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全文及事项清单.docx
《贵州省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全文及事项清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全文及事项清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贵州省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一)实施范围贵州省行政区范围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满足相关条件的,可在申请取水许可时实行告知承诺。如取水许可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依法提交相关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二)适用对象取水许可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的项目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施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1 .取用地表水的设计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的农业小型灌区或高标准农田;2 .年取地表水8万立方米以下的水产养殖项目;3 .取用地表水的流水养殖项目;4 .年取地表水10万立方米以下的农村居民生活取用水项目;5 .日取地表水
2、500立方米以下或年取地表水10万立方米以下的酒、饮料以及天然饮用水项目;6 .年取地表水5万立方米以下的其他项目。(三)不适用承诺制许可的情形1.高耗水、高排放项目;7 .采矿业项目(不含土砂石开采);8 .取用地下水的项目;9 .属流域机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的;10 跨省级行政区取水的;11 水利水电工程;12 取水许可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审批权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3、令第34号)、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规范省管河流及市(州)边界河流、湖泊取水许可的通知(黔水资(2015)13号)等规定的取水许可分级审批权限,在本级权限内实施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三、申请条件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和取水许可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取水许可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二)取水许可申请人重信守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四)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五)项目取水不涉及、不影响第三者利益或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应对取水行为可能引起的与第三者
4、的利害关系及处理利害关系的措施、方法以及与第三者的协商情况进行说明。(六)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用水定额指标管理要求。四、申请材料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取水许可申请人承诺书(试行)(原件1份、电子版1份)。(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书(试行)(原件1份、电子版1份)(三)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原件1份、电子版1份)。(四)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文件材料(原件1份)。五、实施程序(一)告知符合条件的取水许可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应当按照贵州省取水许可告知承
5、诺制告知事项清单(试行),一次性向取水许可申请人告知许可依据、法定条件、应当提交的材料、承诺的效力、监督和法律责任、诚信管理等内容。(二)申请人承诺取水许可申请人己经知晓和理解取水许可告知承诺的事项及相关规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对己知晓告知事项、法定条件、有关事项、愿意承担不实承诺和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三)审查与决定取水许可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要求作出承诺的,在申请取水许可时,不再需要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理流程,在审批时限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
6、决定。(四)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通过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取水许可的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发现取水许可申请人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取水许可行政决定,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并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取水许可申请人的取用水相关违法信息应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向社会公开。取水许可申请人以后的取水许可申请,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六、有关要求(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优化工作流程,结合实际缩短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时限,加强业务协同。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取水许可事项办结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取水许可告知承
7、诺制的有效实施。(二)取水许可申请人应对承诺和申请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的一致性,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并承担一切不实承诺造成的后果。附件:1 .贵州省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事项清单(试行)2 .取水许可申请人承诺书(试行)3 .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书(试行)附件1(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知(国发(十)贵州省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事项清单(试行)本行政许可为权限内取水许可申请,根据贵州省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黔水资(2023)14号),对于取水许可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申请取水许可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许可
8、依据本行政许可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2016)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十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十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
9、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8号)(十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十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25号)(十六)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12号)(十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6号)(十八)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规范省管河流及市(州)边界河流、湖泊取水许可的通知(黔水资(2015)13号)二、法定条件本行政许可事项
10、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一)取水许可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二)取水许可申请人重信守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四)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五)项目取水不涉及、不影响第三者利益或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应对取水行为可能引起的与第三者的利害关系及处理利害关系的措施、方法以及与第三者的协商情况进行说明。(六)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用水定额指标管理要求。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许可依据和法定条件,取水许可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取水许可申请人承诺书(试行)(原件1份、电子版1份)。(二)取水许可告知
11、承诺制申请书(试行)(原件1份、电子版1份)(三)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原件1份、电子版1份)。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需提供项目法人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文件;若不涉及第三者利益,项目法人需提供不涉及、不影响第三者利益的承诺书。(四)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文件材料(原件1份)。四、承诺的效力取水许可申请人愿意做出承诺的,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时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取水许可申请人在提交取水许可申请时,保证申请资料和相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保证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的一致性,所作承诺是取水许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取水许可申请人作出
12、符合上述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取水许可告知承诺书和必备资料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取水许可申请人不作出承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实施行政许可。取水许可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具有取水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取水许可申请人以后的取水许可申请,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五、监督和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通过取水许可
13、告知承诺制申请取水许可的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发现取水许可申请人不实承诺、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取水许可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取水许可申请人承担。六、诚信管理(一)对于存在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的取水许可申请人,将其失信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并纳入信用黑名单。(二)取水许可申请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取用水资源。因取水许可申请人不实承诺、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由取水许可申请人承担所有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附件2贵州省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水许可申请人承诺书(试行)取
14、水许可申请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信守诺,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并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取水许可申请人就申请取水许可的事项,现作出如下承诺:1 .本人(单位)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本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代表资格,明确知晓并同意本项目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水许可。2 .本人(单位)承诺,己明确知晓法律法规对申请取水许可的有关规定、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项目用水定额管控要求等无异议。3 .本人(单位)承诺申请取水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4 .本人(单位)承诺,本次
15、取水许可申请提交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形。5 .本人(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要求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计量设施并按要求定期检定或校准,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三同时”。6 .本人(单位)承诺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且试运行30天后,立即按规定向具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相关资料并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7 .本人(单位)承诺,按照取水许可申请批复文件以及取水许可证明确的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等取水条件取水,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要求填报用水统计数据,按时足额交纳水资源费,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用水监督管理。8 .上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推行 取水 许可 告知 承诺 实施方案 试行 全文 事项 清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08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