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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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洛江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泉州市洛江区应急管理局版本号:第一版实施日期;2022年12月19日目录1总贝I11.1编制目的112带U51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31.5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分级41.6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现状42组织机构与职责62.1 领导小组的构成和职责62.2 领导小组办公室72.3 区直有关部门职责82.4 现场指挥部构成和职责112.5 应急工作组组成与职责122.6 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62.7 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162.8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163预警与信息报告173.1 预防、监测与预警173.2 信息报告和共享224应急
2、响应254.1 响应标准254.3 先期响应264.4 应急响应274.5 处置措施294.6 信息发布324.7 应急结束325后期处置345.1 善后处置3452x35.3 保险345.4 事故调查355.5 总结与评估356保障措施366.1 通信和信息保障366.2 应急支援与保障366.3 资金保障376.4 物资保障376.5 交通运输保障386.6 医疗卫生保障386.7 基本生活保障386.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86.10 治安保障396.11 人员防护保障396.12 环境监测保障396.13 法制保障396.14 其他应急保障407预案管理417.1 培训与宣传417.2
3、预案演练417.3 预案修订427.4 奖励与责任追究428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8.1 衔接448.2 沟通与协作448.3 预案解释部门448448.5 联系人信息变更448.6 备案448.7 名词解释448.8 预案实施时间44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洛江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积极应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应急反应机制,规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影响,保障人员、财产安
4、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洛江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订,自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
5、号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19)708号,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493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2013年10月25日);(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2011年11月3日);(
6、1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年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2017年11月30日);(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2号,2019年9月1日起施行);(1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自2009年6月16日起施行);(14)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5)福建省消防条例(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
7、6)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27号);(17)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2018年5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18)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2修订);(19)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闽政办(2015)132号,2015年9月210);(20)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泉政办(2013)165号);(21)泉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泉政办(2020)38号);(22)泉州市冶金等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泉应急(2020)1.1 号);(23)生产安
8、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9,于2020年2月1日起执行);(24)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2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2015);(26)应急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23809-2009)o1.3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监管的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内发生一般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较大及以上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Q(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事故。(3)区委、区政府认为需要处置的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行业领域已经制
9、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按其预案实施。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领导小组作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统一指挥部门,由区、乡镇(街道)各级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级负责有关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强化
10、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在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中,实行科学救援,采用先进的救援设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队伍的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等工作。(5)快速反应、公众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中,领导小组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到位,在总指挥的领导下,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协同作战,同时建立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群防、群控、群救作用,建立健
11、全组织机构,动员人民群众参与人员疏散的宣传与组织等工作。(6)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动处置机制。1.5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12、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6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现状全区工贸企业主要分布在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和商贸。辖区工贸企业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特种设备企业、存在有限空间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
13、冷企业以及商超、酒店、宾馆、人员密集场所等;辖区工贸企业不涉及重大危险源。经综合分析,辖区工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如踩踏事故等)。2组织机构与职责洛江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是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洛江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洛江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领导小组、领导小
14、组办公室、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是根据区工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和事故发生企业的分类,由相关部门组成)、区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组织、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相关应急工作组、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事故发生单位等。2.1 领导小组的构成和职责2.1.1 领导小组的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的一般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同时指挥协调较大以上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主要成员
15、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民武装部、区总工会、团区委、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洛江供电服务中心、中国电信洛江分公司、移动通信洛江分公司、联通洛江分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2.1.2 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确定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响
16、应级别,当事故可能上升至一般事故时,负责启动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处置决策。(3)负责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做好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调用、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4)领导、组织、协调全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统一指挥,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急队伍开展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6)必要时向泉州市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请示启动市级预案。(7)负责发布、终止应急救援令。(8)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布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稳定社会秩序。(9)开展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10)落实区委、区政
17、府领导批示、指示的相关事项。2.2领导小组办公室221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处理,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组织起草和修订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应急值守相关工作。(3)指导本辖区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4)统筹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5)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重要
18、信息;(6)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督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7)组织发布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工作。(9)与事故单位和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将领导小组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情况。(10)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办理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3区直有关部门职责区直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须分别指定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负责人,各单位职责如下:(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和指导工贸企业生产安
19、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导向。(2)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承接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请示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承接领导小组的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3)区委统战部(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台、涉民族和宗教组织的协调和应对工作。(4)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及时做好调
20、出工作。(5)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事故抢险与应急救援所需电力保障。(6)区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受害人员的救助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和群众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协助做好事故的如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等相关善后工作。(7)区财政局根据应急资金需求,统筹资金保障,会同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应急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督促资金专款专用。(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9)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各种工程抢险和抢修救援力量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做好
21、因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建(构)筑物等工程受损的抢险抢修工作;协助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所,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10)区商务局参与协调商贸流通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生活必需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市场供应。(11)区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调度区管辖范围内的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13)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工贸企
22、业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协调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1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有关特种设备设施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特种设备。(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恢复、抢修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燃气保障。(15)区公安分局指导、协调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周边安全警戒、外围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协助人员疏散转移工作。(16)区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外围周边治安秩序维护
23、等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17)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指导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与秩序维护工作;协助人员疏散工作。(18)区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指令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9)区总工会参加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中职工伤亡事故和其他危害职工问题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20)团区委负责协调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1)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负责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和控制工作,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次生灾害;负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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