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及评估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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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及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健康隐患,降低出国人员在境外发生健康意外事件的风险,保障出国人员身体健康,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及评估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国人员,包括公司境外单位员工、新出国人员、临时出国人员。第三条境外单位员工指日常工作地在境外单位,并适用和执行公司赴境外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制度的员工;新出国人员是指首次派往境外,或境外单位员工在国内工作或待岗一年以上再次派往境外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出国人员是指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出国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因公出国审核、调研、考察、访问、学习、
2、经贸洽谈、举办展览、短期出国培训或研修等临时出国人员。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际事业部是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和评估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一)监督和协调出国人员体检及评估工作。(二)监督境外单位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三)考核境外单位员工健康体检、评估及监测工作。(四)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审核境外单位员工、新出国人员的出国立项。(五)维护海外健康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第五条国内二级单位负责:(一)组织本单位新出国人员和临时出国人员的健康体检及评估。(二)调换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境外单位员工。第六条境外单位负责:(一)组织境外单位员工健康体检及评估。(二)监测境外单位员工健康状况,
3、建立并维护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档案及信息系统。第七条机关临时出国人员,由立项填报部门负责组织健康评估。群众工作处负责组织公司机关人员健康体检。外事处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审核公司临时出国人员出国立项。人事处负责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或人员进行工作调换。第八条出国人员要对出国健康体检及评估过程中提供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附录3),体检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积极开展自身健康管理,改善自身健康水平。第三章出国健康体检第九条公司境外员工体检机构:河北中国石油中心医院、北京国泰门诊部有限公司、军区总医院,以及其他医院或者知名体检连锁机构。其他医院或者知名体检连
4、锁机构,是指各境外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就近体检原则为离选定体检医疗机构偏远的员工选择的离国内居住地就近的三甲医院或者知名体检连锁机构。就近体检电子体检报告由所在单位上传到“HSE信息系统海外子系统”。第十条选择在河北中国石油中心医院、北京国泰门诊部有限公司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采用公司群众工作处制定的体检套餐。选择其他体检机构体检的员工,体检项目执行集团公司出国人员健康体检必查项目(附录1卜第十一条已在年度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员工,体检机构、质量达到出国健康体检要求的,其体检资料可作为出国健康评估资料。如体检项目达不到出国健康体检必查项目要求的,应补检相应的缺项项目O第十二条出国健康体检每年进行一次
5、,境外单位员工两次体检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65天。不得以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等体检替代出国健康体检,但半年内的X线影像资料可作为评估资料。第四章出国健康评估第十三条公司出国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均由集团公司指定的系统内中心医院进行评估。系统内中心医院应在出国健康体检报告和出国人员健康承诺书完整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负o第十四条出国健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包括三类:(一)合格:出国人员经评估后未发现限制出国的疾病。(二)限制性合格:出国人员经评估后发现限制赴高原地区、W)温地区工作的疾病O(三)不合格:出国人员经评估后发现限制出国的疾病。本办法所称高原地区是指海拔超过
6、3000米(含)的地区。高温地区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C以上(含)的高温日超过30天(含)的地区。第十五条评估结果从出国健康体检之日起一年有效。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禁止出国;评估结论为限制性合格(限制赴高原地区)的,禁止到高原地区工作;评估结论为限制性合格(限制赴高温地区)的,禁止到高温地区工作,如在高温地区非高温季节执行出国任务时可不受此限制。境外工作期间患病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人员,应根据情况进行工作调换或调回国内,并妥善安置。第十六条首次健康评估不合格的员工,由各单位在系统内提交二次评估申请,安排员工进行复检,并把复检结果录入信息系统,由评估机构进行二次评估。二次评估合格的员工,可以正
7、常出国;二次评估不合格的员工,本年度不得再次进行评估。第五章健康监测第十七条境外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境外单位员工进行现场健康监测,将监测结果记录到员工健康档案。通过现场健康监测发现突发疾病早期征兆,并与出国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对比及动态评估,对不良趋势及时提出预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现场有医生的,由现场医生或经培训的人员在医生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没有医生的,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由医生进行评估。第十八条现场健康监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诊、体重、呼吸、脉搏、血压、心率、心电图,存在血糖异常的人员应监测血糖。第十九条现场健康监测的周期:(一)血压、心率、心电图异常的人员,每2周至少监测1
8、次。(二)血糖异常的人员,每月至少监测1次。(三)其他人员每3个月至少监测1次。第二十条出国人员离开境外工作岗位回国工作的,派出单位要安排离岗体检,体检项目可参照附录1,必要时可增加相应体检项目。第二十一条派出单位应建立健全出国人员健康档案,并及时维护。健康档案应包括历次体检报告、评估报告、健康监测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相关工作人员应对健康档案信息予以保密。第六章健康体检和评估费用第二十二条体检费用标准执行公司制定的标准。境外单位员工的健康体检费用由境外单位给予报销,各二级单位新出国人员及临时出国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派出单位支付,公司机关出国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第二十三条评估费用标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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