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 35636-2017 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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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iaohICS 07.040A 77O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56362017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Specificationforsurveyingandmappingofurbanundergroundspace2017-12-29发布2018-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www.biao-z标准下载网GB/T356362017目次前言IIIi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24. 1时空基准24.2 精度指标24.3 测绘对象及内容24.5 项目实施25控制测量35. 1一般规定35. 2地面控制测量35.3 联系
2、测量35.4 地下控制测量56现状调查66. 1般规定66.3 2资料收集66.3 工作底图编绘及属性信息调查表制作66.4 现场调查66.5 调查成果整理77现状测绘77. 1一般规定77.2地下建筑物测绘87. 3地下交通设施测绘88. 4综合管廊测绘99. 5地下管线测绘98三维建模910. 1一般规定98.2数据内容及要求108.3地下建筑物模型118.4地下交通设施模型118.5综合管廊模型118.6地下管线模型119数据管理129.1一般规定12biaohGB/T3563620179.2地下空间数据库129.3地面综合数据库139.4管理软件139.5运行环境1410质量控制141
3、0.1一般规定1410.2成果质量检验1410.3系统测试评价14附录A(资料性附录)地下空间基本属性项15参考文献19IlGB/T356362017-XX-刖三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市勘察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勘测院、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公室、常州市测绘院、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增城市城乡规划测绘院、上海市测绘院、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重庆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北京华泰天宇科技有限公司、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丹、江贻芳、丘广新、王明权、侯至群、张云青、廖佳、耿丹、王双龙、刘锋、余美义、贾光军、李维功、刘文伍、王树东、李志刚、陈鸿、王祥、刘克会、江周勇、王礼江、郑勇、魏小庆、张志华、杨永兴、宋军、王珍、李化。GB/T356362017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测绘的总体要求以及控制测量、现状调查、现状测绘、三维建模、数据管理和
5、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测绘的技术设计、作业实施及质量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710地理信息元数据GB/T2025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1740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8590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分类与代码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CJJ/T8城市测量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6、件。3. 1地下空间undergroundspace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等需求在地表以下开发、建设和利用的空间。3.2地下建筑物undergroundbuildingandstructure除地下交通设施、综合管廊及地下管线外的地下空间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3.3地下交通设施Undergrcxmdtrafficfacility建于地下用于行人通行、车辆通行或停放的设施。3.4综合管廊utiIitytunnel建于地下用于敷设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专用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可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等。3.5地下管线undergroundpipeline敷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
7、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bi。标准下载网GB/T3563620173.6综合图synthesizedmap同时表达地下空间要素及其对应的地面地形要素的图件,由地下空间平面图与地面地形图组合而成。3.7地下空间三维模型three-dimensionalmodelofundergroundspace地下建筑物、地下交通设施、综合管廊、地下管线等测绘对象的三维表达,反映对象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纹理及属性等信息。4总体要求4.1 时空基准4.1.1 地下空间测绘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应与所在城市基础测绘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一致。4.1 2地下空间测绘日期采用公元纪年,时间
8、采用北京时间。4.2 精度指标地下空间测绘采用中误差作为精度的技术指标,以2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4.3 测绘对象及内容4.3.1 地下空间测绘应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供保障和服务,测绘对象为地下建筑物、地下交通设施、综合管廊、地下管线等。4.3.2 地下空间测绘的工作内容包括控制测量、现状调查、现状测绘、三维建模、数据管理及质量控制等。4.4 元数据4.4.1 应使用元数据对地下空间测绘成果进行说明,并为测绘成果的获取、更新、管理、交换、共享和服务提供支持。元数据应与其描述的成果同步建立和更新。4.4.2 地下空间测绘成果的元数据可由描述数据标识、数据限制、数据质量、数据维护、数据参照系、数
