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4000万件固态电解电容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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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4000万件固态电解电容器改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三鑫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U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4000万件固态电解电容器改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Jn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0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
2、地(用海)面积(m2)100OO(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规划审批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审批文号:苏政复20146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本项目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8号,位于中心商务城,中心商务城其产业布局包括中心商贸区、创新转型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站前商贸及配套产业园(预留)四个特色园区,本项目
3、所在位置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功能定位为:改造升级现有产业的基础上,以绿色高新技术为导向,积极发展生物技术、电子通讯、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制造业。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电容器,可使用在电子通讯产品上,因此属于电子通讯业,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功能定位。对照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不涉及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不在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中,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开发区规划。1.2本项目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
4、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1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才肝审查意见具体要求符合性分析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戈IJ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5、。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本项目利用南通三鑫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为电容器生产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6、,做好规戈IJ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区域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项目南方约8.Ikmo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为颗粒物和VoCs,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量管控要求。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城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
7、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除雾器、碱洗塔、UV光氧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对颗粒物和VOCs进行总量指标申请。严守资源利用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管网,未达到资源利用上线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
8、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和污染治理技术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废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废气、废水监测方案。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
9、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媒锅炉淘汰及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废水与软水制备废水一同接管进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暂存固废,危险废物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其他符合性分L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10、2020l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2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生态保护规划如表1-2所示。表12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位离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长用源区门饮水护海江水保水源水质保护取水口上游50Om至下游500m、向对岸500m至本岸背水坡堤角外100rn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m,下延500m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100Orn范围内的水域或陆域为准保护区。4.760.793
11、.97S8.1km本项目距离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8.1km,不在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24号)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因此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
12、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关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区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本项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发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
13、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o目约8.1km,因此,项目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内,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要求。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
14、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为电容器生产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符合文件要求。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生产企业,符合文件要求。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
15、型升级优化布局。本项目为电容器生产项目,符合文件要求。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符合文件要求。污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
16、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新增颗粒物0.0018t/a、VOCs0.4485taCOD0.2639taNH3-N0.0264taTP0.0026taTN0.0792ta,在海门市区域范围内平衡,水污染物总量在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内平衡。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废水与软水制备废水一同接管进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内平
17、衡。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双源供水。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厂区内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
18、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o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0年,全
19、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能源为电能,符合文件要求。三、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
20、造、本项目位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8号,为电容器生产项目,亦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治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软水制备废水一同接管
21、进入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南通市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内平衡。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其他危险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电容器生产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22、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1-4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的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OI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通政发(2018)63号)、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1.本项目严格执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相符
23、政发201720号)、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政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2.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引进列入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产业、列入南通市工业产业技术改造负面清单严格禁止的技术改造工艺装备及产品。3.根据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通政办发201842号),沿江地区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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