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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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和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由上海市地震局提出立项,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2022年8月26日,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列入2022年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沪市监标技(2022)371号)第1项。标准由上海市地震局归口,上海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负责起草。二、背景情况上海市地处长江口南岸,大地构造位置处于扬子准地台的东部边缘,西北沿郑庐断裂和胶南断裂与华北地台相接,东南以江山一绍兴深断裂为界,与华南褶皱系相邻,是受我国中强地震活动波及的地区,东部和北部海域的中强地震对上海市的破坏或影响最大。自公
2、元288年上海市有地震破坏的文字记录以来,上海市及邻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M5.05.9级53次,M6.0-6.9级21次,M7.0级地震1次。近30年来,上海市多次受周边地区中强地震和本地有感地震的影响,如1984年5月21日的南黄海M6.2级地震,曾造成3人死亡,90余人受伤;1996年11月9日长江口以东M6.1级地震,曾造成多处供水系统损坏,东方明珠塔避雷针折断坠落。上海高楼林立、建筑结构类型多样、人口稠密、财富集中、生命线工程系统错综复杂,一旦遭到地震袭击,强烈的地面运动不仅使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发生破坏,还会导致严重的次生灾害,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存在小震大灾、中震巨灾的风险,国家和
3、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地震安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效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中明确提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明确提出“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
4、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o通过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可以有效解决过去地震安全性评价耗时长、成本高、相近区域重复工作等问题,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委市政府、中国地震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在2019-2021年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详(2021)106号)、关于印发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的通知(中震防函(2019)21号)、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发(2020)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震规(202
5、1)1号)、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沪委办(2021)6号)等文件加强指导上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作为全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前期工作试点,评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直接使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但为工程建设单位节省了开展单个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行政审批时间,还为建设单位节省了评估经费,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园区开发主体以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需求为导向,以提供简
6、约便捷的公共服务为目标,根据区域开发建设的需要,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区域评估报告纳入“一网通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并纳入相关部门管理依据。由于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深化改革过程中提出的创新举措,评估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途径、评估方法和成果要求不同于重大工程单个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由于全国面积大,各地地质情况不一致,而上海地质的特点是土层沉积层厚,隐伏断裂分布广,地质构造复杂。完全执行国家的大纲,并不完全符合上海本地情况。其次,国家大纲中没有涉及技术服务系统建设,其他省份在先行实践中发现,建设技术服务系统能更好地服务区域内抗震设防使用与后期管理。因此,制定具
7、有上海市特色,且满足市委市政府对区域性评估工作成果要求的地方标准,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内容、技术方法、指标要求和成果产出做出统一规定,是规范区域评估工作的技术保障。为深入贯彻实施推进地震部门“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上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上海市地震局积极组织局属上海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浙江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专家团队,根据上海实际和借鉴外地省份的先行经验,编写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此地方标准规定了在上海市行政范围内开展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技术方法等基本内容,旨在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中国地震局对上海市区域性地
8、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是贯彻落实相关管理政策文件具体落地的需要,用于指导上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为园区规划和抗震设防服务。对提升上海市各类开发园区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是提升上海市防震减灾工作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支撑。三、编制原则本标准编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有关要求,遵循“科学性、一致性、实用性”原则。(一)科学性原则本标准重点围绕实现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目标和成效,结合上海实际和先行试点地区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验,在
9、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就有关技术要求、指标进行完善,突出对本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针对性指导,符合本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要求与应用需求,具有科学性。(二)一致性原则本标准以GB17741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T36072活动断层探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上海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为依据,保证标准内容与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的一致性。(三)实用性原则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在出让土地前统一组织开展,在特定区域范围内形成整体性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可用于其范围内除国家有特别规
10、定需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外的建设工程。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开,供落户该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免费使用,企业建设项目不再进行重复评估,切实减轻了落户园区企业的负担,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压缩了施工和审批的时间,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四、起草过程(一)立项准备阶段(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2021年8月,项目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在上海市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召开标准启动会,成立标准编写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编写技术方案及分工,制定了标准编写进度计划。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标准编制组对标准所涉及的内容做了深入的研究,同时调研了国内和其他行业的相关规范、文献等参考资料
11、,经多次讨论完成了标准草稿。(二)立项申请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标准起草组根据前期研究成果,制作完成项目申报建议书和标准草案,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立项申请。2022年7月,标准起草组完成立项答辩。2022年8月26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公示,本项目正式立项,为2022年度第三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沪市监标技(2022)371号)第1项。(三)集中编写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标准起草组按照地方标准的要求,参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基于前期研究成果与调研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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