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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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规划(应急(2022)6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等有关工作部署,加强全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依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93号)、国家矿山安监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矿安2022)128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2、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全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关键地点、重点部位重大安全风险的实时识别、监测和精准研判,推动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模式向远程化、智能化、可视化以及“互联网+监管”方式转变,提高全省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全省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安全生产水平。(二)基本原则。全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按照“统筹组织、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资源整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分级负责。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福建省财政
3、厅统筹谋划推进项目实施。全省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合力推动项目稳步实施。一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结合福建省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发展现状,按照“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分类、分步实施,建设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立省级数据节点,相关数据同时接入福建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矿山安监局平台的数据对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一一资源整合、注重实效。依托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福建省应急厅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在福建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基础上,扩大联网范围和数据类别,提升对全省煤矿及重点
4、非煤矿山关键场所、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水平,织密全省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一张网”。(三)工作目标。通过建设Al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和重大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分析系统,充分发挥Al智能识别、井下精准定位、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全省矿山重大灾害风险识别、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利用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福建省应急厅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建设、完善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和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控煤矿、重点非煤矿山生产状态和安全状态,分析研判煤矿、重点非煤矿山是否存在明停暗开、超定员等违法生产作业行为,创新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积极探索形成“互联网+
5、监管监察”等新模式,推动提升全省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夯实全省矿山安全基础。二、建设任务和时间安排按照“急用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完成全省生产建设煤矿、19座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各级纳入全国性系统的Al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和重大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分析系统(包括建设智慧监管监察平台、安装矿端监测监控设备和软件、开展全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一)建设完善煤矿地面关键点位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在2022年建设煤矿“电
6、子封条”的基础上,全省40座煤矿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在主井口、副井口、煤场出入口等地面关键地点、重要部位,完善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相关数据实现各级联网对接。2023年底前完成。(二)建设完善煤矿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在现有煤矿远程监察音视频互动系统的基础上,全省生产建设煤矿企业(名单见附件2)在调度室安装或更换高清摄像机,升级完善图像智能分析软件,实现平时监控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是否空岗、睡岗等分析;升级完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与煤矿进行视频会商的功能,相关数据实现与各级联网对接,遇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置时,加快应急处置响应速度。2023年底前完成。(三)建设煤矿井下视
7、频智能监控子系统。全省生产建设煤矿企业在井下所有工作面和采掘区域密闭口、井下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井底车场等重要场所、关键地点、重要部位或危险区域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对上述区域实施24小时全监控,实现井下精准监控,提升井下人员识别精准度,促进煤矿严纠“三违”,防控煤矿隐瞒井下工作面、瞒报事故、井下人员从监控范围溢出、擅自打开密闭违法偷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2024年底前完成。(四)建设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升级完善煤矿智慧监察平台1.建设省级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智慧监管平台。省应急厅牵头建设福建省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智慧监管的省级平台,实现与国家矿山安监局平台、国家矿山安
8、监局福建局平台和市、县(区)矿山监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以及矿山企业监控数据的联网对接。2023年底前完成。2 .建设市、县两级重点非煤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在有重点非煤矿山的5个设区市、10个县(区)(具体名单见附件3)建设重点非煤矿山智慧监管平台,强化日常运行应用,实现监控数据的省、市、县、矿山“四级”联网对接。2024年底前完成。3 .升级完善福建矿山智慧监管监察平台功能。国家矿山安监局牵头在省级平台和4个市级节点、9个县级节点(具体名单见附件4)的基础上,建设完善福建矿山智慧监管监察平台,进一步升级完善系统模块及分析预警功能,开发福建矿山省级汇聚节点,扩展接入全省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相关数据实现
9、联网对接。2024年底前完成。(五)建设重点非煤矿山视频智能监控子系统。我省11座非煤地下矿山、5座高边坡露天矿山(排土场)、3座尾矿库企业(具体名单附件5)在采场危险区域、高陡边坡、排土场、尾矿库库区周边(干滩)、排洪设施、井下危险区域、井下皮带机头、机尾、井底车场、马头门等关键地点、重要部位安装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2024年底前完成。(六)建设燃矿重要设备用电监测子系统。全省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在矿井变电站、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副提升等重要设备上加装智能用电融合终端,实时监测煤矿重要设备的电流、电压、负载等主要数据变化。2024年底前完成。(七)建设原矿井下精准定位子系统。全
10、省生产建设的煤矿企业开展井下精准定位系统建设,对井下作业人员实时精确定位,对井下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面超定员数量等违规行为及时报警提醒;对矿车、采煤机、掘进机等重要机电设备的位置和安全运行情况实时监测反馈,及时发现违规操作、设备位移和车辆碰撞等风险,并发出预警;发生事故时,迅速确定井下人员具体位置,为精准快速救援提供支撑,提高救援成功率。2025年底前完成。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安监局福建局、福建省财政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矿山监管监察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监督指导、审核把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建立工作专班(名单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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