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建设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及对策(整理版).docx
《【精品文档】建设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及对策(整理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文档】建设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及对策(整理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及对策摘要:首先,对施工合同价款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及引起当前我国建筑领域工程价款纠纷的原因进行了概括总结,全方位的提出了解决工程价款纠纷的相关策略。关键字:合同价款纠纷对策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 .前言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投标书或工程预算书,由合同双方共同确定的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即为合同价款,它包括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两种计价方式。从近年建设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来看,除质量和安全等引起的纠纷外,结算纠纷也是极易出现又很难解决的。为使建设市场井然有序,
2、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认清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的规避价款纠纷显得极为迫切。2 .引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造成工程价款纠纷的原因是很复杂的,经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意识浅薄,缺乏法制观念,签订的施工合同存在缺陷和漏洞等“先天不足”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具有“先天”的不完整性,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承、发包双方只注重合同形式,不注重合同约束力,施工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前后不一,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不同的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规范之间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签订合同的一方不具备法人
3、主体资格的现象也存在,因而导致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更甚之,承发包双方之间因人际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合同,这种情况在负责人人事变动,或双方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则纠纷不可避免。(2) “烂尾工程”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因建设资金或其它问题,使在建项目难以继续而造成建设项目的停建、缓建,这就是“烂尾工程”。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有一部分是因为建设项目停建、缓建所造成的;有的项目一停数年,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也早已超过,建筑企业长期无法收回被拖欠的工程款。(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4、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是在现实中为避免法律法规及其行政管理的约束,在合同文本内容的制定和变更上打擦边球,在招投标中标后各订立两份合同,把符合招投标规定的合同给主管部门备案,私下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作为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有的甚至在招投标过程中订立三份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订立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疑难复杂情况,给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案件审判带来了一时难以解决的负面效果。(4)其他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施工企业在招投标中竞标成功,但发包人不按中标报价签订合同,发包人则要求再让利或带资、垫资等,施工企业为得到工程任务只好答应其苛刻条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文档 精品 文档 建设 施工 合同 价款 纠纷 对策 整理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10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