无新增占地,生产工艺及其他生产设备均不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属于D4430热力生
25、产和供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热风炉改扩建是将现有生产车间原电热风炉进行更换,将现有3台电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更换为4台燃生物质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作为供热设备对湿稻谷进行烘干作业,本次改扩建新增生产规模为年烘干湿稻谷1500吨(年产干稻谷约1135吨),扩建后全厂年烘干湿稻谷6000吨(年产干稻谷约4540吨)。改扩建后无新增占地,全厂
26、生产工艺及其他生产设备均不发生改变。本项目改扩建前后变化情况见表2-1o表21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备注现有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烘干车间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800m2,设置卸粮坑1个、初清筛1座、粮食烘干机H台、电热风炉3台、提升机1台等,用于稻谷烘干,年烘干湿稻谷4500吨,年产干稻谷约3405吨。将现有3台电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更换为4台燃生物质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作为供热设备对湿稻谷进行烘干作业,本次改扩建新增生产规模为年烘干湿稻谷1500吨(年产干稻谷约1135吨),扩建后全厂年烘干湿稻谷6000吨(年产干稻谷约4540吨)。其
27、他保持不变,依托现有已建工程。本项目热风炉改扩建是在现有生产车间原电热风炉位置进行更换并扩大生产规模,改扩建后无新增占地,全厂生产工艺及其他设备等情况均不发生改变。辅助工程危废暂存间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分类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改扩建项目新增储运工程仓库占地面积IOom2,与烘干车间共用同一厂房,用于产品干稻谷暂存。依托现有/公用工程供电市政供电管网依托现有/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依托现有/排水厂区四周建设截流沟,将初期雨水引流收集至项目地势较低的西侧雨水排放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内不设办公生活区,
28、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依托现有/供热项目烘干车间内设置3台0.5th的电热风炉供热。本次改扩建将现有3台电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更换为4台燃生物质热风炉(单台当量0.5th)。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内不设办公生活区,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依托现有/生。员工为附近群珠村村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自家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废气治理电热风炉无废气产生。项目燃生物质热风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袋式除尘组合除尘器处理后,经12m的排气筒(DAooI)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新增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无处理措施直接排
29、放。项目筛分粉尘、烘干粉尘通过密闭收集+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改扩建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存放至垃圾桶,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依托现有/固废治理/项目仓库内设置1间固废暂存间。其中,热风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项目生产车间内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m2)o设备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分类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改扩建项目新增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依托现有/3、产品方案本次改扩建新增生产规模为年烘干湿稻谷1500吨(年产干稻谷约1135吨),扩建后全厂年烘干湿稻谷6000吨(年产干
30、稻谷约4540吨)。产品方案见下表22。表2-2改扩建后全厂产品方案变化情况一览表产品名称现有规模改扩建部分增加的规模改扩建后全厂规模储存方式稻谷(干燥后含水率要求W13%,本项目按13%计)3405吨/年1135吨/年4540吨/年大部分烘干完成后立即运走,少量暂存于仓库,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项目建设规项目现有生J目将现有3台电改扩建后扩大生J模合理性:产规模为年烘干湿稻谷4500吨(年产干稻谷约3405吨),改扩建项热风炉更换为4台燃生物质热风炉后供热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规模至年烘干湿稻谷6000吨(年产干稻谷约4540吨)。现有项目稻谷烘干机共11座,每座每次最多可烘干湿稻谷30吨
31、,烘干机全部同时作业可一次烘干稻谷330吨,烘干湿稻谷6000吨需要烘干机全部同时作业约19次,每次烘干时间平均为26h,项目年生产时间集中在四个月左右约120天,改扩建后项目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可满足建设规模需求。4、原辅料用量表23改扩建后全厂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类更原辅料名称现有使用量改扩建部分增加的量扩建后全厂使用量来源储存方式、地点原料湿稻谷(含水率34%)4500la1500ta6000ta农户直接运至厂内卸粮坑厂内不储存辅料成型生物质颗粒185ta62ta247ta外购袋装储存于仓库(1)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成型生物质颗粒:项目热风炉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主要由秸秆、稻草、稻壳
32、、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等以及“三剩物”经过加工产生的柱状环保新能源燃料,检验报告详见附件8。是在常温条件下利用压辐和环模对粉碎后的生物质秸秆、林业废弃物等原料进行冷态致密成型加工。原料的密度一般为O.lO.13tm3,成型后的颗粒密度l.lL3tm3,生物质颗粒的直径一般为&10毫米,方便储存、运输,且大大改善了生物质的燃烧性能。(2)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使用量推算过程项目工艺需要使用生物质热风炉供热,对水稻进行烘干处理,改扩建后全厂年烘干湿稻谷6000吨。涉及处理阶段为含水率34%烘干至含水率13%,即需烘干水分约1448吨。水的汽化潜热为2260kJkg,则烘干此部分水需要热量32
