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平方米内置遮阳及防火中空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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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方米内置遮阳及防火中空玻璃制品项目建设单位:南通金蝴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万平方米内置遮阳及防火中空玻璃制品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305玻璃制品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
2、:用地(用海)面积(m2)8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及文号: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时间:2014年6月3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及文号: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88号)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相符性分析根据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对产业发展布局进行了“四区划定”:(1)禁建区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蛎呀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一级管控区、本次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流域性河道、文物
3、保护单位保护范围,面积约634.8k?,占市域总面积的55.3%。(2)限建区包括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蛎鲂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二级管控区、重要湿地、三级以下河道水面、一般农田、清水通道维护区、林地、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基础设施控制用地、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面积约1708kn?,占市域总面积的14.9%o(3)适建区包括尚未开发且适宜进行集中建设的区域以及土地整理后新划定的可建设区域,面积约73.7kn,占市域总面积的6.4%。管制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实现有序开发;发挥交通引导作用,实现集约发展;坚持节约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4)已建区现状已建设用
4、地,积约269.5kn占市域总面积的23.5%。管制要求:本次规划保留的区域。根据规划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现代用地功能,健全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广场配套。逐步淘汰或者置换利用水平低的工业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改善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环境,提高集约利用程度。本次规划调整为非建设用地的区域。规划引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环境保护要求、满足地均产出要求的农村工业企业逐步向规划工业区集中,逐步淘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工业企业。农村地区禁止新增工业用地;合理引导农民按照就业特点分别进城镇居住或在规划布点村庄集中居住。建设项目位于海门经济开发区,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厂
5、址所在地属于规划中“四区划定”的已建区域。项目建设利用现有厂房及场地,符合规划中已建区关于“充分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的要求。2、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H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表项目与海门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一序号总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判定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I排项目位于滨江工业城内,项目仅生活污水(840ta),排放量较小,且不排放HCl的项目。符合放量高的项目入区。2海门
6、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且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符合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Ioo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1.5km。项目不靠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符合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0m范围内禁止
7、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项目最近居民距离800mo符合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表10.1-2)本项目湎足相关要求符合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
8、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符合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电加热,为清洁能源符合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至南符合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
9、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厦门路279号,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文)等相关文件,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江海风景名胜区(沿江风景区,范围为东至青龙河以西700m,西至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IOom-80Om处;自然人文景观区,范围为:快活林山庄、张骞故居、证大感官公园、东洲公园、江海风情园、海永镇鸽笼河水系景观带、海永镇生态休闲度假区)1.5km,故项目建设所在地不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根据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2020年海门区S
10、O2、NO2、PMI、PM2.5、Co第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质量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纳污水体长江近岸3个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H类水标准要求;声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地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建厂房,所在地工业基础较好;电能由市政供电,电
11、力丰富,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对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本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未列入“(一)工业项目产生发展限止规定”中。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与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厦门
12、路279号,不在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为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只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木项目废气经预测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预计叠加环境本底后,符合相关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不会降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要求。3、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对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
13、1647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及海门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782号)要求,“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丁基胶、密封胶,合片、打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附近河道造成污染;固废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置,不会污染外环境。因此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六治”要求。4、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相
14、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标指标中提出的“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l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以及(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中提出的“2018年底前,全省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炼焦、燃燥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中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堇点企业,完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任务。”本项目采用湿式作业,针对粉尘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因此与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对粉尘作业的管控要求相符。5、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
15、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相符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施行)的通知(苏长江办(2019)136号)中相关内容要求,本项目为玻璃制品制造,不属于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海门区滨江街道厦门路279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施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6、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2o表12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物综合?犍相符性分析序号负面清单是
16、否符合要求1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各城市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移出“散乱污”清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己关停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不属于“散乱污”企业,与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文件符合。2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各地要按照生
17、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增强服务意识,协调组织相关资源,帮助钢铁企业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路线,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与文件符合。3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各地按照己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沿江、沿湖、沿湾等环境敏感区内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依法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江苏省全面完成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年度目标任务
18、,2020年底前,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依法退出或搬迁;对确实不能搬迁的企业,逐一进行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采用“一企一策”抓紧改造提升;对化工园区内的企业逐企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2020年底前,与所在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和环保隐患大的企业依法关闭退出。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建材、焦化、化工行业,与文件符合。4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做到“夏病冬治”。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指导企业
19、制定整改方案;培育树立一批VOCS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组织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督促石化、化本项目生产中打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置后达标排放,与文件符合。工企业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
20、量计等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进一步加大石化、化工、制药、农药、汽车制造、船舶制造与维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一行策”,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7、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技术标准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胶黏剂为本体型胶粘剂,根据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要求VOC含量限值:MS类50gkg;本项目使用双组份硅酮密封胶、丁基胶挥发性有机成分最大质量占比分别为3.44%、0.75%,故VoC含量为0.0344gkg0.0075gkg,均小于50gkg,符合相关标准。8、选址与用地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海门区滨江街道厦门路279号,根据土地证海
21、国用(2013)第71074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用地性质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任务由来(或概述)南通金蝴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由倪学平投资兴办,主要从事内置遮阳玻璃制品的制造、销售。企业原租用位于海门经济开发区定海路939号的凯杰(海门)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并于2019年6月通过原海门行政审批局审批,但由于原有厂房不能满足项目生产需要,企业搬迁现有整个厂区,并重新报批。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租用于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厦门路279号海门乾星钢构件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的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平方米内置遮阳及防火中空玻璃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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