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征求意见稿).docx
《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征求意见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一、在重点管理区内,未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或者损毁、遗失电子标识未补植的(一)法律依据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7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未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或者损毁、遗失电子标识未补植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的罚款。”(二)承办机构泰安市农业农村局(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在重点管理区内,犬只损毁、遗失电子标识未补植,限期内及时补植的。(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2、【一般】(1)违法情形:在重点管理区内,未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限期内及时补
2、植的。(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较重】(1)违法情形:在重点管理区内,犬只损毁、遗失电子标识未补植,逾期不改正的。(2)处罚标准:处二百元的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在重点管理区内,未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逾期不改正的。(2)处罚标准:处二百元的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在重点管理区内,犬只不符合电子标识植入要求的。(2)处罚标准:移交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处罚。二、未为犬只进行免疫或者犬只免疫证损毁、遗失未及时补办的(一)法律依据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7条r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为犬只进行免疫或者犬只免疫证损毁、遗失未及时补办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三)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二)承办机构泰安市农业农村局(三)裁量标准1、【轻微】(1)违法情形:犬只免疫证损毁、遗失未及时补办的,违法行为人经教育能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进行补办的(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2、【一般】(1)违法情形:初次未为犬只进行免疫,违法行
4、为人经教育能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补免的(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较重】(1)违法情形:多次未定期为犬只进行免疫,违法行为人经教育能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补免的(2)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罚款4、【严重】(1)违法情形:多次未定期为犬只进行免疫,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未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2)处罚标准: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5、【特别严重】(1)违法情形:多次未定期为犬只进行免疫,违法行为人拒不改正,并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2)处罚标准: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泰安市 管理条例 农业 行政处罚 自由 裁量 基准 2023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23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