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万件物流智能装备制造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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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苏极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物流智能装备制造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极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苏极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物流智能装备制造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El新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2、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4386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333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审批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
3、江路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2、产业定位规划相符性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合性分析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物流器具,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保障大体积汽车零配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磕碰、划伤,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运输条件。行业类别属于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违反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策略,
4、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以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要求。3、规划环评相符性表1-1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88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环审20188号文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I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本项目位于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空间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相对距离
5、为1.8kmo占地范围内不涉及以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采取措施后,废气、废水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将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符合3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
6、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采取严格资源利用上线,建成后可达到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符合4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符合对照园区差别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Z表1-2与园区差别化环境准:在该负面清单内,具体分析情况见表1-2。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差别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
7、、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氯化氢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原门路南、汉江路西,对照规划中表2.1-3产业空间布局表可知,本项目位于滨江工业城-海宝工业园。废水排放量3.2228万ta,无氯化氢排放。相符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的港I1码头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相符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l(X)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
8、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C本项目不在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加强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废水不排入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相符集中居住区周边20O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相符时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
9、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如下准入清单:见表1-3。对照表13,可知,本项目属于装备制造类,但不属于优先发展,也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属于允许类。相符表L3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序号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围的为允许类)优先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1装备制造产业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汽车配件、信息技术、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建筑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C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废气中氯化氢排放量大的项目纯电镀项目: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
10、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过程2汽车零部件产业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高附加值关键产品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的项目3物药业生医产新型成品药、新型试剂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建设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生产装置;建设紫杉醇、植物提取法黄连素生产装置;建设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病毒疫苗类、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及项目;进
11、行手工胶囊填充工艺、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不符合GMP要求的药品项目;农药项目;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项目4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新型动力电池核电装备、节能环保产品、电池组装等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5港口物流集装箱、件杂货/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其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其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
12、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中“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项目最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约为2km,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
13、: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工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属于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相关要求。与地方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中海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最近距离约为1.8km,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的范围为:包括5个区域。区域1:东至张骞大道以西约1400米,西至
14、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2:西至日新河,东至青龙港,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3:三厂街道和常乐镇区域,长9.5公里,宽50米区域;区域4:西至临永汽渡,东至海门边界以西100米;区域5:西至十八匡河以东450米,东至海门启东界,宽度100米;区域6:北至苏州路,南至杭州路,东至东江路,西至浒通河以东150米-500米。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属于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中相关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次环评对区域环境质
15、量的现状监测结果:环境空气:根据南通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海门区大气环境So2、No2、PMPM25、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79微克/立方米,超标,为非达标区。水环境: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11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碾死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东湖桥等18个断面水质符合11类标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7个断面水质符合【II类标准,优In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4.5%的考核标准;无V类和劣V
16、类断面。地下水:2022年,南通市国、省控19个地下水区域监测点位水质满足IV类及以上标准的14个,占比73.7%,水质为V类的5个,占比26.3%,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2022年,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且保持稳定: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夜间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昼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土壤环境:2022年,对全市24家企业周边共30个国家网一般风险监控点开展了例行监测,监测点位分布于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四个县级辖区之内,均为农用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
17、表明:全市26个国家网一般风险控制点土壤监测指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2022年南通市辐射环境质量属天然本底水平。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2022对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国控点、省控点开展了年度监测。长江姚港断面水环境、南郊子站土壤环境、南通市近岸海域海水及海产品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监测项目值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狼山水厂水源保护区中总a、总。活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所有监测点位的瞬时Y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均保持在江苏省天然水平涨落范围内,与去年水平相当;所有监测点位的电磁场强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
18、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金属制品业,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太阳能发电、天然气和水,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不会超过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水源依托市政管网,能满足本项目的供水需求。本项目自发电250万度,市政电网280万度,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本项目排水接管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水质水量均在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能满足本项目的
19、排水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中的要求,木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金属制品业,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提出的禁止范畴内,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表1-4。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现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
20、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厘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范围内新建、改建、新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O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饮ffl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野口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
21、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
22、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故不存在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的情况。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II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23、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相符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项目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业,故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行业。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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