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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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一、什么是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承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无法获取部分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等,可以书面承诺代替,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包括经济赔偿、信用惩戒在内等相关法律责任的行为。二、适用主体和情形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人应当主动到公安、法院、医院、民政、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以及被继承人和相关人员工作单位等积极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承诺已穷尽调查取证途径但仍无法获取部分证明材料,方
2、可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被继承人及其配偶未领取结婚证,户籍证明反映夫妻关系但申请人无法获取结婚时间;2 .申请人承诺继承事实发生时被继承人父母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申请人无法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3 .被继承人父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实施前已经去世,由于死亡年代户籍制度不健全,被继承人、继承人人事档案、户籍档案查询结果等材料均不存在被继承人父母记录,申请人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4 .公安部门已出具被继承人因死亡被注销户籍的证明或民政部门已出具被继承人的火化证明,
3、但无法提供死亡时间证明,顺序在先且该顺序继承人均明确同一死亡时间并同意适用的。5 .申请人陈述独生子女证明缺失,但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继承人人事档案、户籍档案查询结果等)可以证明的;6 .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信息不完全一致,如简繁体不同、谐音笔误、阴阳历换算等情况,但本人能够说明原因,且绝大部分材料能确认亲属关系的;7 .不动产由多人共同继承,部分申请人提供的人事档案、户籍档案查询结果等材料不能直接证实其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其余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的继承人一致认可该申请人与被继承人有亲属关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适用不动产继承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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