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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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根据国家“双一流”建设部署以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双一流196工程”为引领,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为“两个先行”提供强大的基础性
2、、战略性支撑,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浙江力量。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浙江省一流学科(以下简称“省一流学科”)是指列入认定建设的高水平学科(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一流学科(A类)和一流学科(B类)。第四条本轮省一流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从2023年开始至2027年年底结束。到建设期末,全国一流学科总数达到60个以上,学科整体实力和水平快速提升。省高水平学科(登峰学科)主要建设目标为冲击国家“双一流”或A+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主要建设目标为A类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主要建设目标为B及以上学科;省一流学科(B类)主要建设目标为区域高水平特色学科。第二章建设原则第五条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布局。主动对接国家和浙
3、江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促进学科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优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结构。第六条坚持问题导向,内涵发展。找准特色优势,加强资源聚集,强化有组织科研,打造一流学科团队,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建设优秀学科。第七条坚持结果导向,绩效驱动。强化对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重点考核目标实现程度和标志性成果产出,加强动态调整,实现资源配置与建设绩效挂钩的良性互动。第八条坚持改革导向,创新机制。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引导高校结合学科发展需求,多部门协作加强建设投入和政策支撑,探索建设学科特区,推进交叉融合,激发学科活力。第三章建设任务第九条培养高质量优秀人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基
4、础学科人才培养能力,加强科研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迭代升级“新昌模式: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探索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第十条打造高水平学科团队。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紧密对接“鳏鹏行动”计划、“双百行动”计划等人才工程,创新“大师+平台+团队”高端人才引育新模式,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加快引育战略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打造高水平团队和梯队。第十一条建设高层级学科平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加强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科创平台的协作发展、融合发展。积极布局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
5、文科实验室、省高校新型智库、省高校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第十二条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瞄准学科前沿,围绕“(F到力”的突破,开展原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基础研究。强化有组织科研,积极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力争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和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第十三条提升高效能社会服务。主动对接重大战略需求,促进学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与现代产业结构布局更加契合。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加快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第十四条加强高品质国际交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顶级科研机
6、构的实质性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支持优秀人才进入有公认度的国际组织、学术机构任职或兼职,开展学生交换、学分互认和联合培养。第四章运行管理笫十五条省教育厅是省一流学科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省一流学科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遴选、评估、调整和验收等工作;高校是省一流学科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校内统筹、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省一流学科建设所需的政策支撑;省一流学科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建设目标。第十六条建设周期内,高校申报提交的“十四五”省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内容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原因,确
7、需调整建设内容和目标任务的,须经学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同意。第十七条立项建设的省一流学科对照建设方案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开展省一流学科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经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第十八条经学科自评后,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对高水平学科(登峰学科)开展年度评价,2025年对各类型省一流学科开展中期评估工作,2027年对各类型省一流学科开展期末验收工作。第十九条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周期内实行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评价结果靠后或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的学科进行警示、降档或调整出支持范围。第二十条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将省一流学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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