9、据内容及数据分发等信息的一系列元数据元素构成。元数据应符合GB/T19710的规定。4.5.1对地下空间测绘项目,应根据项目委托方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技术设计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任务来源及要求;b)待测地下空间概况,包括地下空间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概况、基本情况、所在位置、工程阶段和现场作业条件等;c)已有资料及其分析;d)依据的技术标准名称及编号;e)工作内容及要求;f)采用的作业方法、仪器设备及其检校要求;g)成果内容、形式及提交时间要求;h)作业组织、计划安排、质量保证及安全防范措施;GBZT356362017i)成果质量检验方式;j)附图和附表等。4.5.2
10、 地下空间测绘项目完成后,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项目委托方要求,整理成果资料,编写项目技术总结。技术总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项目概况;b)作业依据;c)已有资料的利用情况;d)作业过程、采用的技术方法和仪器设备;e)成果类型、形式及数量;f)成果质量检验情况;g)应说明的问题及处理措施;h)结论与建议;i)附图和附表等。4.5.3 地下空间测绘作业及其成果应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管理。5控制测量5.1 -5.1.1 地下空间测绘的控制测量可分为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和地下控制测量。5.1.2 控制测量作业前应进行踏勘,并搜集测区已有的地形图、设计图资料及控制点成果,了解地下空间地
11、面、地下的联系通道及其位置以及地下空间的整体分布状况等。5.1.3控制测量的精度等级应根据地下空间测量的目的、地下空间工程的规模等进行选择。5.1.4控制测量应提交的主要成果包括控制点点之记及分布图、坐标和高程成果表、技术总结等。5.2地面控制测量5.2.1 地面控制点宣布设在邻近地下空间的地面出入口或其他地面与地下联系处。平面控制点数不应少于3个,每个控制点至少应与另一个控制点通视;高程控制点数不应少于2个。当已有地面控制点可满足地下空间测量需要时,可直接利用。5.2.2 地面平面控制点相对于邻近高等级控制点的平面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地面高程控制点相对于邻近高等级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
12、于20三o5.2.3 2.3地面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可分别通过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确定。地面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CJJ/T8的规定。5. 3.1基本要求5.1.1.1 当需要建立地下空间测量成果与地面测量成果间的关联、使地面与地下的平面坐标系统及高程基准保持一致时,应进行联系测量。5.1.1.2 联系测量可分为向地下传递坐标与方位角的平面联系测量和向地下传递高程的高程联系测量。联系测量可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合适的方法。5.1.1.3 对大型和高精度要求的地下空间测绘项目,应采用双井联系测量或采用单井联系测量、斜井直接传递两种方法进行平面及高程传递,提高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GB/
13、T3563620175.3.2平面联系测量532.1当可通过楼梯、车道或斜井等通道进行联系测量时,宜采用导线测量直接传递。当需要利用竖井进行联系测量时,可采用联系三角形测量、投点定向测量或陀螺经纬仪与铅垂仪组合测量等方法。53.2.2利用全站仪导线测量直接传递坐标及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面与地下布设为一条导线并进行整体平差;b)地面及地下联系段的测站应进行左右角观测;c)应2次独立测量地下定向边的方位角值,其互差不大于30;d)当垂直角大于30时,应采用具有双轴补偿的全站仪,无双轴补偿时应进行竖轴倾斜改正;e)仪器和觇牌安置宜采用强制对中或三联脚架法;f)测回间应检查仪器和觇牌气泡的偏离情
14、况,必要时应重新整平;g)导线边长应往返观测。5.3.2.3联系三角形测量作业前,应在地面和地下分别设置传递点。地面传递点应设在地下空间地面出入口附近,应有两个以上的方向通视。地下传递点为地下控制测量的起算点。在同一竖井内,可悬挂两根钢丝组成联系三角形;当精度要求较高时,应悬挂三根钢丝组成双联系三角形。联系三角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钢丝直径宜选用0.3mm,悬挂IOkg重锤,重锤应浸没在阻尼液中;b)布置井上、井下联系三角形时,竖井中悬挂钢丝间的距离应尽可能长,并使联系三角形尽量呈直伸三角形;c)至少独立进行两次测量,当两次测量方位角的互差不大于30”、任一方向的坐标差不大于50n时,取其
15、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d)联系三角形边长测量可采用全站仪或经检定的钢尺进行丈量,每次应独立测量两测回,每测回四次读数,测回内每次读数较差应小于1mm。地上与地下丈量的钢丝间距较差应小于Inmo钢尺丈量时应施加钢尺检定时的拉力,并应进行倾斜、温度、尺长改正;e)角度观测应采用不低于2”级方向观测精度的全站仪,观测4测回。5.3.2.4投点定向测量可在已有施工竖井平台或地面钻孔上架设铅垂仪向地下投点进行。投点定向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用铅垂仪的精度应不低于1/40000;b)应至少向下投测两个点,点间应相互通视,间距应不小于60m;c)投点应独立进行两次作业,取两次投测点的中心点作为最终结果。每
16、次铅垂仪应严格置平、对中,并在0、120和240三个位置分别投测三点,取该三个点的几何中心作为投测中心。5. 3.2.5采用陀螺经纬仪与铅垂仪组合方式进行单点定向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用陀螺经纬仪标称定向精度应不低于15、铅垂仪的精度应不低于1/40000;b)地下定位点采用铅垂仪投测,作业要求应符合5.3.2.4的相应规定;c)地下定向边陀螺方位角应独立进行三次测量,每次测三测回,测回间陀螺方位角互差应不大于20”,三次测量陀螺方位角平均值中误差应不大于12。5.3.3高程联系测533.1当可通过楼梯、车道或斜井等通道传递而程时,宜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或水准测量方法;当需要通过竖井传递高程时
