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精选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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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篇1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 .采购内容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1.3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2 .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详见投标报价表)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3 .3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4.履约保证金4.1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 .2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 .产权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 .技术资料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
3、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7 .验收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7. 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8. 合同款支付9. 1付款方式:1.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
4、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9 .售后服务要求9.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9.1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9.2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
5、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9.4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10 .违约责任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
6、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 .诉讼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13 .合同生效及其它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 合同执行中
7、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 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D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5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
8、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篇2采购单位(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号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品目: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四、付款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
9、内划J选择):提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合同格式条款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七、合同生效及文本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科、市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10、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篇3供方(中标人):需方:根据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正品)、单价o第二条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2、承诺普通纸达到下列要求:a、白度:80度以上;b、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77;0.5%;C、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77;0.5%;d、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e、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3、承诺在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号不
11、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年月一日开始供货;地点: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供方缴纳的每包件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第五条货物验收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第六条货款支付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帐或银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
12、货款。第七条统计报送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第八条违约责任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年内进入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3、供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每次
13、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保证。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他单位举报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需方不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九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2、本协议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十条争议的解决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下列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O供方(盖章):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返照明灯具政府采购合同篇4甲方:乙方:(中
14、标人)甲方货物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乙方已经中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经过友好协商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 .合同项目清单备注:各项器材必须符合整体配套使用要求。2 .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即RMB:X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工具、图纸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3 .合同
15、组成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 .技术要求4.1.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 2.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
16、全额赔偿。5. 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产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出厂合格证。6. 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5.1. 交货期5.2. 1.交货期:1. 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涉及到货物尺码、颜色等问题请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确认;交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有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否则出现货物缺少或丢失接收单位不承担责任。交货联系人:电话测试验收5. 2.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工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5.3.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
17、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5.2.3.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2.4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货物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3.5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
18、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3.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4.验收争议:甲乙双方在验收是否合格有争议时,由采购人邀请其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下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合格并且达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且以后所有
19、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1.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6.2.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含内部辅助设备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
20、期执行)O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安装问题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赔偿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6. 3.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
21、内到达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故障货物在8小时无法维修时,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货物规格、型号、档次、价格的备用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3. 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3.3,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6. 3.4.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
22、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7. 3.5.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8. 4.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9. 5.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
23、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10. 6.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11. 款方式本合同的每笔款项由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1)中标通知书(2)合同(3)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4)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在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依据上述资料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猊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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