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及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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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林业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平、公正、规范地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林业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决定是否给予行
2、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具体种类和幅度的处置权。第四条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科学合理、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高效便民的原则。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行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对同类违法行为且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综合衡量因素相同或者相近的当事人,所适用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第五条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不得只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时限按照林业行
3、政处罚程序规定执行;简易程序的罚款数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依法组织听证或确需通过检验、检测、鉴定等技术手段调查取证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所需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第七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
4、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是指对公民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没收非法财物价值达50000元以上。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或者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
5、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六)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五)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六)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七)主动中止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有下
6、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二)当事人因残疾或者重大疾病等原因生活确有困难的;(三)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一)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二)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三)经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四)多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且已受过行政处罚的;(五)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证据的;(六)妨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暴力抗
7、法的;(七)对举报人、证人、行政执法人员有报复行为的;(八)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受特殊保护群体利益的;(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行政机关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快速、从重处罚。第十一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当事人具有多种裁量情节的,按照下列规则实施行政处罚:(一)具有2个或者2个以上从轻情节且不具有从重情节的,按照最低处罚幅度实
8、施行政处罚;(二)具有2个或者2个以上从重情节且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按照最高处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三)对既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又具有从重情节的,应当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二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法定情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时,应当在行政处罚意见书、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文书中说明理由,并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十三条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
9、改正违法行为,并应当提出改正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制作行政处罚文书时,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外增加附页,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本细则和裁量基准的情况、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否采纳等内容。第十五条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实施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第十六条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遵循国家“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改革,认真履行地方政府赋予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第十七条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并施行行政处罚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制度。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
10、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法制机构应当定期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复查或评查,在案卷复查或评查中发现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第十八条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建立行政处罚程序制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构成林业行政执法过错。对因行政执法过错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执法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对执法过错所
11、起的作用,分别追究相应的执法过错责任,主要包括: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分等。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瑕疵且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力的,不予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但应当纳入行政执法质量考评进行监督并予以及时纠正。第十九条裁量基准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不足”“超过”不包括本数。裁量基准中的林木数量以立木材积计算,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裁量基准中有关猎获物价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评估标准和方法,按照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和方法执行。违法情节和裁量阶次不易区分轻重的林业行政处罚事项未列入裁量基准。未列入的林业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按法律、法规
12、、规章的具体规定执行,裁量方法参照本细则的规定和基本原则执行。裁量基准实施过程中,行政处罚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条本细则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修正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林政法12018)3号)同时废止。附件: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附件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违法依据处罚依据违法情节适用条件裁量阶次具体标准备注1盗伐林中华中华人民共较轻盗伐林木从轻责令限补种树木木人民共和国森林法O.5m3以期在原的具体办和国森第七十六条第下或者幼地或者法按照市林法
13、一款:盗伐林树20株异地补林业局关第七十木的,由县级以下的种盗伐于重庆六条第以上人民政府株数市恢复植一款林业主管部门LO倍被和林业责令限期在原以上生产条地或者异地补2.0倍件、树木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0倍以上6.5倍以下的罚款。补种标准的通知(渝林生(2021)19号)的规定执行。一般盗伐林木超过O.5m3不一般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足1.5m3或者幼树超过20株不足50株的异地补种盗伐株数超过2.0倍不足3.0倍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超过6.5倍不足8.5倍的罚款。严重1.盗伐林从重责令限木1.5m3期在原以
14、上或者地或者幼树50异地补株以上种盗伐的;株数2.达到刑3.0倍事立案标以上准,但经5.0倍司法机关以下的决定不予立案、不予起诉、不予刑事处罚转为行政处罚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8.5倍以上10.0倍以下的罚款。2滥伐林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滥伐林较轻滥伐林木2m3以下或者幼树从轻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补种树木的具体办法按照市林业局关第七十木的,由县级50株以下种滥伐于重庆六条第以上人民政府的株数市恢复植二款林业主管部门LO倍被和林业责令限期在原以上生产条地或者异地补L5倍件、树木种滥伐株数一以下的补种标倍以上三倍以树木;准的通下的树木,可可以处知(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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