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训中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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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实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实训中心开放规则第一条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新条件下办学的实际,进一步提高实训中心开放程度,提高实验实训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提供规范有序的服务。第二条实训中心开放对象包括校内学生、本校教师、培训班学员、校外学生及其他校外人员。第三条实训中心开放使用申请流程校内师生:除学校正常教学安排及统一组织的培训班以外,需要使用实训中心的应向专业部、教务部或实训中心主任申请。包括技能强化训练、兴趣小组活动、技能比赛、教学科研、社团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校外的人员:除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以外,需要使用实训中心的应向专业部、教务部申
2、请。包括各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实验实训、各类学校的学生实训及参观体验、社区组织的活动体验、企业借用、个人技能实训及体验等。(一)申请。首先下载或索要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向教务部、专业部递交或邮寄申请表格。(二)批准。教务部、专业部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两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三)签订协议。向社会开放须签订实验实训室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后即可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实训室开展工作。第四条实验实训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训教学和培训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实训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第五条开放实训产生的费用,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取,实训中心人员不得向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
3、第六条凡在本实训中心开展活动的人员都需遵守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实训中心安全管理规则第七条实训中心按管理使用等具体情况设置安全责任人,实训中心主任(含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实验实训指导老师等均为责任人。第八条为确保全体实验实训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所有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九条实训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学期两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第十条实训中心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兼任所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各个实
4、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并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十一条各实验实训室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和使用化学试剂,特别要严格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和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第十二条实训中心所有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各个实训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第十三条各实验实训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专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第十四条保证整个实训中心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第十五条未经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压力容
5、器、化学危险品、有危险的机械设备等,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第十六条学生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如水、电、通风设备是否正常,实验实训用仪器设备、器材用品、化学试剂等是否符合要求,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凡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否则应上报实训中心主任。第十七条在实验实训教学进行中发现有学生私自玩弄实训设备或装置、在计算机上执行和实训无关的操作、在实训室内睡觉、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违反实训纪律、破坏实训秩序的行为,实验实训指导
6、教师应及时制止,防止引发安全事故。第十八条实训指导教师发现缺少或损坏物品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并报告申实训心主任,属于偷窃行为则要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第十九条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第二十条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刻启用应急预案,同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章实训室使用规则第二十一条进入实验实训室,不能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环境。第二十二条保持实验实训室的清洁,纸屑、废弃材料等杂物不得乱扔,应丢弃在规定的地方。第二十三条注意实验实训安全,穿戴好相应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按操作
7、规程进行实验实训。第二十四条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按操作要求使用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和设施。第二十五条指导教师应管理好实训中使用的水、电、材料、器具等消费品。第二十六条不得动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实训设施、材料试剂、器具用品。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实验实训室内进食和相互打闹玩笑。第二十八条实验实训过程中仪器设备和实训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做好记录,记录下损坏原因、责任,及时申请修复。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好实验实训室的使用台账。第三十条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做好结束工作,关闭水、电和门窗后才能离开。第三十一条实验实训室使用中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排除事故。发生重大事故
8、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四章实训(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三十二条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与基本技能,特制定本办法。第三十三条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科学研究规划的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等情况,建设实验室的规划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分年度进行建设。第三十四条实训(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之一,学校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仪器设备教育,尤其对学生,每门课程的头一次实训(验)都应宣讲使用仪器设备的要求及损坏赔偿制度等。树立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第三十五
9、条实训(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不落后于行业的方针,发扬改革创业的传统,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各专业组(部)、教师自制教具和创新教学实训(验)设备。第三十六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确定实验室的领导体制;全校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部协调管理。第三十七条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保管、借用、维护、检修等工作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第三十八条实训(验)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实训(验)等基本技能和科学严谨作风的训练,严格要求学生服从实训(验)、实习指导人员的指导,遵守实训(验)室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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