17、,可采用悬挂钢尺法。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时,可与导线测量直接传递作业同步进行。5.3.3.2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或水准测量方法进行高程联系测量时,应按地下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实施三角高程测量或水准测量作业。biGB/T3563620175.3.3.3采用悬挂钢尺法通过竖井传递高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地下传递点作为地下高程控制测量的起算点,应不少于2个;b)钢尺上应悬挂与该钢尺检定时相同质量的重锤;c)地面和地下安置的两台水准仪应同时读数;d)应独立观测三测回,测回间应变动仪器高,各测回测得的地上、地下水准点间高差较差应小于3un,并取其中数作为高差值;e)应对所测高差应进行温度、尺长改正;当井深
18、超过50m时,还应进行钢尺自重张力改正。5.4地下控制测5.4.1 基本要求5.4.1.1 地下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其精度等级应根据地下空间测量的任务要求选择。5.4.1.2 通过联系测量传递到地下的坐标、方位、高程应作为地下控制测量的起算数据。5.4.1.3 地下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的标志及其埋设,应根据地下空间及工程情况确定。标志应埋设坚固,便于使用和保存。5.4.2 地下平面控制测5.4.2.1 地下平面控制测量宜采用导线测量方法进行,其精度等级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图根级。一级、二级、三级地下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及观测要求与同等级地面控制测量相同。图根导线测量的技
19、术要求应符合GB50026的规定。5.4.2.2 地下导线可根据地下空间的布局及范围布设。地下导线可附合于地上导线。地下导线可同级附合一次。地下导线无法布设附合导线时,可布设支导线。布设支导线时,应测定左右角,边长应往返观测。5.4.2.3 当地下空间范围大、连通性好时,可分区布设导线。当布设的地下导线网形复杂或超长过多时,应组成结点网进行平差计算。5.4.2.4 地下空间有出入口的,导线宜经由出入口布设,也可通过联系测量方式进行地下导线的定向测量。5.4.2.5 地下导线测量中,导线边长可适当缩短,但导线边数不宜超过12条,超过时其测角精度应提高一个等级,且成果精度指标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
20、导线相邻边长之比不宜超过1:3。当地下导线或支导线超长时,宜在导线中间或支导线2/3处采用陀螺经纬仪加测方位角。5.4.3 地下高程控制测量5.4.3.1 地下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方法。5.43.2地下高程控制测量的精度等级分为三等、四等和图根级。三等、四等水准测量和四等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CJJ/T8的规定。5.4.3.3图根级水准测量可利用导线点布设成附合路线或闭合环,路线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附合路线或闭合环线长度不应大于5km。附合路线或环线高程闭合差应不超过40Lm(L为路线长度,单位为km)。当条件困难时,可布设图根水准支线,图根支线长度不得大于2
21、.5km,且应往返观测。图根级水准测量的作业要求应符合GB50026的规定。5.43.4图根级三角高程测量可使用全站仪进行观测,路线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边数不宜超过12条。附合路线或环线高程闭合差应不超过40Dun(D为测距边长,单位为km)。图根级三角高程测量的作业要求应符合GB50026的规定。GB/T3563620176现状调查6.1 一般规定6.1.1 地下空间现状调查可分为综合普查和专项调查。综合普查时,应对各种地下空间状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专项调查时,应根据需要对某类地下空间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地下空间的位置信息和属性信息。6. 1.2现状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a
22、)资料收集;b)工作底图编绘及属性信息调查表准备;c)现场调查:cl)调查成果整理等6.3.3 现状调查成果的内容及其表达等应满足项目技术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地下空间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相关规定。6.3.4 当调查中遇有隐蔽地下空间并需要对其进行探查时,应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查和地球物理探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探查。6.2资料收集6.2.1 现状调查前,应对地下空间已有的各种资料进行收集和分类整理,为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和属性信息调查表做准备。6. 2.2宜收集调查区域内的下列资料:a)已有的控制成果资料和地形图资料;b)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各种规划成果;c)地下空间工程档
23、案资料,包括设计图(含总平面图及平面图)、断面图、施工图等,以及相应的技术说明资料;d)地下空间工程的竣工图、竣工测量成果资料及技术说明;e)地下管线库、城管部件库、人防信息库等已建成数据库中涉及地下空间的数据资料;f)已有各种物探方法试验资料、探测误差统计与开挖验证资料等。7. 2.3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应依据地下管线测量相关标准执行。8. 3工作底图编绘及属性信息调查表制作8.1.1 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的基础上,应根据技术设计编绘地下空间现状调查工作底图,并制作属性信息调查表。8.1.2 工作底图编绘应符合下列规定:a)所用地形图比例尺宜为l:5001:2000;b)应将地下空间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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