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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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3-320700-04-01-50527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拟起于凌洲路与科苑路交叉口,沿凌洲路人民路走向,止于人民路与南极路交叉口(Ko-123.755K4+213.654段)地理坐标起点:119度9分49.21秒,34度36分42.51秒终点:119度12分2943秒,34度36分42.51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328173m24.635km建设性质口新建(迁
2、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l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连发改行服发(2023)18号总投资(万元)159983.92环保投资(万元)6268环保投资占比(%)3.918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噪声一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
3、(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具体内容详见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连云港市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0)连云港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连政复(2017)24号)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性分析经查询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第五十一条城乡综合交通:规划期末,实现中心城区内快速路联系各组团,中心城区与各乡镇
4、之间一级公路通达,并实现快速路与一级公路之间车流的便捷转换,各乡镇实现两条以上一、二级公路联系,并通过一、二级公路实现与高速公路网络的快速联系。本项目选址为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属于中心城区的快速路改造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2,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是连云港中心城区规划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在空间布局上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引领城市新区开发;在服务民生上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提供低碳高效通行方式的快速道路网络系统,能够实现城市组团间的快速
5、联系、交通枢纽的快速通达、对外交通的快速出入,本项目的建设将支撑连云港打造“对外高效衔接、对内快速畅达”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营造快捷、顺畅、安全的城市交通环境。本项目的建设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2,与连云港市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经查询连云港市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0):市域干线公路规划形成“九纵十二横”快速干线公路网,等级为一级公路。梳理干线公路功能,协调与城镇空间布局关系,形成功能层次清晰、交通区位显著、区域联系畅达的干线公路网络系统。连云港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提出,对外实现1.5小时到达省会南京,2小时到达上海,中心城区30分钟
6、达到机场,中心城区到各县30分钟通达,中心城区10分钟上快速路,20分钟上高速公路。本项目直接衔接连云港站,也是强化城市道路系统与公路网衔接的重要组成,有利于连云港实现对外联系时效目标。本项目的建设与连云港市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0)相符。3.与连云港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连政复(2017)24号)相符性分析经查询连云港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连政复(2017)24号):围绕打造“对外高效衔接、对内快速畅达”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营造快捷、顺畅、安全的城市交通环境的要求,提出到2030年形成“一环五联七射”快速道路布局。海州城区的环线由凌洲路、临洪路、
7、宁连高速、秦东门大街-东风路-海青路构成。本项目选址为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属于中心城区的快速路改造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与连云港城市快速道路布局规划(20152030)(连政复(2017)24号)相符。4 .与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符性分析经查询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优化城市交通系统,加快城市快速路建设,实现15分钟高速互通、城市组团30分钟可达。本项目选址为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属于中心城区的内环快速路改造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与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8、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符。5 .与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将推动全市“一主五辅”的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布局落地,加快连云港站铁路综合客运枢纽北广场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主枢纽服务功能,打造集高铁客运、公路客运、城市轨道交通、旅游集散、汽车租赁为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项目路是连云港综合客运枢纽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是海州区、高新区利用高铁、长深高速出行的快速通道,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连云港站的集疏运体系。因此本项目建设与连云港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相符。1.1 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E
9、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于2023年3月1日取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州城区快速化内环凌洲路、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23)18号)。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1.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2.1 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
10、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1.2-1。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生功范围面积(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总面积表1.21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与本项目关系1距离导态能范围积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源质护水水保-海州区锦屏段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东至西盐河,南至锦屏镇李坪村屠庄组,西至G15高速锦屏枢纽、蔷薇湖,北至新坝西路、204国道、G30高速公路)陆域水域,海州浦南段(新浦工业园)通榆河西岸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东至
11、通榆河,南至311国道,西至老204国道东侧,北至鲁兰河),鲁兰河南岸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为(东至通榆河,南至鲁兰河南侧堤脚外至国安路北侧,西至发展路东侧,北至鲁兰河)陆域水域;其他市区段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两侧各IOoo米范围,淮沐新河、马河、鲁兰河(北岸)、乌龙河、新沐河(南岸)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000米及两岸各IOoO米范围内105.25105.25W0.975km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直线距离约为0.975km,项目不在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
12、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规划的范围内。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六)。生态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1.2-2,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表123。表122生态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的文件要求,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项目严格执行连
13、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的文件要求。项目满足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戈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万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本工程为道路工程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道路汽车尾气和降水的路面径流。不需要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
14、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本项目建成后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
15、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属于道路项目。表123与连环发2021172号重点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控元称管单名类型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云市心区海连港中城I小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间局束空布约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建筑内外墙装饰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城市建成区所有干洗经营单位禁止使用开启式干洗机。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本项目属于城市快速路项目。建设过程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不使用普通照明白炽灯。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拄严
16、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本工程为道路工程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道路汽车尾气和降水的路面径流。不需要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符源用率求资利效要-项目用地为478833.3m2,符合1.2.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
17、表1.240表1.2-4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符合性分析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气境量控求大环质管要到2020年,我市PM”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连云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根据2021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1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06天,占全年总有效天数的83
18、.8%,比2020年上升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超标天数共59天,其中轻度污染44天,符合水境量控环质管要万吨,一次HVI25控制在2.2万 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 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 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 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 吨,VoCS控制在6.1万吨。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 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且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 质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总体 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 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 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 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 2030
19、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 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 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重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3天。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io)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和32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毫克/
20、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io),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6项指标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本工程废气来源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主要污染物为NOxCO、粉尘。本工程不设服务区,没有集中排放源,道路路线位于平原区,营运期车辆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比较轻微,不会改变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级别。(2)区域内主要河流为大浦河、东盐河。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L2030),大浦河(控制断面为大浦闸)、东盐河(公路桥断面)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
21、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水质标准要求。根据2022年1-12月连云港市地表水质量状况,大浦河大浦闸控制断面、东盐河花果山桥控制断面各监测因子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符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2类标准。口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设排水系统,路面径流通过路面排水系统,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路面/桥面径流通过配套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凌洲桥、人民桥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池(兼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事故废水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项目营运期对沿线水域影响较小。壤境险控求土环风管要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
22、况详查,确定土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2022年,连云港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未受到环境污染。36个省控网土壤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污染物标准值,所有土壤监测点位的污染物全部达标,表明连云港境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本工程沿线不设置收费站或服务区,因此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的质量现状,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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