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docx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要求1范围本标准适用对象为全省各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本标准适用于消防救援指挥中心通信指挥系统供配电设施的设计及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313-201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401-2007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3. 1消防通信指挥系统firecommunicationandcommandsystem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有通信指挥业务、信息支撑、基础通信网络等三部分组成,具有责任辖区和跨区域调度指挥、火场及其他灾害事故现场通信、通信指挥管理、通信指挥业务训练、处理各种灾害事故报警等功能。4总则3.1 为了
2、规范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设施建设,确保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规范。3.2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电设施的设计、新建、改建。3.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供配电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指标规定。5供配电要求5.1 供配电系统设计5.1.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设计;应设单独电源管理间,系统可增容、维护和冗余,并提供双倍的或隔离的冗余配置。5.1.2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主电源应由不同变电站供给的双路供电,供电系统由两个稳定可靠的独立电源供电。5.1.3 系统配电线路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并应在最末一
3、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5.1.4 供电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不间断电源(UPS)宜安装在独立的房间,有良好的的通风和散热环境。b)接警、调度系统应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在外部市电断电有应能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供电时间不小于12h;有后备发电系统时,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正常供电不小于2h。C)UPS输出配电回路需按机房内设备要求设置,重要设备要由独立双回路供电,其他计算机设备可用一个回路带3至4个插座,固定于地板下。d)UPS电源应送到配电柜末端,还应该考虑为关键的负载设备安装电源分配单元(PDU),集成独立的变压器、瞬时电压浪涌抑制(TVSS),输出面板和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 通信 指挥系统 供电 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28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