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11.24 【字号】教高(2021)433号 【施行日期】202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水平,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效益,确保立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加快培育更多优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持续提升我省高等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
2、践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1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三章实施与过程管理第四章结项验收与成果鉴定第五章成果应用与推广第六章附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水平和管理效益,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是指由河南省教育厅通过评审批准立项并组织鉴定的教学改革项目。第三条省级教改项目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鼓励我省高
3、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难点或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政建设、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特色培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第四条省级教改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重大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高等教育中教学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2 .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高等教育教
4、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3 .一般项目是指根据部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而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中,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和教育工作者的学科专长情况,委托学校和教育工作者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的项目,在项目类型后加“*”以示区分。此外,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及我省实际需要,适时确立一批专题项目。第五条开展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旨在促进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申报立项高校要按照一年立项、两年培育、三年实施、四年评
5、定推广的要求,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经过评审确定立项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其成果可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第六条省级教改项目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七条中报省级教改的项目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第八条省级教改项目按学校申报、专家审核、择优立项、重点支持的原则,每2年申报一次,省教育厅于申报年提前下发立项通知,集中受理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并在2个月内完成审核及立项工作。第
6、九条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项目选题要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尤其是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或重大、迫切、实际问题,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运用价值。2 .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术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3 .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并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4 .项目须经学校评审和推荐,学校能提供推荐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各种条件。5 .项目研究时间一般应在2年以上。第十条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
7、与实践,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支持多所高校联合申报。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立项:1.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有师德师风问题的。6 .已获得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科研基金立项的。7 .项目己列入国家、教育部或相关部委、省教育厅的其他各类教改立项的,或在研尚未结项的。8 .项目主持人有已列入国家、教育部或相关部委、省教育厅的其他各类立项项目,或在研尚未结项的。9 .近4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科学比对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第十二条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
8、以上教改项目。对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指导教师、委托项目主持人适当放宽职称要求。第十三条省级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高校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时,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校级领导主持的不超过限额的20%o第十四条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一项或参与两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在省级教改项目通过结项和验收前,主持人和主要参与人员(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不得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级教改项目。第十五
9、条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时,项目主要成员参与两个教改项目的,其成果仅限在一个教改项目中使用,成果应用证明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为二级机构或院系公章。第十六条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接受社会监督,如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项目有弄虚作假、同题兼报等行为,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对己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给予批评教育、全省通报、取消立项资格,并核减学校新一轮省级教改项目申报指标。第十七条项目申报、立项程序1 .省教育厅发布省级教改项目申报通知,必要时发布项目指南。2 .省级教改项目实行单位申报制,不接受个人申报。3 .各高校负责组织本校教师申报和评审,按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河南省 教育厅 关于 印发 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 研究 实践 项目 管理办法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18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