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内控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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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控制度汇编XXXX中等职业学校制度是行为的规范,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做好制度设计,对有效落实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绩效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进程,建立有章可循、依法行政、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夯实内部控制制度基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和省、市及主管部门有关内控建设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本册汇编主要包含了我校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所依据的相关制度规定。主要包括学校组织管理、部门和人员岗位设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是我校建
2、立内控体系的重要基础,并且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将各项制度系统衔接起来,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目录第部分单位层面制度1XXXX中等职业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1XXXX中等职业学校专家论证制度5XXXX中等职业学校公示制度7XXXX中等职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9XXXX中等职业学校廉洁从政制度11第二部分财务管理制度15贝U15第二章部门职责与财务人员配备管理15第三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17第四章财务工作处理程序22第五章财务收支管理与审批制度24第六章现金与银行账户管理26-tj-自28第八章结算及核算管理29第九章票据管理30第一(一章税4攵管;理30第H一章内部牵制制度31第十二章会计稽核与会计
3、监督32第十三章财务分析与报告制度34第十四章会计电算化管理35第十五章会计档案管理37第十六章会计人员培训40lt-Pf寸贝U*41第三部分业务层面制度42XXXX中等职业学校预算管理办法42XXXX中等职业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44XXXX中等职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0XXXX中等职业学校财产管理员和使用人岗位职责55XXXX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办法57临XXXX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62XXXX中等职业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66XXXX中等职业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72XXXX中等职业学校培训费管理办法74XXXX中等职业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77XXXX中等职业学校办公楼日常维修管
4、理办法82XXXX中等职业学校印刷费管理办法84XXXX中等职业学校资产日常维修管理办法87XXXX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办法90XXXX中等职业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94第一部分单位层面制度XXXX中等职业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科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及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二条“三重一
5、大”是指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的三重一大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本校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党的纪律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坚持符合法定职责和权限,正确行使权力原则。第五条本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党总支部审议的,按照本校党总支部的议事规则执行。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六条本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一)重大事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6、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安全信访稳定事项;重要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重要工作部署及向上级请求报告的重要事项;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的安排;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外出挂职、交流任职干部的推荐;学校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单位人员的调入调出;对县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对集体和个人的考核奖惩;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对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三)重要项目安排。基本建设发包项目的招投标;社会中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
7、大设备购置;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使用安排;办公楼房修缮改造;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四)大额资金使用。年度预算方案及调整;一次性经费开支10万元(含)以上以及重大捐赠、赞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款支付和资金分配;中介服务项目合同款支付;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和惩扣;国有资产处置;其他大额资金使用。第三章决策方式第七条凡“三重一大”事项,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根据需要决策事项的性质由校长办公会议形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根据事项需要确定列席人员扩大的范围。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提交会议决策前需经必要的调研论证和相应范围对象的意见征求以及酝酿协商,不搞临时动议
8、。第八条涉及重大决策法规性强的事项,要有法规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专业技术性强的事项,要有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群众利益性强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民主推荐、征求意见和组织考察及纪检监察核实等程序;涉及重大项目安排,业务部门要有调研论证方案报告;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由有关部门提出使用意向、预算额度和事前审核。第四章决策程序第九条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对讨论的问题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同意。第十条班子成员须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书面或电话表达意见。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
9、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最后归纳总结发表意见。第十一条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除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缓议经调研后再决策。严禁“三重一大”问题未经会议决定擅自操作。第十二条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应载入会议纪录。决策结果应书面通知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第五章决策执行第十三条集体决策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班子主要负责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实施。第十四条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第十五条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由班子集体重新作出决
10、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班子集体报告。第六章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第十六条监督检查(一)按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要求,非涉密“三重一大”决策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二)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情况,并列入班子成员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查的内容之一。(三)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提醒,经常沟通,在支持中制约,在制约中支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第十七条责任
11、追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集体研究决定的;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2、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造成集体作出错误决策的。3、拒不执行或擅自变更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4、擅自泄露集体决策应保密事项的。(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XXXX中等职业学校专家论证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和政府采购决策中的作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
12、定本制度。第二条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基建项目政府采购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基建项目政府采购事项是指:(一)本校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决定。(二)重要政策的制定。(三)影响较大的重要案件、诉讼的处理。(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五)重要的投资项目、政府采购事项。(六)其他需要专家咨询的事项。第四条参与咨询论证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公正诚信、廉洁自律。第五条承
