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
《睢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睢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docx(3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睢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睢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二。二二年四月发布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商丘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县政府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睢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本预案是指导我们应对本县范围内突发地震灾害,进行抢险救援的指导性文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熟练掌握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程序和职责,提高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及灾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
2、实施。2022年4月9日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1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2.1 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2.2 县现场指挥部及职责43响应机制73.1 地震灾害分级73.2 地震响应分级84监测报告84.1 监测预报84.2 震情速报94.3 灾情报告95应急处置与救援105.1 先期处置IO5.2 分级响应115.3 应急结束145.4 基本响应程序145.5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146保障措施156.1 救援队伍156.2 救援装备156.3 物资与资金保障166.4 技术系统166.5 避难场所保障166.6 基础设施保障176.7
3、宣传、培训与演练176.8 法制保障186.9 监督检查187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奖励与责任187.2 预案管理与更新187.3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197.4 制定与解释部门197.5 预案实施时间208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8.1睢县地震应急组织体系21附件8.2睢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2附件8.3睢县地箧灾害基本响应程序26附件8.4睢县地震救灾物资27附件8.5睢县地震救援队伍27附件8.6相关职能部门通讯录29睢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l编制目的为规范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
4、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商丘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睢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及周边行政区域内对我县造成较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和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本预案上与商丘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县政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
5、和指挥下,负责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处置;负责领导和指挥一般地震灾害的响应处置工作。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县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由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县现场指挥部组成。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8.1睢县地震应急组织体系。2.1 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1.1 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设置县政府设立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
6、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睢县供电公司、县供销社各1位负责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应急职责见:附件8.2睢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变化,由新任命人员自动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2.
7、1. 2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接受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组织和指挥对受灾人员实施紧急救援。(2)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确定并宣布地震应急和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3)统一领导县抗震救灾工作。决定派遣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地震应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工程抢险队伍,开展伤员救治、转运、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及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抢修工作。(4)决定调运救援物资,组织和指挥受灾群众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工作。(5)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强制措施。(6)请求市政府派遣地震应急救援队,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7)组织开展震情、
8、灾情信息发布与抗震救灾宣传工作。(9)负责接待市政府慰问团,承办县委、县政府慰问团的具体事务。(10)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协调相关涉外事务。(12)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2.1. 3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决定,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2)负责建立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类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指挥部和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的应急通讯方式,并告知相关人员。(3)收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和民情,分析发展趋势,了解和掌握灾区抗震救灾需求,及时向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4)接待县外地震灾害救援队以
9、及邻县地震现场工作队。(5)负责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6)负责组织本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7)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8)组织拟订(修订)与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相关地震应急预案。(9)组织检查本县有关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10)负责起草本县应对地震灾害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及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县地震灾害的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三)负责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
10、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2)承担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2. 2县现场指挥部及职责3. 2.1县现场指挥部设置(1)本县发生或县外发生与本县相关的较大以上地震灾害,遇到下列情况,报请睢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同意,设立现场指挥部。上级政府直接参与处置的。应急处置时间较长、影响较大、情况复杂、事态有演变恶化趋势,上级政府可能介入处置的。(2)县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灾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 2.2县现场指挥部职责(1)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抢险救援处置工作的指示、要求
11、。(2)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部署现场抢险救援处置工作。(3)决定和批准抢险救援工作的重大事项。(4)统筹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5)当市政府设立前方指挥部时,县现场指挥部自动并入市前方指挥部,并配合市前方指挥部开展工作。2.2.3应急处置工作组设置及职责县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防疫组、群众生活和救灾物资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和恢复重建组、灾害监测和防范组、安保交通组、综合协调组、资料保障组、舆情引导组、通讯保障组、涉外事务组、调查评估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组可根据现场实
12、际需求情况适当增减。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其主要职责,结合成员单位职责(附件&2),细化实施方案。(1)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被困人员搜救工作。(2)医疗防疫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受伤人员救治与防疫工作。(3)群众生活和救灾物资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灾民安置与救灾物资保障工作。(4)基础设施抢修和恢复重建组: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文化
13、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基础设施抢修和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5)灾害监测和防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参加。主要承担灾害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6)安保交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信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安全保卫与交通保障工作。(7)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协调联络、信息汇总、上传下达、文稿资料等工作。(8)资
14、料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专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防范目标应急处置图、事件处置现场态势图、灾害现场周边区域地理信息图、应急处置力量分布图等应急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9)舆情引导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新闻发布、媒体沟通、舆情监测与导控工作。(10)通讯保障组:由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牵头,县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承担地震灾害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三)涉外事务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
15、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协调国际救援队伍行动、国际紧急救助和处理涉外事务等工作。(12)调查评估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主要承担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13)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牵头。负责筹集、配备应急抢险救援所需经费款项、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资源;保障上级党委、政府领导顺利到达现场开展指挥领导;协调灾区财政、民政、供销、电力供应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各项支持保障工作。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
16、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生产总值1%以上;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O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O级以上、5.O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 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
17、(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 2地震响应分级4. 2.1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地震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n级响应和IV级响应,其启动条件分别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5. 2.2应急响应级别的启动权限I、II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决定;HI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决定;IV级应急响应由灾区县政府决定。(1)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在上级政府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后,市政府立即启动I、H级应急响应,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抗震救灾的先期处置工作。(2)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市政府启
18、动HI级应急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抗震救灾工作。(3)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县政府启动IV级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加强与事发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必要时给予指导支持。4监测报告4.1监测预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县各类地震观测数据。(2)县应急管理局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上传下达。(3)在国务院、省政府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情况下,县级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按权限可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6. 2震情速报对发生在县内的3.
19、O级以上地震、县外周边地区发生4.O级以上地震,县应急管理局在震后12分钟内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等速报参数的测定,形成震情快报报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通报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7. 3灾情报告7.1.1 报告程序(1)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2)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3)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及时将收集的情况报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分析汇总后,报县委
20、、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4)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国家、地区、机构通报。4. 3.2报告内容地震灾情上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人口影响:如人员伤亡情况,居住与生活状况等;经济影响:如地震对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和家庭财产的破坏以及经济损失等;社会影响:指地震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如社会安定和社会生产情况等;环境影响:指地震对地表所产生的影响,如滑坡、地裂缝、砂土液化等。5. 3.3报告方式报告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1、、值班会商系统、单兵音视频等方式。通过传真和电子信箱报告事件信息后必须电话确认。各级接收和上报灾情信息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存档,以备调查核实。6. 3.4报告时限(1)县级地震灾害管理部门应在地震发生2小时内,将灾害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向市地震灾害管理部门报告(含分乡镇级数据)。(2)地震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损的,县级地蔻灾害主管部门应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同时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3)灾情稳定前,县地震管理部门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动态,直至此次地震结束。5应急处置与救援5.1先期处置(1)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
22、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了解受灾情况,边行动边报告,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加强震情监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2)灾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5. 2分级响应7. 2.1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县政府负责响应处置,县
23、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IV级应急响应。(2)响应启动后,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指挥部相关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地震灾害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经县政府同意,报请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支援,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3)接到指令后,县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县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县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并立即向市政府、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4)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县政府召开县抗震救灾紧急会议,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地震应急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睢县 地震 灾害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542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