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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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水县人民政府白水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调整完善的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六、规划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县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的新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错误
2、!未定义书签。第三节规划调整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其他土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生态用地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一般农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独立工矿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错误!未
3、定义书签。第七节林业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节牧业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允许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限制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禁止建设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整治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镇(办)主要用地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镇(办)土地利用方向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4、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能源电力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水利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风景旅游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其他建设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行政体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监督规划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白水县规划目标指标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5、。附表2白水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3白水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4白水县分镇(办)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5白水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6白水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7白水县各镇(办)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8白水县各镇(办)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9白水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0白水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规划
6、调整完善,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总体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确保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编制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二、规划调整完善的任务(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白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对耕地减少过多、建设
7、用地增加过快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分析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等措施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明确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承载力和方向。(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重点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两减”指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一增”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调整,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建设用地的调整一是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二是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通过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遵循
8、耕地保护优先,按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进行调整;建设用地调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衔接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规划,合理安排“三生”空间;兼顾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结合土地综合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人口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新兴产业等用地,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用地。(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调整完善工作,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
9、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三、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二)政策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2014年);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2017年);4、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
10、4)18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8、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9、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10、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11、市县乡级土地利用
11、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三)技术标准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4-2010);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09);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1-2010);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5、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四)基础资料1、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渭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3、白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白水县土地利
12、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白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6、白水县城镇周边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7、白水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8、白水县相关行业规划和统计年鉴。四、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一)坚持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在本轮规划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分区,通过微调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二)坚持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按照布局基本稳定,保护优先,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优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将城镇周边、
13、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三)坚持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在管住总量、严格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结合用地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四)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和优化,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等突出问题。(五)坚持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涉及规划目标、规划布局重大调整和“三线”划定的
14、,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同开展工作。注重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注重与其它规划之间的协调,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五、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规划范围为白水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城关街道办和尧禾镇、杜康镇、西固镇、林皋镇、雷牙镇、史官镇、北嫄镇7个镇。土地总面积98394.81公顷(147.59万亩)。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14年。第二章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一、地
15、理位置白水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处于关中平原与陕北高原的过渡地带,因境内白水河而得名。地处东经109。1610”109。4557,北纬35。318-35。2710之间,东隔洛河与澄城县相望,南依五龙山与蒲城县相隔,西与铜川市印台区,北以黄龙山、雁门山为界,与宜君、黄龙、洛川三县相邻。辖区总面积983.94平方公里。二、自然概况县境内地貌复杂,地形破碎,表现为三山(西北雁门山、东北黄龙山、东南五龙山)盘踞,五嫄(大杨嫄、史官嫄、尧禾嫄、北井头原、雷村嫄)起伏,两河(南面白水河、东面孔走河)沿界通过,1178条沟壑纵横交错。嫄面从北向南倾斜,海拔相对高差4461568米,平均海拔850米左右。洛河由
16、西北向东南穿境而过,将县域切割成河南、河北两大块。地貌总体分为中低山区,黄土梁嫄、黄土台嫄和黄土沟谷四种类型。县域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无霜期207天左右。年平均气温11.4C,年均降水量577.8毫米。境内分布着洛河、白水河等49条河流和林皋、铁牛河等6座水库,水资源总量4956万立方米。境内土壤多属黄土母质,主要有褐土、娄土、黄土、红土等7个土类,质地良好,以轻壤和中壤为主。矿产资源以煤为主,石灰岩、红砂岩、陶土次之。三、社会经济概况2014年,全县总人口29479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7923人,农业人口146871人。全县完成生产总值60.96亿,人均生产
17、总值2154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1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24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2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7亿元。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结构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98394.81公顷(147.59万亩),其中农用地6599L17公顷(98.9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07%;建设用地7277.82公顷(10.92万亩),占7.40%;其他土地25125.82公顷(37.69万亩),占25.54%。一、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32805.71公顷(49.21万亩),占农用地的49.71%;园地18303.87公顷(27.46万亩),占2
18、7.74%;林地10833.76公顷(16.25万亩),占16.42%;牧草地1025.39公顷(1.54万亩),占1.55%;其他农用地3022.44公顷(4.53万亩),占4.58%。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6485.58公顷(9.73万亩),占建设用地的89.11%;其中,城镇用地1260.07公顷(1.89万亩),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9.43%;农村居民点用地5019.36公顷(7.53万亩),占77.39%;采矿用地195.68公顷(0.29万亩),占3.0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0.47公顷(0.02万亩),占0.16%。交通水利用地664.04公顷(1.00万亩),
19、占建设用地的9.12%。其他建设用地128.20公顷(0.19万亩),占建设用地的1.76%。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476.30公顷(0.71万亩),占其他土地的1.90%;自然保留地24649.52公顷(36.97万亩),占98.10%。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类型多样,适生作物广全县可分为黄土台原、黄土梁嫄、黄土沟谷、中低山区4个土地类型区,受地貌差异、地理条件的影响,为发展农林牧副渔等多种产业提供了优厚的土地资源。(二)土地利用率较高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25125.82公顷(37.6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5.54%,土地利用率达到74.47%。(三)矿产资源丰富,发展
20、前景广阔白水县属渭北黑腰带组成部分,矿产资源以煤为主,石灰岩、红砂岩、陶土次之,具有储量大,分布集中的优势。已探明煤炭总储量5.9亿吨,青红砂石27.7亿立方米,石灰石1亿吨,陶土1000万吨,开发前景十分广阔。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一、规划指标执行情况(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1、耕地保有量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35533.33公顷(53.30万亩),2014年全县实有耕地32805.71公顷(49.21万亩),较规划目标少2727.62公顷(4.09万亩),规划目标完成率为92.32%。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000.00公顷(4
21、9.50万亩),2014年全县实有基本农田33020.51公顷(49.53万亩),较规划目标多20.51公顷(0.03万亩)。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少于633.33公顷(0.95万亩),2006-2014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实际补充耕地697.07公顷(1.05万亩),超出规划目标63.74公顷(0.10万亩)。(二)建设用地指标1、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不突破7666.67公顷(11.50万亩)、6866.67公顷(10.30万亩)、1933.33公顷(2.90万亩),2014年
22、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为7277.82公顷(10.92万亩)、6485.58公顷(9.73万亩)、1455.75公顷(2.18万亩),未突破规划确定的目标。2、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为866.67公顷(1.30万亩)、733.33公顷(LlO万亩)、633.33公顷(0.95万亩),2006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分别为413.33公顷(0.62万亩)、286.67公顷(0.43万亩)、233.33公顷(0.35万亩),未突破规划确定的目标。(三)
2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00平方米,2014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52平方米,未突破规划确定的目标。全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从“十二五”初的2790.48亩/亿元下降到1651亩/亿元,下降了1139.48亩/亿元,下降率为40.83%,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二、本轮规划布局实施情况(一)本轮规划调整修改情况规划实施至2014年,因本轮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建设需要,白水县对县级规划修改1次,涉及城关街道办、雷牙镇、林皋镇、冯雷镇,规划修改面积60.14公顷(0.09万亩)。(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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