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任北项目楼号商铺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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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任北项目】楼号商铺租赁合同出租人: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人:【】(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将【董任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关于本项目公开招租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商铺概;况1. 1位置:位于本项目【】层的【】号商铺,具体详见附件1商铺住置示意图,示意图仅作参考识别用途。1.2租用面积:【】平方米,不再调整。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均以前述商铺租用面积作为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及其他需要按照面积计
2、算费用或款项的计算单位。第二条租赁用途及主体2.1 乙方承诺承租该商铺用于经营类别为【】;经营业态为【】;品牌为【】O2.2 乙方在经营前须自行办理并取得开业及持续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消防许可证、经营所需的授权书(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授权、专利授权或商标授权)、卫生许可证(餐饮类)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税费。2.3 乙方应提交相关经营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品牌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有)以作本合同附件并供甲方查验备案。如乙方
3、为自然人的,应当于开业前以承租商铺为注册地址在本项目所在地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于取得相关证照后5日内提交给甲方。若乙方未提交上述证照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商铺用途,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为独立法人的,可在开业前在承租商铺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具体经营,但仍由乙方作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2.4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已获得经营所需的必要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授权、专利授权或商标授权),并保证乙方承租期内该必要授权持续有效,因前述授权所引发的一切权利纠纷或工商查处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2.5 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商铺的用途及
4、经营范围。乙方若拟对其经营的经营类别、经营业态、产品品牌作出任何形式的调整或更换,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按规定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且甲方有权立即禁止乙方超出该范围的活动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第三条租赁期限2.6 限【】年(含装修期【1个月),自商铺交付乙方之日起计算。第四条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按中选月租金*3计算)即人民币【】元整()o4.2乙方已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同意乙方将人民币【】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人民币【】元整()抵作首期租金(或差额部分即人民币【】元()于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补足)
5、。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给乙方。4.3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保证金余额低于第4.1条款约定的金额时,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内补足。4.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返还商铺,办妥以该商铺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租金5.1 租金自该商铺交付乙方之日起计,中选
6、月租金为【】元/月(含税)。第1】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按中选月租金执行,第【】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在其上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o租金明细表详见附件2。装修期给予免租金优惠,但乙方仍需支付综合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等能源费用。装修期租金优惠后,本合同项下含税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其中不含税租金总额为人民币【】(),税额为人民币【】(),税率9%o5.2 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付后用原则。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租金人民币【】()(按中选月租金*3计算),其中人民币()从竞租保证金中抵扣(如有)。该笔租金为预付租金,可逐笔冲抵装修期满后的应付租金,直至冲抵完毕。首期租金所对
7、应的租赁期间为自装修期届满日之次日至所处的自然季度最后一日止。如装修期届满日之次日非为所在自然月度的首日,则该非完整自然月度的租金二当月月租金*当月实际计租天数/30EJo除首期租金支付外,其余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上一个自然月度的【2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支付周期的租金。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合同租金总额以实际各支付周期的租金总计为准。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5.3 甲方收取租金、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综合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的银行账号如下;如有变更,以书面
8、通知为准:账户名称: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莲前支行账号:5.4 税费:租赁期限内,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本合同租金对应的税率如遇相关法律法规或税收政策调整,双方一致同意合同含税租金单价不变。第六条物业管理6.1 商铺内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本项目由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可根据情况自行委托物业公司承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乙方无异议。6.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制订的本项目的商户管理手册装修管理手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必要的管理制度,如乙方(含乙方员工、乙方指定的装修单位等)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法制止违规行为、并
9、追究相关违约责任。甲方及物业公司有权对商铺的日常营运进行监督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员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协助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局、卫生、消防等部门对商铺进行专项检查监督;要求乙方妥善处理与相邻方之间的关系等。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并保证乙方员工、乙方指定的装修公司及其他乙方指定的承包单位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6.3 综合物业服务费:【15】元11T月,自商铺移交之日起收取。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当地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重新测算、调整前述综合物业服务费。前述综合物业服务费若有调整,最终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记载的收费标准为准。首期综合
10、物业服务费对应的服务期间为商铺移交之日起至首期租金覆盖期间截止日。如商铺移交之日所在月为非完整自然月度的,则该非完整自然月度的综合物业服务费二月综合物业服务费*当月实际租赁天数/30日。乙方应当于商铺移交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除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支付外,其余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上一个自然月度的【2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支付周期的综合物业服务费。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合同综合物业服务费总额以实际各支付周期的费用总计为准。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综合物业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等额的增
11、值税专用发票。6.4 水电等相关费用:6. 4.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水电计量表,单价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代为缴付的,乙方须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每一个自然月度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应当在每个自然月度的最后一日前将上个自然月度的水电费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每个自然月度的【15】日前将上个自然月度应付水电费的等额票据提供给乙方。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收水电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将水电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由第三方向乙方开具相应票据。7. 4.2甲方二级油烟净化器及油水分离器开启时间为
12、每日10:00-14:00,16:00-22:00o乙方需超出上述时间开启的需与甲方协商并支付相关能耗费用。7.5 非因甲方原因,商铺的水、电停止供应或本项目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甲方无需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任何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7.6 双方确认,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进入商铺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并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但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且应尽量避免给乙方营业造成影响。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提出营业损失、营业场地的占用、人员加班费或任何类似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7.7 紧急状态: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
