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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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赣州市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12月5日赣州市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
2、专业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18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持续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深化数据共享,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使用领域,营造线上可信环境,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材料,企业群众“免证办事”“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率先全省试点建设“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改革获得感。(二)具体目标到2022年底,政务部门、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印章申领率达100%,存量纳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领率达30%;完成市县两级签发证照清单
3、梳理。2023年底前,推动国省统建系统、市级自建业务系统支持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纳税企业电子印章申领率达到100%;实现2021年6月后市县签发的证照全部入库,推出150个免证办理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公布。2024年底前,推出400个免证办理事项,全面夯实“无证明”基础支撑能力,高频电子证照在事项中的应用率达到100%,证照类别、数量得到有效提升。政府机关公文流转全面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使用等制度规则更加规范。本方案所称“无实体印章”是指在线上环境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与线下实体印章同等效力;“无纸质证明”是指企业群众办事所需证照材料通过系统自动调取,免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纸质证照
4、材料。二、重点任务(一)夯实印章证照基础1 .推进电子印章申领。市电子印章管理部门发布电子印章申领指南,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线下纸质申请表取油模后申领电子印章,新注册企业在完成注册后在线同步申领电子印章,实现30%的存量纳税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赣服通”申领电子印章。(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2 .加快电子证照入库。按照“谁签发谁入库”的原则,各相关责任部门定期整理纸质证明材料,根据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加快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
5、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证照的全量电子化录入并实时更新。将2021年6月后签发的市县两级常见办事证照上传至电子证照库,确保增量证照实时入库,存量证照全部入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二)拓展“无证明”办事场景3 .梳理应用场景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紧扣企业群众需求,重点梳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保卡申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医报销、
6、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社会化领域以及机关内部领域中的应用。进一步延伸到涉企纳税缴费、金融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并及时公布印章证照应用场景清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4 .推动印章证照政务领域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婚姻、生育、住房、就业创业、户籍、社会保障、就医、企业
7、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线上办事流程,开发印章证照应用场景,全面探索“电子表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服务模式,争取更多事项“免证办”“网上办”“一次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5 .推动印章证照社会化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重点推动老年人、医师、教师、学生等群体的电子证照在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生活场景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
8、度。探索建立“政府买单”企业免费使用电子印章机制,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合同,推进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6 .推动机关内部电子印章互认。加快数字机关建设,以机关内部办事“只跑一次”为目标,在公文流转、“市县同权”改革、数据共享订阅三方协议等跨层级、多部门联合场景中率先使用电子印章,探索电子印章在机关内部更多场景应用,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和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
9、: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三)强化技术平台支撑7 .建设电子印章平台。建设我市电子印章平台,与省级印章平台互通互联,并应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我市电子印章制作、签章、验签、统计等问题,优化签章和验签体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8 .升级电子证照系统。升级我市电子证照平台,推进RPA(流程机器人)+OCR共性技术平台建设,解决存量证照入库难、新发证照入库迟等问题,为我市各主体实现日常办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活动等提供技术保障。相关部门完成
10、不动产、公积金、保障房等重点领域市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对接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平台,实现签章、用证等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国省统建相关业务系统升级对接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9 .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数据下沉和办事档案电子化,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支持企业群众办事采用线
11、上方式获取办事材料,更好地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实现部门间材料互享互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10 .确保印章证照信息安全可靠。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证明签发、归集、存储、使用,以及电子印章申领、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追踪溯源等能力。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电子印章持
12、章主体、用证人员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及使用电子印章,切实保障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合法合规使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将“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作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日常工作人员,压实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各县(市、区)要主动对接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13、,积极探索创新,确保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工作有序推进。(二)加强督导考核。定期开展“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对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率、电子证照规范制发率以及电子印章申领率等进行实时监测。将“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改革推进情况纳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督查和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常态化开展“问需于民”活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附件:
14、L“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主要场景及责任分工2 .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233项)3 .第一批免证办理事项目录清单(150项)附件1“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主要场景及责任分工重点工作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一)夯实印章基础L推进电子印章申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30%纳税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电子印章申领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2年12月31日前2.推动纸质证照电子化并入库。2021年6月后签发的市县两级常见办事证照上传至电子证照库市行政审批局,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
15、23年6月30日前(二)拓展“无证明”办事场景(二)拓展“无证明”办事场景3.个人出生场景。梳理并推动出生登记、户籍办理、生育津贴发放等应用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4.个人教育考试场景。梳理并推动入学报名、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等应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5.个人就业创业场景。梳理并推动社保医保办理、就业登记、特殊行业从业许可等应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6.个人住房保障场
16、景。梳理并推动不动产登记注销、转移抵押、合同备案,公积金办理,纳税办理等应用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6月30日前7.个人婚姻户籍场景。梳理并推动婚姻登记、户籍迁移、关系公证等应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8.个人退休场景。梳理并推动保险转移、异地就诊、养老金申领等应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6月30日前9.个人其他场景。梳理并推动就医问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资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
17、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机动车资质办理、居住证明办理、道路交通执法等应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残联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10.企业开办场景。梳理并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水电气报装、产权抵押、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社保、医保办理、住房公积金、纳税服务等应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赣州供电公司、赣州水务公司、赣州深燃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9月30日前(三)强化技术平台支撑IL企业投资建设场景。梳理并推动投资项目备案、用地
18、审批、建设审批、生产经营场所审批、特种或特殊设备安装、检测认证等应用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12.企业生产经营场景。梳理并推动行业生产资质办理、特殊行业经营许可、准运许可、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补贴发放等应用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2023年12月31日前13.企业退出场景。梳理并推动企业注销、税务注销、财产公证及拍卖等应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等,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
19、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14.社会化应用场景。梳理并推动特定群体进入公园、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等应用,探索建立“政府买单”企业免费使用电子印章机制,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合同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15.梳理并推动机关公文流转、“市县同权”、部门间数据共享签订三方协议等场景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16.建设电子印章平台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31日前17.
20、升级电子证照系统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0月31日前18.升级改造不动产、公积金、保障房等市级重点领域系统对接电子印章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2023年12月31日前19.推动国省级统建系统对接使用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2023年12月31日前20.推动数据下沉应用,更好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
21、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市行政审批局,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6月30日前21.推动办事档案电子化,支持企业群众办事采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办事材料市行政审批局,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2023年6月30日前委会(四)强化安全管理22.建立印章证照安全环境,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追踪溯源等能力确保证照印章信息安全可靠市公安局、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2023年12月31日前附件2电孑行绘人旖责任港单(23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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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推行 实体 印章 纸质 证明 城市 改革 工作方案 2022 2024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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