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六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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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关于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共六篇()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执行XX关于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坚决抵制医药领域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医疗卫生工作者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
2、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案件,规范医疗市场秩序;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止腐败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二)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有序发展。二、整治范围1、县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2、县、乡、村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3、涉及卫健系统所有供货商(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三、整治重点1、在卫健、市监、医保等相关行政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方面。违规向药品企业收取费用和贵重礼品;在项目招采、药品集采、工程招标等过
3、程中,泄露应保守的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耗材中,不参加集中采购或参加但中选产品,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及其涉及的“带金销售”等情形;对管理对象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方面提供照顾以牟取利益,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等问题。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后勤物资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在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等招采时,在品类确定、招标文件编制等环节,设置倾向性、单一性和排他性参数;在付款资金审批环节,人为影响资金拨付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在购销计划申报、采购审批、配送等环节中的行贿受贿问题;以采购办公用品为名,拿
4、取个人私人物品或烟酒,予以公款报销。3、接受医药领域服务对象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医药公司生产或代理的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医疗机构假借各种名义进行利益输送;强行收费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捐赠”或参会名义变相摊派等问题;违规接受医药企业等捐赠或资助,违规收取或使用会费等问题;参加医药领域服务对象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参与欺诈骗保,医疗机构收费价格不透明,重复收费、串换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帮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金等行为;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牟取
5、私利为目的,医务人员开大处方、贵重药品、乱开处方、伪造虚假病例,让病人多次住院等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违规行为;引导患者到院外自费购买药品、转嫁费用中的腐败问题。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违规购买药品、医用耗材等用量信息的行为;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安排、组织娱乐性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等行为;组织参与串换药品耗材、篡改基因检测结果等欺诈骗保行为。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窗口服务效率低,服务态度差,在挂号、取
6、药、缴费、结算方面对患者缺乏关爱,语言生硬或推诿患者,让患者反复跑路的问题;患者住院期间对患者责任心不够,不尊重患者,与患者发生矛盾;医务人员“微腐败”、“医腐败”,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行为;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商人员以各种名义赠予的红包、回扣、礼品,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四、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X月份开始,至2024年X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X月底前
7、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X月底前全部完成。(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
8、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
9、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X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
10、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真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
11、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
12、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二)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XX关于印发2023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保局在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13、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从规范医疗行为入手,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行为,有力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治理重点(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二)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三)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四)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五)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六)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医疗
14、检查及用药问题。三、主要措施(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牵头统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医疗管理、临床、药学专家开展交叉检查,对医疗检查、用药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论证;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及时查办,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整改;督促各地加强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二)医保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在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重点关注各类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问题,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严肃处理。四、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X
15、月中旬)各地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内容、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州)于X月下旬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至省卫生健康委。(二)集中治理(X月底)1 .自查自纠。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认真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销号。其中,X月下旬前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随后转入常态化。2 .督导检查。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组织督导检查专班,采用抽检方式,重点对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
16、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专项督导检查。3 .追责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整改纠正、消除影响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查处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三)巩固提升(X月底)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医保部门,采取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回头看”等方式,对本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查缺补漏。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预防。省卫健委、省医保局适时对巩固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
17、部门、医保部门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深层次的问题,把对策提实,着力从思想根源和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行业不良风气,自觉规范医疗行为。要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点及工作成效,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18、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夯实专项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三)严格考核总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考评标准(附件1),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将对各市(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执行不力,甚至治理整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出台有力措施,强弱项、补短板,达到以考促建、促治的目的。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X月X
19、月15日和X月15日前分别将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工作台账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至省卫生健康委。(=)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0、,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二、整治内容(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
21、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2 .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
22、,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
23、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2 .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
24、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1 .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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