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954-2014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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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954-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municipalsolidwasteco-processingincementkiln2014-01-09发布2014-08-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皿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municipalsolidwasteco-processingincementkilnGB50954-2014主编部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
2、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GB50954-2014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网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3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OlO)6390643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三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850mm1168mm1/32L875印张45千字2014年7月第1版2014年7月第1次印刷统一书号:1580242332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OlO)63906404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3、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54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8.3.79.1.5、9.2.3、9.3.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A刖百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4、,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及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生活垃圾的接收、储存与输送,预处理及协同处置系统,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标准的日常管理,由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地址:
5、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邮政编码:1001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材国际环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中材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蔡玉辛美李杨学娟良静惠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娟蔡玉良辛
6、美静李惠杨学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革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蔡玉辛美李杨学娟良静惠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娟蔡玉良辛美静李惠杨学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革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
7、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蔡玉辛美李杨学娟良静惠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娟蔡玉良辛美静李惠杨学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革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蔡玉辛美李杨学娟良静惠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参加单位:中材
8、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胡芝娟蔡玉良辛美静李惠杨学权施敬林张红郭随王利许艳娜华敏丽金树许卫余宝革佳主要审查人:曾学袁曙文柏汪克范晓敏光鸣春虹丁奇李安钱光孔德周治生平人强平4总体设计4.1 规模划分4.1.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的设计规模应根据水泥厂规模、处理范围内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现状及预测、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等因素确定。4.1.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程的设计规模,可按下列规定划分:1小型:单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生活垃圾处置规模在300td及以下;2中型:单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生活垃圾处置规模在300td500td(含500td);3大型:单条水泥熟
9、料生产线,生活垃圾处置规模在500td以上。4.2 主要设计内容4.2.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公共工程建设应包括下列内容:1进厂接收系统、储存与输送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异味处理系统、旁路放风系统;2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供配电、压缩空气、消防、通信、暖通空调、机械维修等设施;3与水泥生产系统共用的辅助设施。4.2.2 分选处置系统的工程建设内容应包括:分析鉴别系统、预处理系统、替代原料综合利用系统、替代燃料综合利用系统、厨余物处置系统。4.2.3 直接处置系统的工程建设内容应包括:预破碎系统、热处41ongni置系统、烟气输送系统、灰渣处理系统
10、。4.3技术装备要求4.3.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系统的工艺装备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宜高于依托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水平。引进设备、部件及仪表,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4.3.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电气系统、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消防系统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的有关规定。4.3.3 采用分选处置方式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处置技术方案确定预处理系统的工艺流程,并应根据生活垃圾的组分特性进行针对性处置;2预处理系统中宜设置厨余物的脱水设施;3生活垃圾配料处置应根据垃圾成分、热值等参数与水泥生产常规原料、燃料进行合理搭配。4.3.4采用直接
11、处置方式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生活垃圾的组分特性选择合适的焚烧处理方式;2生活垃圾的破碎设备宜根据垃圾的主要成分确定。5总平面布置5.1 场地选择5.1.1 新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生产线时,场地选择及车间布局应符合本地区城乡总体发展规划、工业布局和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水泥窑与生活垃圾预处理车间可分开建设。5.1.2 场地选择应符合环境保护专业规划,并应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要求,同时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5.1.3 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技术改造工程,预处理车间的选址应根据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热、工程地质条件、企业协作条件
