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操作规程》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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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依照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拟在*物业管理区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拟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及建设单位等*人(9人以上单数)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或业主担任,主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1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二、任职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四)本人
2、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或者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联的建设单位无利害关系;(五)未有条例规定的物业使用与维护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六)未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情形。鼓励和支持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公职人员、网格员及社区志愿者积极参选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三、成员产生程序(一)人选推荐1.居(村)民委员会推荐;2 .业主自荐并征得10名以上业主同意;3 .一名业主只能推选一名业主代表。(二)资格审核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名单。(三)成员名单公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对物业管
3、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四、工作职责物业管理委员会依照条例相关规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具体职责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确定。)五、报名方式(一)报名材料被推荐人、自荐业主和其他同意业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填写推荐表或业主自荐表。(二)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居(村)民委员会具体地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盖章)*年*月*曰联系人:*;电话:*。*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推荐表姓名性别照片(一寸免冠)年龄学历
4、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推荐意见(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条件)(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曰*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推荐表姓名性别照片(一寸免冠)年龄学历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推荐意见(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条件)(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曰*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业主推荐表姓名性别照片(一寸免冠)年龄学历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推荐意见(符合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条件)(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曰*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选业主自荐表姓名性别照片(一寸免冠)年龄学历民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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