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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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书福德信资评字2020宁024号(共壹册)评估机构:福建德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日:2020年4月8日一、资产评估报告声明2二、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4三、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131、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2、评估目的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价值类型及其定义5、评估基准日6、评估依据7、评估方法8、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9、评估假设10、评估结论Ik特别事项说明12、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3、评估报告日14、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14四、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一、我
2、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提供的(2018)闽0121执466号之三价格评估委托书;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3、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资产评估报告摘要福德信资评字2020宁024号重要提示:本摘要内容均摘自“福德信资评字2020宁024号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并关注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本摘要单独使用可能会导致对评估结论的误解或误用。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
4、报告使用者:委托人: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产权持有人: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本评估项目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机器设备价格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的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市场价值。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的机器设备。四、价值类型:本次选用“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选择“市场价值”这一价值类型主要是考虑了本次的评估目的、评估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及其自身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的。所谓“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
5、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本评估结论的具体价值内涵:1、本评估结论是指评估对象为按现行用途、原地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下,为本报告所列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2、本评估结论不考虑抵押、担保、租赁和负债等权利限制的影响。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二。二。年一月二十日,是根据现场勘查确定的,主要是考虑与评估目的实现日较为接近,此次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七、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二。二。年一月二十日,按评估目的
6、,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人民币陆万柒仟陆佰元整(RMB:67,600元);评估结论详见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八、特别事项说明: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九、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日为二。二O年三月二十六日。资产评估报告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福建德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为委托人了解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市场价值提供作价参考而申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
7、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委托人: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产权持有人: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本评估项目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机器设备价格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的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机器设备市场价值。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福州聚丰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的机器设备:1、高速正负压成型机,型号:HV-660,购置时间2007年2月。2、塑胶片挤出机组,型号:SEM-660,购置时间2007年2月。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选用“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项目的价
8、值类型。选择“市场价值”这一价值类型主要是考虑了本次的评估目的、评估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条件及其自身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确定的。所谓“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本评估结论的具体价值内涵:1、本评估结论是指评估对象为按现行用途、原地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下,为本报告所列的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2、本评估结论不考虑抵押、担保、租赁和负债等权利限制的影响。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二。二O年一月二十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现场勘查确定的。六、评估依据:行为依据:福建省闽侯县
9、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闽0121执466号之三价格评估委托书;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46号,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准则依据:1、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
10、7)33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固定资产(中评协(2017)38);3、资产评估指南: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o4、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0权属依据:(2018)闽0121执466号之三价格评估委托书;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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