12、、场地现有设施、生活垃圾收运和储存条件、协同处置衔接条件、预处理的环境保护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1.4 生活垃圾预处理车间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的有关规定。5.2 总图设计5.2.1 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各车间的总图设计,应根据依托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生产、运输、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职工生活,以及电力、通信、热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防洪和排涝等设施,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5.2.2 总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减少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异味、粉尘、噪声、污水对周围环境
13、的影响,并应防止各设施间的交叉污染。5.2.3 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交通有关要求,并应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条件许可时,宜设置生活垃圾运输车专用进出口。5.2.4 厂区内应有垃圾运输车辆的临时停车场地,并宜设置在物流出入口附近。场地条件允许时,临时停车场地也可设置在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前。5.2.5 生产和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应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公用设施,或根据社会化服务原则利用厂区所在工业园区的公用设施。5.2.6 厂区绿化布置应符合全厂总图设计要求,厂区绿化覆盖率应与当地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相协调。5.3 厂区道路设计5.3.1 厂区道路应根据工厂规模、运输要求、管线布置等合理确定,厂区
14、道路应满足交通运输、消防及管线铺设要求。5.3.2 厂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车行道宜设环形道路。生活垃圾预处理车间及接收储存设施处应设消防道路,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路面宜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铺设,道路荷载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中的有关规定。5.3.3 通向垃圾卸料平台的坡道为双向通行时,坡道宽度不宜小于8m;为单向通行时,不宜小于4m。坡道曲率半径不宜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8机5.3.4 道路转弯半径与作业场地面积应按各功能区内通行的最大规格车型确定。6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及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6.1 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6.1.1 采用分选处置方
15、式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时,生活垃圾类别可分为替代燃料、替代原料、厨余物、金属物。6.1.2 塑料、纸类、竹木、橡胶、纺织物等可燃组分,可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燃料。剩菜剩饭、骨头、菜根等厨余物,可在分选处理后做进一步处置。可燃组分和厨余物的特性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业分析:热值、水分、灰分、热稳定性;2元素分析与K、Na、S、。的含量分析。6.1.3 生活垃圾中混杂的玻璃、砖瓦、渣土、石子等不可燃组分,可作为水泥生产的替代原料。不可燃组分的特性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 SiO2、Al2O3、Fe2O3、Ca0、Mg0、K20、Na20的化学成分分析;2 K、Na、S、Q的含量分析。6.1.4 金属物可
16、进行回收处置。6. 2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6.1.1 采用分选处置方式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时,生活垃圾预处理品作为替代原料、燃料的品质应满足水泥熟料产品方案的要求。6.1.2 作为替代原料的生活垃圾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SiO2、Al2。3、Fe2O3、Cao等有用成分灼烧基含量总和应达到80%以上;2 K20、Na20、S、。等有害成分的含量应满足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控制要求,并应最终满足水泥熟料产品的质量要求。8.Iongni6.2.3作为替代燃料的生活垃圾可燃组分,宜符合下列规定:1实物基的热值宜大于IlMJkg;2 灰分含量宜小于50%;3 水分含量宜小于30%。6.2.4厨余物分选出后,
17、宜采用生物干化或其他脱水措施,将水分含量降至40%以下再进入水泥熟料烧成系统。7生活垃圾的接收、储存与输送7.1 一般规定7.1.1 生活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应包括:垃圾称量设施、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卸料储池、垃圾抓斗起重机、垃圾预处理车间与焚烧处置系统之间的输送设施。7.1.2 大件可燃垃圾较多时,可在厂内设置大件垃圾破碎设施。7.2 生活垃圾的接收7.2.1 生活垃圾接收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宜选用静态汽车衡,计量站旁应设置停车抽样检查区。7.2.2 生活垃圾的接收计量宜采用汽车衡计量,并符合下列规定:1汽车衡规格应按运输车最大满载重量的L7倍设置,称量精度不应大于20kg;2汽车
18、衡应设在垃圾储存接收的出入口处,且宜为直通式;3汽车衡与垃圾储存、接收设施的距离应大于最长车辆的长度。7.2.3 生活垃圾称量系统应具有称重、记录、传输、打印与数据处理功能。7.2.4 生活垃圾卸料平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向通行时,长度不宜小于15叫双向通行时,不宜小于18m。2平台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充足采光、卫生防护措施。7.2.5垃圾池卸料口处应设置垃圾卸料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卸料门应满足耐腐蚀、强度高、使用寿命长、开关灵活的性101ongni能要求;2卸料门的数量以维持正常卸料作业和垃圾进厂高峰时段不堵车为原则,且不宜少于4个;3卸料门的宽度应大于最大垃圾车宽L2m以上,高度
19、应满足顺利卸料作业的要求;4垃圾卸料门的开、闭应与垃圾抓斗起重机作业相协调。7.2.6 垃圾池卸料口处应设置安全车挡。7.2.7 生活垃圾卸料及装车空间应密封,并应配置通风、收尘及异味处理系统。7.2.8 生活垃圾卸料、转运作业区应设置车辆作业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7.3生活垃圾的储存与输送7.3.1 生活垃圾储存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物料储存形式应根据处置生活垃圾的特性及建厂地区的气候条件确定。储存容器和储存场所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垃圾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的有关规定。2储存场所应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
20、废物贮存(处置)场GBl5562.2有关规定的专用标志。7.3.2 生活垃圾卸料储池应符合下列规定:1垃圾储池有效容积宜按水泥窑一次检修最长天数的垃圾处理量确定,垃圾池净宽度不应小于抓斗最大张角直径的2.5倍;2储池应处于负压状态,并应设照明、消防、事故排烟、通风除异味系统;3储池内壁与生活垃圾接触部分应采取防渗、防腐蚀措施,并应平滑耐磨、抗冲击;4垃圾池底宜有不小于1%的渗滤液导排坡度;应设置垃圾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池和输送设施应采取防渗、防腐措施。117.3.3 生活垃圾抓斗起重机应具有计量功能,抓斗起重机及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设置备用抓斗;2应有防止碰撞的措施;3应设置抓斗维护空间。
21、7.3.4 抓斗起重机控制室应有换气措施,朝向垃圾池的一面应有密闭、安全防护的观察窗,观察窗的设计应有防反光、防结露及清洁措施。7.3.5 生活垃圾预处理品储存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依据预处理品的性能特点,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并设定不同储存设施的防渗、防腐蚀等级。储存设施的上方构筑物应进行防酸、防碱腐蚀处理。2储存设施应设置污水收集系统。7.3.6 厂内生活垃圾输送设备应根据垃圾性质、输送能力、输送距离、输送高度,以及工艺布置等因素确定。在给料转运、下料等位置应设置防堵塞设施。7.3.7 水泥生产系统和协同处置系统停运或检修的应急机制,应根据水泥生产系统运转率、协同处置系统运转率,以及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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