33、72480MJ。项目所使用的成型生物质燃料低位发热量为16.58MJkg,燃生物质热风炉热效率约为80%,即推算出本项目年需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约247吨。项目稻谷烘干过程热量平衡如下:表24项目改扩建后烘干过程热量平衡表入方出方类别数量(MJa)类别数量(MJa)热风炉燃料生物质燃烧过程产生总热量4095260稻谷烘干水分(含水率34%烘干至含水率13%)所用热量3272480损失热量822780图21项目改扩建后烘干过程热量平衡图5、主要生产设备本次改扩建项目将现有3台电热风炉更换为4台燃生物质热风炉,其余无新增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见下表25。表2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名称
34、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卸粮地坑系统/套1依托现有2卸粮坑提升机TD/TG5033台1依托现有3组合振动筛及支架平台SMR-50型台2依托现有4刮板机/套1依托现有5低温循环烘干机5HPS-3OB台11依托现有6平板输送机/套1依托现有7燃生物质热风炉5L-904本次改扩建新增备注:本项目湿粮在烘干机中使用热风干燥,去除物料水分,控制其热风温度不超过38。烘干机的供热源为燃生物质热风炉,由4台热风炉提供热量;热风炉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热烟气经过热交换器后不与烘干物料直接接触;烘干机末端设置风机,收集的清洁冷风通过烘干机前段的热交换器升温后直接加热湿稻谷。以此去稻谷中所含的部分水份,
35、最终将其含水率控制在13%左右(含水率要求W13%,本项目按13%计)。6、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工程:给水由乡镇给水管网提供。排水工程: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内不设办公生活区,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员工为附近群珠村村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自家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雨水:厂区四周建设截流沟,将初期雨水引流收集至项目地势较低的南侧雨水排放口外排。(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线路接入,供电能满足生产要求。(3)供热项目烘干车间内设置4台0.5th的生物质热风炉供热,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7、工作制度及人员定额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保持现有
36、定员6人,均为周边村民,不在厂区食宿。水稻分为早、中、晚稻,年收获时间集中在四个月左右,因此本项目年生产时间约120天每天工作8ho8、项目总平面布置本项目总平面布置结合工艺流程、运输及物流合理、生产管理方便,同时以尽量发挥生产设施作用、最大限度节约土地的原则进行布置。项目厂区不设办公生活区,厂区主要为生产区域。生产区域主要包含西侧的烘干车间、热风炉区;南侧的原料卸料区;东北侧的仓库、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项目东南侧设置主要出入口与乡道直接连接,便于货物运输。厂区各个功能区设置道路,布局明确。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4。9、物料平衡分析项目改扩建后主要生产工序物料平衡关系图表如下:
37、表26项目改扩建后主要生产工序物料平衡表投入产出工艺名称物料名称数量Q)类别数量Q)烘干稻谷(含水率34%)6000产品烘干后的稻谷(含水率13%)4540干燥蒸发水分1448筛分杂质12蒸发水分1448筛除杂质12图22项目改扩建后物料平衡图(ta)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营运期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2-2所示:成型生物摩覆拉:注:G-废气、N喉声、S国度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3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说明:(1)卸料湿粮经过车辆运输至厂区过磅称重后,倾倒至地埋式卸粮坑,粮食自流入斗式提升机,通过提升机机械输送至清理筛。产污环节:谷物在卸料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颗粒物)。
38、(2)清理筛分对原料进行去杂,去除茎秆、沙石等杂质,项目采用圆筒初清筛。产污环节:筛分过程中产生筛分废气(颗粒物)、清理杂物、设备噪声。(3)烘干湿粮在干燥机中使用热风干燥,去除粮食中的多余水分,全程自控,干燥均匀,烘干时控制温度不超过38C。烘干机配套热风炉,由热风炉提供热量,热风炉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热烟气经过热交换器后直接排放,不与烘干物料接触,属于独立热源。烘干机末端设置风机收集的冷风通过烘干机前端的热交换器升温后直接加热粮食(项目使用生物质热风炉热效率为80%)。烘干系统的目的是去除粮食中的所含的部分水分,将其控制在安全水分以下(含水率要求13%,本项目按13%计)
39、。烘干后的粮食使用输送带输送,再由铲车转移至仓库内储存。产污环节:热风炉烘干过程中产生烘干废气。(3)输送储存从干燥机下部经皮带输送机送至指定位置直接装车运走,少量袋装暂存于仓库,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一、现有项目概况海南金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谷粮食种植基地烘干厂位于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居群珠村西侧,厂区占地面积1799.75m2,项目主要建设1栋稻谷烘干厂房,厂房内建设1条稻谷烘干生产线,以3台电热风炉作为供热设备对湿稻谷进行烘干作业,年烘干湿稻谷4500吨,年产干稻谷约3405吨。现有员工6人。项目建设稻谷烘干生产线,于2018年8月建成。项目自建成运营至今,未有环保投诉情况发生。二、现有项目环
40、保手续履行情况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烘干厂项目于2018年12月建成投产,已完善环保手续,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10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846902300000094,详见附件3)。项目目前为停产阶段,目前项目原电热风炉已拆除,生物质热风炉待安装。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改扩建前,烘干厂项目无需申请排污许可证;本次改扩建后,本项目属于五十一、通用工序工业炉窑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其他工业炉窑属于简化管理。本项目在完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应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