13、关系到本项目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范围超过三家相邻商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等。(1)发生紧急状态时,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中断对该商铺的水、电等能源供应。但事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尽快通知乙方,并作出说明。(2)因紧急状态或者公用事业部门或者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命令而导致该商铺的水、电等能源供应中断的,甲方、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3)因处置紧急状态而采取必要、合理的行为造成商铺及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因为甲方、物业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
14、),其中乙方所承租的商铺内的货物、设备等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8 甲方或物业公司向本项目或商铺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不构成甲方或物业公司对商铺或其内财物的保安或保管义务;除非甲方或物业公司未尽物业管理之责,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商铺或其内之财物负责。7.9 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水、电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空调、电梯(如有)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物业公司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7.10 对于乙方放置于商铺内的货物、设备、材料等,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采取充分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没有相关法
15、律规定或行业内惯例,则乙方也应当根据相关货物、设备、材料的特性采取充分及有效的保护措施,包括进行防水、防火处理等)。6.11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为由拒绝向甲方交纳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水电能源费等相关费用,乙方也不得以本合同项下与甲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为由拒绝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关费用。第七条交付7.1 商铺按现状交付。交付日暂定为2023年【】月【】日,甲方需调整交付日的,提前5日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在交付日前往甲方指定地点现场与甲方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双方共同对商铺进行验收确认,并签署商铺交付验收确认书(附件3)。商铺交付验收确认书作为商铺验收合格及商铺交付完成的证明文件经
16、双方签署确认后,甲方即完成商铺交付义务,乙方装修期、租赁期限开始计算,相关的风险、责任亦随之转移至乙方。乙方未在暂定交付日或双方协商调整的交付日对商铺进行验收或验收后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而拒绝签署商铺交付验收确认书的,则上述暂定的交付日或双方协商调整的交付日即为本合同项下商铺的交付日。7.2 乙方应在交付当日充分查验商铺状况,乙方认可接收商铺后,不得因商铺已存在的本项目共用设施设备通过该商铺或有共用通道穿越该商铺(如涉及)等情况向甲方主张减免租金或综合物业服务费。乙方进场后,如甲方拟在该商铺内增设共用设施设备或通道的,应当提前与乙方沟通协商。第八条装修改造8.1装修报批8.1.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
17、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但是装修及改造时不得变更规划用途、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外立面、消防设备、附属设施,不得超荷载使用,或做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但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乙方装修改造时需要拆除甲方移交乙方的设施设备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水电(包括空调)进行增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的,增容后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8.1.2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的,应当至少提前【5】日向甲方报批全套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门面及店招效果图、有关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有关电力
18、、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电气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乙方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乙方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施工单位主体资格信息资料等并由甲方审批通过。装修方案涉及结构工程、机械工程或其他专业的,乙方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相关专业顾问(单位)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8.1.3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安全性、科学性、合理性;甲方对装修方案图纸的形式审查并不能替代乙方应承担的审慎性、安全性义务,因装修方案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失、侵权责任等)由乙方承担。8.1.4乙方报送的装修方案、图纸及施工单位未经
19、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不得开始装修施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装修改造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由乙方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不符合甲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装修方案直至符合要求,无正当合理之事由乙方不得拒绝修改。8.2装修进场8.2.1乙方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向物业公司缴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o乙方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审核确认的装修方案、施工图纸完成装修改造并通过各项验收后,由物业公司根据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有)将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8.2.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要求做好施工围挡后
20、方可施工,装修完成经甲方或物业公司验收后方可拆除围挡,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8.3 装修现场监督8. 3.1甲方及物业公司有权对乙方装修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乙方应保证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手册并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9. 3.2乙方装修不得损害商铺的正常使用和商铺的主体结构、公共设施等的安全,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10. 3.3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造成甲方商铺损坏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损害及甲方相关损失。11. 3.4乙方的装
21、饰装修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怠于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或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等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本合同项下的装修期不予延长,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等费用。8.4 装修验收乙方须确保装修工程质量,并应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若经消防主管部门确认装修商铺仅需进行消防备案即可,则乙方仅需对装修商铺进行消防备案)及政府其他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如需)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开业。但甲方的脸收仅检查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是否违反甲方要求,但并不构成甲方义务或视为甲方对消防
22、等相关专业问题的认可,亦不在任何意义和程度上视为对乙方装修符合消防等规范的确认,如因装修原因发生消防事故等情形,仍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8.5 餐饮特别条款(适用于餐饮类商铺)1 .5.1乙方在商铺内安装有关厨房、烹饪设备及排水设施的,须在安装前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卫生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 .5.2乙方应当在厨房总下水口位置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油水分离器及滤网。8.5.3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油烟管道接驳口前端安装一级油烟净化器及与接驳口相匹配的排烟风机,相关设备及施工满足甲方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8.5.4乙方应当聘请有资质的清洗单位
23、以45日为一个周期清洗抽油烟设备(轻餐饮可适当放宽至60日为一个周期),清洗报告应当在清洗完成5日内提交甲方。8.6租赁期届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乙方装修或用于装饰装修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予赔偿或补偿。第九条维修维护9.1 本项目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该商铺主体结构由甲方维护保养并承担有关费用。乙方如发现该商铺存在建筑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修通知后在双方确认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因乙方通知不及时、未采取合理措施或未配合甲方修缮,从而使商铺维修不及时或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乙方应就损失以及损失的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若该等损坏或
24、故障系由乙方故意损坏、使用不当、管理不当或者其他应当归属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9.2 商铺内部、乙方专用的设施设备及乙方装饰装修部分(含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增设、增建、改建的附属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保养并承担维护、保养费用。因乙方未对商铺内或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设施设备履行维修维护责任,导致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损害或其他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9.3 乙方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商铺,并保持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正常的折旧磨损除外)。9.4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商铺内外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及维护保养,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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