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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理工职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理工职业大学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具体指导下的研究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全校性学生组织,代表XX理工职业大学全体研究生的权益和意见。第二条本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会联合章程和X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X市学生联合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
2、共同奋斗之中。秉承“X”的校训精神,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全心全意的为同学服务,为同学提供发展平台,引导同学成长成才,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第四条XX理工职业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一)加强研究生会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科学、民主、高效的管理,努力开创研究生会工作新局面。(二)坚持开展科技文化教育,倡导科学精神,破除封建迷信,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三)建设创新、进取、求真、务实的学风,为协助学校争创国内一流综合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四)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自身修养和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引导校园文化向健康高雅方向发展,丰富研
3、究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要求,维护研究生的政当权益。(六)大力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七)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和交流,扩大我校影响,提高我校声誉。第五条本会维护本章程的尊严。本会的一切规则、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本会一切组织和会员都必须遵照本章程。第六条研究生会工作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中,注重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并提出指导建议,研究生会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需经过审核。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凡取得XX理工职业大学学籍的全
4、日制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研究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第八条会员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合理的批评和建议。(三)有权对研究生会干部实行合理的监督和批评。(四)有权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会提供的学术、文娱和体育等设施和条件。(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保护和委托申诉。(六)本会会员应享有的其他权利。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二)努力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科学研究等任务。(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第三章组织和职责第
5、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在校党委的领导及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参与校园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研究生代表大会,向全体研究生负责。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由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征求各方面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和X市学联递交有关学生代表大会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应该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第十二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设,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
6、院、年级,不足三人的按三人计。研究生代表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60机研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第十三条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职责(一)听取并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二)修改并通过研究生会章程。(三)讨论并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四)收集、审查和通过大会代表的意见和提案。(五)选举产生新的研究生会委员。第十四条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一)对研究生会和研究生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享有听取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二)对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候选人有审查权、建议权和选举权。(三)倾听并反映本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认真
7、履行职责。第十五条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研究生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因特殊情况,在主席团成员意见一致情况下,可增开全体会议。第十六条研究生会委员会职责(一)研究生会委员会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向党委研究生工部请示汇报工作。(二)选举产生新的研究生会主席团。(三)研究生会委员会对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进行咨询和监督。(四)筹备下届研究生(代表)大会。(五)如果委员因毕业或其它原因不再担任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工作,由该委员所在学位点推荐和研究生会委员会提
8、名,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经过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通过,增补为委员会委员。第四章执行机构第十七条会执行机构由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组成,工作架构为“主席团+部门模式”。第十八条主席团成员X名,设执行主席X名,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成员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向校党委、X市学联报告。第十九条本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业优秀。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
9、委研究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第二十条本会由1名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指导校研究生会组织工作;聘任研究生工作部专职干部担任校研究生会组织秘书长。第二十一条本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工作部门,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应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导下确定。校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研究生会组织的成员不少于50机研究生会下设X个工作部门,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成员设置负责人X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X人。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X人,不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岗位。第二十二条每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任期从上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起,至下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止。第五章研究生会干部第二十
10、三条研究生会干部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强、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第二十四条研究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和考核。第二十五条研究生会干部必须规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九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Fl)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
1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无课业不及格情况,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六)严格遵守研究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七)作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党悟和能力。第二十六条组建以研究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第二十七条落实学生会研究
12、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研究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官僚”等问题。研究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研究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告。充分发挥研究生会参与校园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如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概不承担。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研究生会全体成员需认真学习贯彻全
13、国学联X大会议精神并实施实质性举措,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第二十九条研究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干部任免须经研究生委员会讨论,过半数以上同意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方可聘任或免职。第三十条研究生会部长级以下干部因各种原因调动或离职后,其岗位人选的补充由主席团根据干部的条件,采用招聘考核的方式选任。特殊情况,由主席团直接提名聘任。第六章奖惩和表彰第三十一条研究生会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会以一定方式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三十二条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第三十三条研究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对任职期间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干部,研究生会可根据有关干部任免规定做出处理,必要时报院党委、学工处和院团委做出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理工职业大学研究生会。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X年X月X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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