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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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篇1供方(中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方:法定代表人:根据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正品)、单价第二条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2、承诺普通纸张达到下列要求:a、白度:80度以上;b、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0.5%;c、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0.5%;d、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e、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3、承诺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
2、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年月日开始供货;地点: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供方于年月日缴纳的每包/件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第五条货物验收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张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第六条货款支付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账或银行委托
3、收款等方式支付货款。第七条统计报送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第八条违约责任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年内进入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3、供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
4、证属实的,则每次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整改保证。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他单位举报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需方不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一式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份。2、本协议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曰。第十条争议的解决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所在地的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下列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盖章):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照明灯具政府采购
5、合同篇2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 .中标内容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报价表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1.4 工程承包范围(如有工程量清单则填写):2 .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详见最终报价)3 .交货要求4 .1交货期:5 .2交货地点:6 .3交货方式
6、:7 .4乙方必须按竞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4 .履约保证金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元)。5.3 3履约保证金自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乙方持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7、财务室办理退付手续,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8、)。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5.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5.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5.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竞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6 .合同款支付7 .1付款方式:1.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
9、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1.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算须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最终审定。1.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7 .产权7.1 乙方保证
10、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8 .技术资料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
11、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9.3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0 .调试和验收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
12、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竞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10.2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
13、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1 .违约责任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
14、.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3 .诉讼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
15、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4 .合同生效及其它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 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4)竞标函(5)竞标报价表(6)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谈判文件(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10)最终报
16、价(11)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1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存副本一份,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篇3合同编号:供货商:采购单位: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关于做好第3期全省计算机、打印机协
17、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的相关规定和中的相关承诺和“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o以上按实际情况打“J”确认,涂改无效。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注: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购买的数量确定不同的协议价格。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万元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2.协议供货总价二数量X基准价(卜根据购买数量的适
18、用优惠率)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小时内。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1 .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2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1 .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2 .装箱单;3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百分之)。提出异议时间: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七、违约责任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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