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鼎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绿色保鲜包装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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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食品级绿色保鲜包装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鼎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食品级绿色保鲜包装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110-370783-04-01-90259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地理坐标(118度55分51.313秒,37度15分49.07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
2、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Ll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文号2306-370783-89-01-295950总投资(万元)22300.00环保投资(万元)89.20环保投资占比()0.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审批机关:寿光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羊口先进制造业园
3、区的通知(寿政发2011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10月30日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以寿环审字(202021号文关于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批准。1、园区情况根据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关于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范围为西至羊临路,南至营子沟及鲁清铁路物流园,东至海陆用地分界线,羊田路以西区域北至小清河,羊田路以东区域北至太平东街。园区规划面积合计45.41平方公里。园区功能定位为寿光市滨海开
4、发的先行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打造山东蓝黄经济发展样板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区以机械、电子、建材、轻工和生物制品为主;高新技术产业以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型设备为主;中兴商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商务区以居住、教育、金融和商贸为主。园区规划形成“一心、两区、四轴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心”:再现状镇区和商贸新区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功能的综合布局,形成中心商业商务区;“两区”指东侧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区和西侧的高新技术产业区;“四轴”为以羊临路、羊田路、渤海大道和圣海路四条交通干道,强化各个功能组团的内部系统和对外联系,形成有机整体。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发
5、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生态木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品、电子产品、农牧渔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等为工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色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生态康养、渔业、职业教育及金融创新为配套产业。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为塑料制品业,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见附图8,寿光市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功能分区图见附图9。2、与规划环评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1”与规划环评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准入条件1、经济及用地准入条件入园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性指标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6、版)文件执行。2、环境保护准入条件严格限制“两高一剩行业”,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废物零排放,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山东省核定标准。入区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入区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优先引进主导产业中非涉水、少涉水行业。禁止
7、含有重金属废水、剧毒废水、放射性废水、难降解废水的项目入区。禁止产生大量异味气体,又无法有效收集治理的项目入区。3、清洁生产准入条件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达到清洁生产一级、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的优先准入,低于三级标准要求的项目禁止准入。本项目已在寿光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2306-370783-89-01-295950,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小清河。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生产,EPS颗粒发泡、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设遮挡软帘、烘干
8、房经负压收集(考虑到进出料有机废气的逸散,收集效率以95%计),通过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97%)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L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禁入条件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产业;3、两高一剩行业(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的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4、低于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的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建设锅炉符合5、新建额定蒸发量二十吨以下的直接燃煤、重油、渣油锅炉、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和单机容量三十万千瓦以下的
9、燃煤抽凝机组;6、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的项目;7、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8、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9、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10、新增铅、汞、镉、铭、神等重金属排放项目;11、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12、新建、扩建化工项目;13、化学纸浆造纸项。需要说明的是:规划提出的规划区发展的主导产业,引导规划区向可持续的方向良性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形成产业的集聚效应,有利于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有利于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有利于环境管理。
10、但对于不属于区域主导产业的拟入驻企业,若与规划行业有互补作用,或属于规划区重要项目的下游企业,或属于高品质、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企业,或有利于规划区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类企业若在具体项目环评中经分析与周边规划用地性质不相冲突,不会影响规划区规划的实施,建议对该类企业从规划角度不作更多的限制。3、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2建设项目与审查意自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的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生态木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品、电子产品、农牧渔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等为工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色房地产开发、文化旅游、生态康养、渔业、职业教育及
11、金融创新为配套产业。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充分利用现状水厂和供水管网,继续沿用各水厂供镇区用水,其中,现状供水水源包括古城地下项目用水由寿光市供水管网提供。符合水水源,寿光供水水源和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等;现状中水水源主要是默锐中水,规划中水水源远期扩建到12万立方米/日,清水湖水库供水12万立方米/日,新建弥河水库,远期供水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日。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排水及污水处理。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
12、建设排水系统,目前片区污水主要通过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和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碧水水务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为1万m3d,主要处理营子沟以北、弥河以西区域,负责羊口镇老镇区、新区和先进制造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现状处理规模为4万m3d,主要处理羊口化工产业园工业废水和城市分流污水,园区现状工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线排入寿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远期规划正在建设的潍坊绿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承担一部分处理功能。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寿光市碧水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
13、入小清河。符合集中供热与燃气。园区规划采用山东国华寿光电厂集中供热,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补充。除集中热源外,园区内企业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对集中供热温度达不到工艺要求的企业,要利用清洁能源进行供热。项目用电由寿光市供电公司供给,不涉及锅炉。符合固体废物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
14、96-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一般固废:废泡沫、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Ro反渗透膜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入园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园区规划、园区的行业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负面清单等要求;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项目入本项目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废气能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符合区;入园项目须选用环境友好型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所有建设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
15、按照入园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I)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文号:2306-370783-89-01-295950o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利用现有生产车间,根据鲁(2020)寿光市不动产权第0014618号、鲁(2022)寿光市不动产权第OOO
16、6916号(见附件4),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目录(2012年本)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规划。2、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表13拟建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鲁环字(2021)58号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17、符合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本项目已在寿光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2306-370783-89-01-295950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区,符合寿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3、水源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最近的水源保护区为寿光市城北水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项目距离寿光市城北水厂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约
18、41.5km(详见附图5),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内,也不在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和关于印发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1)2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单位项目用地用海的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本项目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单位项目用地用海的依据的
19、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山东省实施新的生态红线。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不在生态红线规划区域内,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9.65kmo项目与划定的“三区三线位置关系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2ugm3o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河流水质优良率达到42.4%,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m类。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52.7%左右。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
20、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评价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4.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O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
21、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不降低,保持在789139.00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333.33公顷。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目标任务,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不断降低,新能源比重不断提高,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左右。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待“十四五”规划目标及省考核我市要求确定后进行相应调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蒸汽,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通过多方面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
22、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圣海东路北,船厂路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3)4号),规划属于寿光市羊口镇,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78320007,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在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7,拟建项目与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如下。表14与羊口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潍坊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
23、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 .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 .新、改、扩建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或聚集区,集约高效发展。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4 .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5 .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执行国家、省、市湿地公园的有关规定。6 .该单元内有县级批复园区,应按照园区的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及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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