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全.docx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全.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防范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
2、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第三条本办法重点关注涉及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下列风险:(一)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二)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财务报告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可能导致结账前未能及时发现会计差错。(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准确、调整事项或合并调整事项不完整,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五)财务报告披露程序不当,可能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
3、遗漏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导致损失。第四条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二)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应当明确规范。()起草财务报告、校验、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科学严密。(四)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流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第二章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和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第六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第七条公司
4、财务职能部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第八条公司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职能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在确保维护举报人员权益的同时,及时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舞弊或造假行为。第十条公司有关人员对授意、指使、强令编制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的情形,有权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第三章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及其控制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务报告 编制 披露 管理 暂行办法
![提示](https://www.desk3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24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