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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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2021年12月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二、此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社会团体制定章程,应包括此章程示范文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三、本市行业协会和异地商会的章程示范文本另行制定。四、【】内的文字为制定要求,()内的文字为可选择项。(单位全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o(英文名称是,缩写是O)【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学术性社会团体一般称
2、学会、研究会;联合性社会团体一般称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校友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一般称协会。】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本市自愿组成的(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设立独立党组织的,可选此段】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以【空格应填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为开展党的活动提
3、供必要条件。【未单独设立党组织的,可根据以上内容和实际党建工作情况参照表述。】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等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第四条本会的宗旨:O【宗旨应当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成立社会团体的目的,并与社会团体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第五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行业管理部门是【全称】o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直接登记表述)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业务主管单位是【全称】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双重管理表述)【市级登记的社会团体
4、,登记管理机关填写:上海市民政局;区级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填写:上海市XX区民政局。】第六条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本市各区登记的社会团体,应明确住所设在上海市Ed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七条本会的任务:(一);(二);(三);【任务是社会团体为实现其宗旨而开展的具体事务,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符合社会团体的性质和特点。】第八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是对社会团体任务的概括,内容应当简练,字数加标点符号不超过60字,具体可参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发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表述指引的通知(沪民社登发20214号)。】第九条本会的活动原则:(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
5、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二)坚持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第三章会员第十条本会由(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单位会
6、员一般由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代表该单位在本会行使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一名自然人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单位会员调整其代表,须经理事会同意。【单位会员表述】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愿加入本会;(二)承认本会章程;(三);【社会团体应当具体、明确地分别确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条件;会员从事的专业或业务须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相关;单位会员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二者选一,不能并列写入。】
7、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查阅本会章程、规章制度、会员名册、理事(常务理事)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纪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五)提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可自行确定其它的权利,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第十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法
8、律、法规、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可自行确定其它的义务,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会员担任理事、监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等职务的,应按本章程有关规定辞去职务后申请退会。会员如在两年(具体时限由社会团体决定)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被取消,会员担任的相应职务也一并终止。第十六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理事会作出答复
9、,必要时提交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答复。第十七条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和监督机构第十八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九条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本会秘书长为选任制或聘任制。【选任制,秘书长在理事中选举产生;聘任制,秘书长不是理事,由理事会聘请担任。选任制或聘任制,二者选一,不能并列写入。】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二)不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三)不从事损
10、害本会利益的活动。【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的数量一般不超过理事数量的三分之一;如设立常务理事会的,则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数量一般不超过常务理事数量的二分之一。】第二十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工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直接登记表述)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11、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双重管理表述)【会员数量超过300个的,可以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具体办法和名额分配由理事会决定。会员代表的数量一般不少于会员总数的30%(会员人数特别巨大的,可以适当调低会员代表的比例),且会员代表数量不得少于100个。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每届期限可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年。由会员大会制度改为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协会,需提前召开理事会,确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组成比例,并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第二十一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
12、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方为有效。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召开地点通知各会员(会员代表)。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如会长(理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或者会员可推选召集人。召开临时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会长(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通知全体会员(会员代表)并告知会议议题。会员(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每个会员(会员
13、代表)只能接受一份委托。第二十二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或修改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二)制定或修改章程;(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四)制定或修改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五)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六)选举或者罢免会长(理事长X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如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选任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不列此款】(七)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九)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十)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14、);()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社会团体可自行确定其他的职权,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理事会,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届任期年最长为4年,应与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一致工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直接登记表述)理事会每届任期年最长为4年,应与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一致工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
15、需要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理事可连选连任。(双重管理表述)【理事人数不得少于7人,但不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且为单数。】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召集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起草或修订章程草案,会费标准草案,监事、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选举办法草案,提交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审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五)决定会员的除名;(
16、六)选举或罢免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如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的,不列此款。】(七)决定秘书长(聘任制)、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八)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本会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的,由理事会制定聘任工作方案和聘任程序。】第二十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至少2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会长(理事长)负责召集和
17、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理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每个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补选的理事在未经下一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之前,可以列席理事会,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18、和表决权。理事辞去职务,可以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报理事会同意后,经下一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其理事资格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后,自理事会同意之日起失效。理事单位的代表调整,可以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报理事会同意后,经下一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理事单位的代表调整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后,自理事会同意之日起生效。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调整代表的,需依章程重新选举。【单位会员的表述】监事会成员和秘书长(聘任制)列席理事会会议。第二十六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三、四、五、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理
19、事会人数超过IOl人的,可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数量不超过理事数量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数量应当不少于11人,但一般不超过51人,且为单数。理事人数较少的,可不设常务理事会,无需拟定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如会长(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常务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常务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每个常务理事只能接受一份委托。
20、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常务理事,应经理事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常务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的常务理事应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补选的常务理事应在理事中产生。未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之前可以列席常务理事会,但没有表决权。常务理事辞去职务,可以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同意后,经下一次理事会确认。其常务理事资格经理事会确认后,自常务理事会同意之日起失效。【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辞去职务,可以向常务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常务理事会同意后,经下一次会员(会员代
21、表)大会确认。其常务理事资格经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确认后,自常务理事会同意之日起失效。【常务理事由会员(会员代表)选举产生】【二者选一,不能并列写入】常务理事单位调整代表,可以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申请,由常务理事会同意后报理事会确认。常务理事单位的代表调整经理事会确认后,自常务理事会同意之日起生效。【单位会员的表述】监事会成员和秘书长(聘任制)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第二十八条本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选举理事、监事、常务理事、监事长、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任制),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上会议应当制
22、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根据会议记录制作会议决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涉及重大事项应抄报登记管理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第二十九条本会负责人、监事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三)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O第三十条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该由协会负责人担任,一般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因特殊情况会长(理事长)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本条
23、应表述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由常务副会长(常务副理事长)或秘书长(选任制)担任,也可以表述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在副会长(副理事长)中选举一名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和监事:(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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