41、台申办排污许可证。三、现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内不设办公生活区,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员工为附近群珠村村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自家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废气现有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卸料、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现状废气无处理措施直接排放,不满足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应进行整改。项目应整改为新增除尘措施,生产过程的粉尘应设置“密闭收集+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噪声现有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设备噪声主要来自提升机、圆筒筛、烘干机、热风炉等,其声级约为8085dB(八),项目仅在
42、昼间进行生产作业,将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厂房内,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座减震,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现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清理筛分产生的石子杂草以及设备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理筛分产生的石子杂草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机修产生的废机油较少,建设单位自用于厂内设备齿轮润滑,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处理措施不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项目现状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以及危废暂存间,应进行整改,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以及危废暂存间。四、整改措施项目现有环保措施排查结果及整改措施详见下表。表27环保排查及
43、整改措施一览表序号排查结果整改措施、要求1污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厂区内不设办公生活区,厂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员工为附近群珠村村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自家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无2大气现有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卸料、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现状废气无处理措施直接排放,不满足相关的环境管理要求。整改要求新增除尘措施,生产过程的粉尘应设置“密闭收集+重力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3固废现有项目生活垃圾、清理筛分产生的石子杂草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机修产生的废机油较少,建设单位自用于厂内设备齿轮润滑,废机油属于危险
44、废物,处理措施不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厂区现状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以及危废暂存间,不符合环保要求。整改要求按规范要求新增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暂存一般固废: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防渗、防雨、防漏处理。,噪声现有项目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座减震,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无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常规污染物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数据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质量数据等。因此,本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
45、状引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6月2日发布的2021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澄迈县的数据进行分析空气质量达标判定如下:澄迈县2021年全县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lo)、细颗粒物(PM2。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Hg8gm26gm14gm3,MM(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4gm3,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7mgm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表3-1澄迈县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污染物年济价指标现状浓度(gm3)二级标准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5608.3达标No284020达标PMio267037.1四小PM25143540达标CO(mgm3)日均浓度的第95仃分位数0.7mgm34mgm317.5达标O3H最大Sh平均浓度的第90H分位数质鼠浓度11416071.3达标域境量状区环质现根据上表的统计结果可知澄迈县2021年全年环境空气SO2、NO2、PMoPM”、O3和CO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委托海南绿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24日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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