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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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23)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豫建联办(2020)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路径,积聚发展动能,以高质量发展成效助力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建筑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综合运用政策激励、项目带动、
2、市场培育、科技引领、金融支持等手段,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积聚新优势、科技创新跃升新高度、建筑工业化实现新发展、绿色建筑迈上新台阶、营商环境得到新优化、安全质量保障呈现新局面,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取得明显成效,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城市”示范标杆。洛阳建筑业品牌效应进一步彰显,成为全省建筑业转型发展排头兵和新型建筑工业化重要典范。转型发展积聚新优势。建筑业产值年均增幅1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对GDP贡献率10%以上,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总
3、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10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100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家,年产值5010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总部经济取得新发展,建筑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科技创新跃升新高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分支机构等高能级平台在我市落地运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工作深入推进,建筑业研发投入稳步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建筑信息模型(Bl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建造等数字技术全面应用于建筑产业,政府投资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o建筑工业化实现新发展。以机械化为基础,装配式建造和装配化装修为主要形式,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新
4、型建筑工业化取得明显成效。建成2个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结合产业结构升级、产品研发提质逐步调整装配式建筑占比;围绕工业地产和产业园区落地,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逐步提高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占比。我市建筑企业与中建院在洛分支机构建立建筑工业化产业技术联盟,确保汝阳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取得新突破,机器人、大数据、物联网、5G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建筑领域得到融合应用。一一绿色低碳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虬积极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工作,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带头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
5、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确保2030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各县区建成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项目3个。一一营商环境得到新优化。全面开展涵盖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及从业行为的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市统一、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联合图审”“告知承诺制”“限时联合验收”等惠企减负政策落细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覆盖率100%,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投标、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覆盖率100%,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
6、优化。一质量安全保障呈现新局面。健全完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互相衔接、协同、联动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指导式、跟进式、嵌入式、服务式监管成为常态。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减少。建立健全房地产销售与房产质量联动机制,房建领域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有序。工程质量责任和安全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显著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稳步有序落实。三、主要任务(一)实施企业培优扶强工程,推进建筑业转型提质。1.扶持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项目股份制改革,打造一批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地方国资与
7、特级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或进行股权改革,依申请赋予该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鼓励本地市政企业与具有市政特级资质的外地企业在洛组成企业集团,培育1-2家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优选市政企业集团。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发改委2 .推进企业资质升级。在资质审批权限范围内,对我市重点建筑业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申报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的,不考核人员和企业业绩。重点建筑企业可直接申请市级审批权限的资质覆盖范围内二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有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其他专业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我市建筑业企业首次晋升特级资质奖励60万元,首次晋升一级施工
8、总承包资质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3 .优化企业参建方式。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如市政公用、交通、水利、医疗、教育、工业及能源等工程项目,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保障房、综合场馆、文化旅游等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均应合理划分标段,积极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承接工程。鼓励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EPC等模式投资建设,本地企业股份权额不低于35%或承担的工程量不少于工程造价50%的联合体,可享受本地重点企业在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保证金差异化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鼓励有轨道交通工程经验的外地建筑企业与符合资质要求的本地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工程
9、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文物局、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国晟集团、国宏集团、轨道集团、文旅集团4 .鼓励企业增产创优。本市建筑企业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到60亿元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年产值75亿元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15万元;年产值50亿元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年产值20亿元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的,当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州杯”,且建设单位和施工
10、单位、监理企业已事先在合同中对优质优价奖励做出约定的,经批准后可从项目概算中列支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奖励经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5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域外大型建筑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的,优先满足企业用地、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企业在我市注册工业园区建设基地或单独建设企业总部基地的,可将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规划为科研用地,按照科研用地性质予以安排。域外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我市的分别给予200万元、60万元奖励;域外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我市设立二级总承包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属于特级资质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其独立法人子公司200万元奖励,属于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的一次
11、性给予其独立法人子公司60万元奖励。对于总部设在我市的外地大型建筑企业高层次管理和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我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优先安排房源。对随迁人员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给予照顾。受奖励企业五年内迁出本市的,追回全部迁入奖励资金及相应利息。域外大型建筑企业将总部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子公司的(须为该企业的区域性总部),依申请依法依规赋予其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交通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6 .引导企业转型拓展。引导建筑业企业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铁路等重点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拓展业务。鼓励
12、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企业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政府或国有投资的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未来社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鼓励建筑业企业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业务。推动本地高资质建筑业企业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加强合作,共同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7 .支持企业域外发展。积极推动30家以上基础条件好、发展意愿强的企业纳入省级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各县区设立建筑业“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境外、省外、市外市场,对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在本地
13、申报收入的市外项目,以上年度为基数,每增加1亿元,奖励20万元。培育一批经营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市场情前景广阔的“专精特新”小微建筑业企业,作为大型企业和建筑市场链条的补充。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8 .培育行业人才队伍。鼓励建筑业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培养一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建筑业管理人才。支持建设省级建筑类职业技能实训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智能建筑等新产业培训以及具有建设行业特点的专项技能培训。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等专业建筑工人培训力度,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14、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引进的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各类优惠补贴以及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规定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二)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工程,积聚建筑业发展优势。9 .协调中建院分支机构在洛注
15、册。支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在洛注册成立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培育成立绿色建造创新中心。探索通过政府平台参与、国企注入、社会资本投资的模式,争取该院国家空调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太阳能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建筑节能检验检测中心和“碳达峰”研究院中原分院、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中原分院,及早在我市注册落地,为推进全市建筑业绿色转型提供理论指导、技术支撑和发展平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 .鼓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创建,鼓励特级(综合资质)建筑业企业争创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一级(甲级)建筑业企业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
16、术中心,专业企业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项目每项最高补助30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及科研投入,支持开发绿色建筑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税收文件执行。支持建筑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三)实施政府投资引领工程,改进建筑业承包模式。11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各级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
17、工程总承包。支持市政府所属可承担公益类建设项目的各投资运营类公司成立工程管理公司,申请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引导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转型,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获批后,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为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除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对合同约定的包干部分,结算时不予调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健委、文物
18、局、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国晟集团、国宏集团、轨道集团、文旅集团12 .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全过程发包,政府和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应用BlM技术的项目带头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对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投资的全过程咨询单位,鼓励建设单位按产生效益相应比例予以奖励。支持专项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成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全领域以及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卫
19、健委、文物局、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国晟集团、国宏集团、轨道集团、文旅集团13 .推动设计咨询服务提标提质。推行设计咨询招标“按质择优、优质优价”,推广采用团队设计方式选择设计单位。推动系统化集成设计,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研究利用参数、生成式设计软件,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和审查中的应用。推进勘测过程数据采集数字化,强化原位测试先进技术的工程应用。研究制定提升勘察设计综合品质的政策措施,评选展示优秀勘察设计作品。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教育局、文物局、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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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加快 推进 建筑业 质量 发展 实施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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