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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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统一业务标准,严格监管程序,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贯彻落实省建设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有关工作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浙建房发2022)5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总体要求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批准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2 .本细则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
2、时,由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包含全装修款)。3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部门”)负责对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属地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的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以下简称“人行部门”)负责商业银行办理监管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业务的监督管理;XX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监管组(以下简称“银保监部门”)负责对商业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的监督检查。X
3、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服务和监管体系,强化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和推进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二、监管银行确定和监管账户设立4 .由市建设部门会同人行部门、银保监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一批符合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条件、XX辖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建立全市监管银行库,并向社会公示。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中标的商业银行与市建设部门签订3年期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同时提供具体承办资金监管业务的辖属分支机构名单,在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申请登记并进行分级授权。
4、中标的商业银行按照协议约定指导管理分支机构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并负连带责任。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调小组对监管银行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考评。5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首次申请预售许可前,选择一家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开立一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且同一开发项目应在一家监管银行开设账户,一次预售许可对应一个账户。鼓励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与开发贷银行分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前,可向监管银行申请预发放监管账户账号;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当向监管银行正式申请开立监管账户,开立的监管账户账号应当与预发放的账户账号一致。监管账户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并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及属地建设部门网站公示。6 .监管账户一经设立,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监管协议三方(监管部门、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同意,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原监管账户中的预售资金全部转入变更后的监管账户。变更期间,暂停办理网签业务和预售资金拨付手续。三、监管额度确定和监管协议签订7 .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对用于支付工程建设(不包括营销费、广告费、财务费和税费等)、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作为项目监管额度,由属地建设部门综合核定。监管额度二(单方工程造价+装修价)义总建筑面积X11.0%项目工程建设造价根据预算清册总额确定,毛坯单方工
6、程造价不得低于4000元/平方米。单方工程造价最低价视工程建设造价变动情况由市建设部门适时调整。全装修商品房项目的工程造价应当包括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装修工程造价。总建筑面积以申请预售许可楼幢的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为准,110%中的10%为不可预见费用。8 ,全市实行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示范文本),由市建设部门统一制定。9 .属地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三方应当就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要在预售方案中予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发放监管账号后、申领预售许可前,应当在监管系统中关联监管协议(示范文本),完
7、成协议内容填报,并提供以下材料:(1)预售项目工程预算清册;(2)预售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表;(3)预售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4)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协议及中标通知书等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属地建设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材料,预审监管额度和协议内容,预审通过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打印监管协议经企业和监管银行盖章后报属地建设部门盖章。四、预售资金收存、使用及撤销监管10 .商品房预售资金由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通过与监管账户绑定的PoS机、网上银行、监管银行网点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应当直接存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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