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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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珠港新城珠池港区东片00212地块合同编号:签约时间:一年月日签约地点:汕头目录第一章总则4*-*I*口5第三章标的宗地基本情况7第四章投资强度8第六章建设期限9第七章产业发展要求10第九章项目用地退出机制11第十章双方的权利义务14-1*J-J-IAI15第十二章保密义务16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4第十四章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7第十五章附则15协议当事人:甲方: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楼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一年一月日签订于广东省汕头市。第一章总
2、则根据汕头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公文号)公告(详见附件),本协议所涉编号的宗地(下称“标的宗地”)为专项用于生产性服务业建设、运营的现代产业用地。鉴于乙方于年月日经标的宗地【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程序,竞(投)得标的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标的宗地的开发建设,实现标的宗地的产业发展目的,甲、乙双方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规定,就标的宗地所涉及的投资、建设、发展等事项签订如下协议,作为标的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第二章术语定义第1条术语定义1.1 术语定义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
3、出现的先后排序):本协议:指协议各方主体就利用其竞(投)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建设,发展现代产业等有关事宜所签订的本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包括协议附件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现代产业:是指符合特区现代产业目录,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为核心的产业,不包括房地产业。法律(有关规定):指所有现行有效且适用于本合同标的的国家、东省、汕头市各位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投资强度: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二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实用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
4、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包括建筑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及其他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地价款。投产:指本协议乙方的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并投入运作。产值:指企业销售额。达产:指本协议乙方的建设项目生产运营达到设计预期水平。亩均产值:指乙方建设项目投产(达产)后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计算公式:亩均产值=项目投产(达产)后年产值项目实用地面积(亩)。亩均税收:指乙方建设项目投产(达产)后单位土地面积的税收值。计算公式:亩均税收=项目投产(达产)后年纳税总额项目实用地面积(亩)。税收包含乙方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及出口免抵税额。退出机制:指本协议甲方在乙方无法按约定履行项目建设和发展责任的情况下,依法收回乙方土
5、地使用权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违约责任:指本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法律规定的因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补救:指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为挽救、弥补或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等的措施。索赔:指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过错原因造成损失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书面形式:指协议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包括东海岸新城和珠港新城,总面积28.82平方公里(下称“直管区”)。1.2 其他在本协议中:元:指“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天(日):指日历天(日),开
6、始当天(日)不计入,从次天(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日)的截止时间为当天(日)24时。第三章标的宗地基本情况第2条根据汕头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公告,标的宗地基本情况如下:2.1 宗地编号:2.2 用地位置:珠港新城珠池港区东片00212地块2.3 用地性质: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2.4 使用期限:40年2.5 实用地面积:6824.90平方米(10.237亩)第3条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标的宗地的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确需变更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获批准后却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地块基本情况变更备案。第四章投资强度第4条
7、乙方应确保标的宗地上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每亩实用地面积不少于人民币14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圆)的强度(不含地价款)。第5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编制项目建设投资进度计划,并提交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乙方编制的项目建设投资进度计划若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拒绝备案并可要求乙方重新编制,直至符合为止。第6条乙方应保证按项目建设投资进度计划,完成相关的投资义务,并按季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第7条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标的宗地上项目实际投资强度、进度进行监督,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
8、处罚惩戒措施。第五章建设规模第8条乙方应根据用地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保建设项目达到以下标准:8.1 容积率:4.0V容积率W5.08.2 绿地率:20%8.3 建(构)筑物海拔限高:3105米8.4 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7299.60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W34124.50平方米,其中:商务用地总部办公(B2)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33101.50平方米;商业用地(Bl)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W1023.00平方米(不得建设服务型公寓)。85建筑密度:W50%,其中塔楼W35%8.6 其他:按挂牌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条件执行。第9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建设文件组织、开展建设,不得
9、擅自改变相关建设内容;确需改变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10条项目计容办公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97%。第六章建设期限第11条乙方应在标的宗地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第12条乙方应将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计划送交甲方备案。第七章产业发展要求第13条企业注册地变更限制及股权转让限制13.1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年内企业法定住所及税务关系不得迁出直管区。13.2 乙方承诺新增或变更的股东须为乙方或乙方母公司所属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并且新增或变更的控股股东符合现代产业用地准入条件。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的,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及
10、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权依约定不予以办理手续;同时乙方应退回并不再享受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享受的全部优惠及扶持奖励资金;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扶持奖励资金的,将依法收回其获得的专项资金,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4条业态要求乙方注重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综合华侨试验区产业经济现状与产业规划导向,以培育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总部经济发展为核心,按照高端化、品牌化、集群化、数字化的要求,着力培育有影响力的大产业,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提升总部经济集聚能力。加快建设包括区域总部、产学研合作试点、直播基地电商平台、产业设计中心、行业协会办公等商业设施,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加速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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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 经济特区 现代 产业 用地 项目 发展 监管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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