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水处理技术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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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水处理技术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项目兄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8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5第四章项目需求28第五章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9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0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项目概况(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水处理技术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
2、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CG2023C-CS-104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水处理技术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116000最高限价(元):1116000数量:1单位:批预算金额(元):1116000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3 .本项
3、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项目采购-获取开始日期至2023-07-0310:00:OOo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3、磋商文件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0310:00:00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磋商响应方可以
4、选择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快递人员投递时须同时登记邮寄单号等相关信息。)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3-07-0310:00: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202开标室开启。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磋商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5、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登录方法:磋商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磋商响应方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的评标内容及标准和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6、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专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
7、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磋商响应方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
8、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本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1 .项目属性货物类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水处理技术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
9、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 .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6不允许进口产品7质疑:1 .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的评标内容及标准和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质疑,格式及内容要
10、求详见总则(六)质疑。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8转包:否分包: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
11、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联合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9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0演示时间:进行演示,详见需求,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11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1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信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磋商响应方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3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注册磋商响应方应在投标前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
12、网址:https:Inicldle.ZCygO第二步:申请CA磋商响应方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27/12945.html)o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磋商响应方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磋商响应方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1ubane-biding)提醒:请各磋商响应方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
13、免影响投标。1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磋商响应方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15磋商结果公
14、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6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7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l%o18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
15、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第四部分招标需求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
16、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19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20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17、。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
18、。(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
19、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质疑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过邮寄方式寄递质疑材料给招标方。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磋商响应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
2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磋商响应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21、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
22、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方。响应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八)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
23、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方,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磋商响应文件系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需按照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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