13、办部门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工作:(一)提出需要专家咨询论证的事项,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二)根据咨询论证内容,确定参与的专家名单。(三)向专家提供相应文件及背景资料。(四)召开咨询论证会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形成咨询论证报告由专家签名。(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书面决策建议或咨询论证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作为决策参考。第六条参与咨询论证的专家应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论证,对所知悉的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采购事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第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XX中等职业学校公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全校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4、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示通报的原则: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三条公示的范围:凡与广大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及规章制度的出台和相关的行政管理,年度预决算、校内重大及经常性财务支出均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第四条公示的重点内容:(一)校内重大党务、行政决策。(二)上级批复的预算及年度决算情况。(三)校内重大项目及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四)校内经常性财务资金支出情况:如印刷费、资产日常维修、办公楼日常维修、会议费、租车费等发生频繁难以量化预算管理的费用。(五)与广大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六)基本建设(修缮):基
15、建(修缮)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招标、中标情况、项目规模和总投资、工程预决算情况、工程监理、合同主要条款等。(七)大宗物品和设备采购(5万元以上):采购的项目、规格、单价、总价、合同付款方式、询价比价情况,经局招标组招标、中标的结果。(八)有关人、财、物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职称评定、考核、评先评模、组织发展、选拔任用干部、科研立项及科研成果奖励、突出贡献奖励、晋职晋级等。(九)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第五条公示的形式:(一)在校内指定的公示栏或场所内张贴;(二)网上公示;(三)全校职工大会通报。第六条公示程序:(一)申请公示的科室填写公示登记表,制作公示材料,由分管校长审核;(二)
16、分管校长审核通过后报经校长或校长办公会批准;(三)公示材料应加盖相应部门印章并按要求进行公示;需网上进行公示的应提供电子文档,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第七条公示期限:自发布公示之日起,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第八条公示受理要求: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意见箱或书面材料向校纪委或校领导反映意见,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第九条公示后的处理:(一)公示结束后二日内,应将公示情况报分管校长,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二)对未接到群众反映的公示项目可以执行;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项目,可组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或专题协调会进行研究改进;对群众有异议的财务支出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落实,并将调
17、查情况报分管校长进行处理,处理意见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异议人,涉及面较广的,可以将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公示。第十条相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示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办法,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二)指定专人负责。要指定专人负责公示工作,每次公示的有关资料要存档。(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及时收集广大职工对公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公示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四)凡是应公示而没有公示或公示不规范,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XX中等职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充分挥发挥内部审
18、计的监督作,有效的控制风险,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和本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学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审计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职责第三条加强内审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审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或分管党务纪检领导)担任。纪委和办公室具体组织并协调熟悉财务的人员实施内审工作。第四条实施内审的范围是:学校的所有经费收支
19、。内审的主要内容:(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二)争取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三)学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水电费、办公经费等收支情况。(四)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各类奖金情况。(五)学校固定资产、材料物资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各类花草、绿地和林木及景观设施财物的构建、管理维护情况。(六)学校场地、场馆、设施等租赁、外包、借用等情况及相关的收入、支出情况。(七)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八)学校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五条内审的时限和要求。每一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必要时,可随时审计;办公室和涉及到的科室,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提供真实的凭证、数据等相关情况;审计人员
20、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审计相关信息;审计结果经审计领导小组核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第四章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及职业纪律第六条实行责任追究,对审计中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将依照党政纪和相关财经法规,按组织程序进行责任追究。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八条审计人员要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守审计纪律,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九条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保障审计工作质量,认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第十条实行责任追究,对审计中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将依照党政纪和
21、相关财经法规,按组织程序进行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内部审计领导小组附则解释。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XXXX中等职业学校廉洁从政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三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和“中共中央六项禁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校各科室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含有部门保护、行业垄断,妨碍公平竞争的内容。(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无偿占用企业财物,摊派各种不合理的费用。(
22、三)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鉴定等工作中讲人情,违反有关规定和标准。(四)在学校有关收费中收人情费,协商收费,越权收费。(五)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篡改数据。第三条各科室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搞形式主义的庆典、评比和达标活动,借机向单位和个人收取礼品、礼金。(二)在公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的馈赠和宴请。(三)索取管理及服务对象的钱物,压价购买商品,占用车辆,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四)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它利益。(五)违反规定,强求或暗示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出境、出国。第四条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
23、关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民主评议等工作程序。实行干部交流、回避、轮岗等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透明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任命干部。(二)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第五条各部门坚决严防商品交换侵入校务活动,工作人员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个人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获取报酬或者从事第二职业。(三)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四)在参加本校组织的各种鉴定会、评审会和评奖、咨询等活动时以专家身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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