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docx
《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3)13号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2023年6月10日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统筹科技资源、凝聚创新力量、引导科技研发,提升科技成果支撑和服务应急实战的水平,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
2、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应急管理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一)应急管理部作为推荐部门及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二)应急管理部设立的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面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技需求,聚焦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卡脖子”问题,重点支持应急管理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核心
3、技术研发、先进适用装备研制等。第三条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遵循需求牵引、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以下简称科信司)负责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指导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二)组织征集、论证应急管理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统筹协调、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三)组织征集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需求,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4、四)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五)组织建设和管理科技项目咨询专家库、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第五条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应急管理部机关有关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以下统称业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提出负责业务领域的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二)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三)参与编制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配合做好项目立项评审、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四)支持和协调推动科技项目成果在其负责业务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第六条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咨询专家的主要职
5、责是:(一)为应急管理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和项目论证工作提供咨询建议;(二)为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提供咨询建议;(三)参与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七条根据工作需要,科信司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遴选并委托第三方单位作为项目管理机构配合开展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日常联系和实施监督工作。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参与编制项目申报指南;(二)负责项目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立项评审,组织项目牵头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等立项工作;(三)负责项目年度和中期检查、绩效评价等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程序对项目变更、延期、终止等提出初步意见;(四)负责项目绩效评
6、价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组织开展成果登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和信息共享;(五)配合科信司协调解决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第八条项目牵头单位是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激励科研人员、扩大科研自主权等政策措施;(二)落实单位法人责任,按照签订的任务书组织开展研究,履行任务书各项条款,落实配套条件,完成研发目标和任务;(三)按要求及时编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信息报表、科技报告等;(四)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需要调整的重
7、大事项;(五)接受指导、检查并配合做好监督、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六)履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和义务;(七)增强服务应急实战的敏锐性,推动项目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为大震巨灾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预防和风险防范、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管理政策标准制定等提供支撑和服务。第三章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第九条应急管理部深化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合作,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配合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需求凝练、项目建议、指南编制、申报推荐、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示范推广及成果转化等工作。第十条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
8、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趋势研究、技术预测和需求征集工作,超前谋划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向的重大及重点科技问题凝练和重点研发任务论证,组织业务单位及专家研究建立重大科技需求项目库,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及时报送项目需求和建议。第十一条科信司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先推荐应急管理系统高水平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方案及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将应急管理部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十二条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加强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组织,提前对项目申报意向进行摸底,推荐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和团队进行申报。
9、项目推荐范围应为应急管理部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应为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第十三条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应急管理相关项目年度与中期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等,加强对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承担项目的管理监督,并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协调保障支撑。第十四条有关业务单位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委托管理项目的立项推荐、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第十五条科信司会同业务单位,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协调推动实战导向明确的高质量科研成果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示范推广及转化。第十六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包括项目牵头
10、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等)要严格落实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及时拨付经费、聘请科研财务助理、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改进财务报销管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要求,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第十七条应急管理部所属有关单位应及时向科信司报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与立项情况,并在每年12月底前报送当年申请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类型、承担单位、负责人、主要研究内容、经费额度、研究周期等信息。第
11、十八条中国地震局按照现有方式,配合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做好地震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需求凝练、项目建议、指南编制、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并将项目推荐、立项等有关重要信息及时报送科信司。第四章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第十九条建立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协调推进日常工作机制,由科信司牵头成立工作组,邀请业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等派员参加,协调推进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价、成果推广等工作。第二十条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定向委托、定向择优和公开择优,对应急管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先进装备研发等要更好发挥“公开择优”方式作用,加大“揭榜
12、挂帅”力度。(一)关于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类项目。对于应用需求极为迫切、研发任务组织强度较高、优势单位较为集中的限期任务,以及应对突发紧急重大及重点科技需求或任务敏感不宜公开竞争落实的任务,可在一定范围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直接委托或从优势单位中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在立项后进一步强化项目任务书的综合论证。定向委托和定向择优类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应急管理系统内单位牵头联合社会优势科研力量申报。(二)关于公开择优类项目。公开择优类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自主申报。(三)关于“揭榜挂帅”项目。对于目标明确、应用急需、用户明确的重大及重点攻关任务,制定“榜单”在适当范围内发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应急 管理 科技 项目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38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