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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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2022年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22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强化市县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2022年完成有效投资10亿元以上,推进500个以上村庄建
2、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消除36条以上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推进500个以上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小微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在前端收集上,要实行冲厕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三股水”三管收集、能收尽收,雨污能分则分;在管网选材上,要优选PE、HDPE(B型)等新型管材,做到“一次建设、长久使用”;在建设质量上,县级政府要组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及抽验,把好工程质量关;在尾水资源化利用上,要因地制宜、就地
3、就近,实施生态补水或还田还林。要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存量设施实行挂账销号,及时改造设施设备、完善配套管网,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70%以上提升改造任务,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改造任务。要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自然村)一设计”要求,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推进500个以上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村庄名单见附件2),实施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批准实施,并于2022年4月底前报送省农污提升办备案。推进1455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
4、。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1)4号),推进全省1455个村庄通过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其中福州225个、厦门60个、漳州180个、泉州225个、三明州0个、莆田90个、南平州0个、龙岩180个、宁德165个、平潭30个。核查评估结果要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各设区市要结合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举报问题等,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对最终判定为
5、黑臭水体的,要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动态更新黑臭水体的位置、水体类型、黑臭范围,以及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污染来源和水质指标情况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22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负责的河段长名单。整治消除36条以上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已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312条农村黑臭水体要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2022年度内需消除36条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其中福州2条、厦门2条、漳州26条、泉州4条、莆田2条。(三)加快试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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