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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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 和考察调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保护第一、 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 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珍爱 之心、责任之心,加快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经 省委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聚焦考古、古建筑、博物馆三大领域,强化文物科技、 人才、管理、利用、政策保障工作,到“十四五”末,全省 文物保存状况明显改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 水平明显提升,文博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制度体系更加 完善。到2035年,全省文物依法保护水
2、平显著提升,支撑 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文物人才队伍体 系、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文物价值传播体系、文物事业政策 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保护、研究、展示、利用、管理、 服务“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更 好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历史自觉和 文化自信明显增强。二、保护第一(-)加大文物抢救保护力度。统筹推进抢救性保护与 预防性保护,全面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维护,实施国 宝级文物保护重大专项、元代及元以前早期木结构古建筑覆 盖性抢救工程、彩塑壁画保护专项工程、政府一般债券支持 低级别文物保护专项工程、文物数字化保护专项工程。力争 到“十四五”末,
3、国省保单位、长城重要节点、黄河文化重 要遗存、重要石窟寺和彩塑壁画无重大险情,元代及元以前 早期木结构古建筑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市县保单位重 大险情排除率达到70%,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排除率 达到50%,受灾文物安全隐患全部排除,保存状况明显改善。 到2035年,全省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险情排除率达到 100%o (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二)加强国宝级文物保护。建立国宝级文物特殊保护 机制。开展国宝级文物地质环境安全评估并纳入抗震加固、 地质灾害防控工程。推进国宝级文物本体维修、技防消防、 环境整治等工作,鼓励、引导对国宝级古建筑的非消防用电 负荷
4、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开展国宝级文物数字化信息采 集与病害机理研究,建立国宝级文物信息化数据库。持续推 进云冈石窟、应县木塔、佛光寺、平遥城墙、晋祠等国宝级 文物日常监测,建设全面覆盖本体、附属文物和环境要素的 监测体系,搭建“国宝级文物保护实时监测与预警服务平 台”。(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 救援总队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进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定期开展革命文物排查 和专项调查,分批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及时将重要革命旧址 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 维修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编制晋冀豫、晋察冀和晋绥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规划,推进连
5、片保护、统筹展示、 梯次利用。(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 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省委党史研究院、省退役军人厅和各 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实施馆藏珍贵濒危文 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馆藏 一级文物保护修复。加强对文物病害程度和健康状况分析评 估。在文物收藏较为集中的博物馆,建设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平台、环境调控系统和专有装置,实现国家一级博物馆文物 保存环境全部达标。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有针对性 地加强馆藏文物防震设施建设。(省文物局、省地震局和各 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统筹城乡建设中的 文物
6、保护利用,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人 居环境改善协调发展,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妥善保护 文物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和历史风貌完整性。结合乡村振兴,统筹做好采空区、空心村文物的抢救保护。(省文物局、省 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 工负责)三、加强管理(-)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制定国有文物资源 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健全 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认定、公布、降级和撤销制度。依法将具 有重要价值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对已划定的不合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 带进行科学调整。到“十四五”末,文物保护单位“四有”
7、 工作全部完成,编制完成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文物保护专项规 划,文物资源空间信息全部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 成省级文物数据中心,形成全省文物资源空间管理“一张 图”。制定出台文物数字化信息采集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 公布15项以上文博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省文物局、省 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 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将人力 防范、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有机结合,到“十四五”末,建 成覆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全省文物安全监测监管平台,实 现全省文物安全监管“一张网”。重要古遗址、古墓葬、石 窟寺安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重要文
8、物建筑消防设施覆盖 率达到100虬各市要建立文物安全巡查队伍,每处不可移动 文物都要配备保护员。扎实推进文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风 险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文物自然灾害预警 防范体系,实现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等级博物馆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物资储备全覆盖。 出台我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办法。(省文物局、省应急厅、省 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气象局、 省地震局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文物领域市场主体培育。推行拍卖企业经营 文物拍卖许可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施工二级、监 理乙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文物艺术品市场流通体 系,培育多
9、层次市场经营主体,支持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提 质增效,推动古玩旧货市场规范化发展。(省文物局、省市 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落实“考古前置”。落实省基本建设用地 考古前置管理规定,优化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工作流程,创新建设工程区域文物考古评估机制,落实开发 区文物专管员制度,开展全代办活动,主动服务经济发展项 目建设。落实好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科学划定并 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 厅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文保工程质量。开展崇善寺、应县木塔保护 性研究工程。以河津、万荣、代县、定襄、平定等县(市) 为试点,建立传统
10、建筑材料生产基地。依托佛光寺建设省级 文物保护工程研究中心。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工程各方主体的 工程质量责任,强化业主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完善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质量 保修制度。启动文物保护工程全流程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文 物保护修缮工程和考古项目线上线下全过程监管和绩效评 价。(省文物局和相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挖掘价值(-)加强考古研究阐释。聚焦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 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充分发挥考古资源禀赋与独特优势, 依托襄汾丁村、陶寺、兴县碧村、夏县东下冯、云冈石窟等 重要遗址,坚持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开展 早期人类行为、夏文化、中原地
11、区文明演进、民族融合等考 古研究,力争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开展晋北、太原西山沿 线、太行麓沿线石窟寺专项调查研究。加快陶寺、晋阳古城、 蒲津渡与蒲州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科学布局考古基 地。加快建设省曲沃考古标本库房。(省文物局和相关市政 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文化价值传播。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挖 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 播水平。充分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构建“报、网、 台、端、微”全媒体矩阵,讲好文物故事、讲好故事、讲好 中国故事。推进文博品牌图书和文物知识图谱编纂,出版文 物大系国宝级文物故事等历史文化遗产书籍,制作推 出古建里的纪录片,实施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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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加快 推动 时代 文物 事业 质量 发展 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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