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布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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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 3 4 5 6 7件件件件件件件附附附附附附附123456789 图图图图图图图图图 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S:附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3六、结论6768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环评委托书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连云港市企业环保信用承诺表土地证危废处置承诺现有项目环评批复现有项目验收同意建设证明环评合同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图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及雨污分
2、流图四邻、卫生防护距离情况图监测点位图项目地块现状图工程师勘查现场照片土地利用规划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篷布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0-320707-89-02-98432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聚区327国道西地理坐标(118度55分23.932秒,34度44分22.25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T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6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5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C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连
3、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文号赣行审技备202231号总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万元)7.5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S是:设备前期已安装完成,但已于2022年10月全部拆除,目前本项目车间为空厂房。用地面积(m2)O(厂区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根据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规划范围为沙河镇镇北工业集中区,南起镇北路,北至肖
4、岭村,东到东风路,西以朱南干渠为界,规划总面积约72.67公顷。规划的主导产业为纺织服装轻工产业和设备制造产业(电子电器)O本项目在连云港雨虹篷布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对现有产品边角料进行自行综合利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篷布产能不变,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轻工行业,符合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2、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相符性根据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现有工业基础,充分发挥区域交通优势,以循环经济理念和特色产业等发展优势,带动镇域经济的发展,并设置工业准入门槛。规划形成以纺织服装轻工产业和设
5、备制造产业(电子电器)为两大支柱产业,兼顾发展塑料制品等轻工产业的综合型镇级特色工业集中区。纺织服装轻工产业园区:纺织服装轻工产业园主要发展纺织服装,兼顾塑料制品等轻工产业。主要为工业路、富民路、工东路、镇北路、朱南干渠、工北路和北环路围合区域。保留现状东霞实业和雨虹篷布的用地格局,其他为预留的纺织服装等轻工产业用地。设备制造产业园区(电子电器):工业路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侧为国安电子用地,在其北侧预留了电子电器产业用地。电子元器件等有污染的功能区布置在南部区域或原顾岭村的用地上,北部距离肖岭村较近的用地主要布置装配生产、管理办公等无污染的功能区。在工东路以东区域,主要依托现状电子电器的发展基础
6、,吸引与其相关的设备制造产业向园区内集中。本项目位于连云港雨虹篷布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属于轻工产业中的塑料制品行业,本项目利用厂区生产的边角料替代部分原料,减少了固废的产生,属于产业的优化升级,且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轻工行业定位相符。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与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14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号产业政策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属于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相符
7、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提出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相符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提出的禁止建设的项目中。相符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相符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在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提出的禁止建设的项目中。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2、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
8、目厂址位于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连云港雨虹篷布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目前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已经出具了项目同意建设证明。本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的环境相容,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项目选址合理。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
9、态空间保护区域经查询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距离项目厂界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该保护区属于江苏省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位于项目西南侧约1275m0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规划范围见表1-2。表12项目附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规划范围地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保护区范目面
10、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家生保红范围国级态护线用态间控域围生空管区范总面积连港小区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地态统护湿生系保/赣榆区境内的新沐河(石梁河水库一临洪河)河道及河道与左岸堤脚内范围,长度33公里/20.1920.19主要生态功能及保护对策:江苏省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主要生态功能:洪水调蓄区。保护对策: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新
11、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3。表13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环境质量
12、管控要求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Ch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2022年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市区环境空气So2、NO2、PMlo、PM25、03、Co等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质量较好。相符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
13、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区域内主要河流为新沐河、沐北干渠和孟曹总渠,本项目地表水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1日发布的2022年1-12月连云港市地表水质量状况和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状监测数据,新沐河2022年水质类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水标准o根据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结果,沐北干渠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孟曹总渠除了氨氮超标,其他各项水质因子均满足In类水体功能要求。超
14、标原因:主要是区域截流管网不完善,居民生活污水和部分企业生活废水以及农业面源的排入;其次,可能是上游来水水质突然变化引起的连锁反应。整治措施:连云港市已经制定连云港市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赣榆区已制定不达标水体整治措施,通过以下措施:1、加强管网铺设,使区域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最终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工业废水排入外环境。3、加强对农业面源及区域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整治完成后将改善孟曹水渠水质。相符土壤环境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15、,所在地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多环芳烧、石油燃等土壤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相符管理与实施第七条:实行严格的小流域控制断面水质与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指标挂钩制度。全市新建排放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主要水污染物的项目,控制断面水质指标为III类水及以上的,其控制单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嫌,新增的非甲烷总垃总量在赣榆区区域内平衡。相符元内行政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1倍削减量替代;控制断面水质属于IV或V类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新增建设项目水污染指标按15倍削减
16、量替代;控制断面水质与上年相比下降或属于劣V类的,其控制单元内行政区域原则上不得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指标,属市重大项目的,水污染指标按2倍削减量替代。第八条:全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及通过排污权交易形式获得的排污指标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火电机组“可替代总量指标”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行业建设项目。涉及丙烯、甲苯、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乙苯、正庚烷、正己烷、邻二甲苯、苯乙烯、124三甲苯、环己烷、4-乙基甲苯、三甲苯等我市14种主要臭氧前驱物新建项目的,应实施主要臭氧前驱物2倍削减替代(市重大项目除外),主要臭氧前驱物有变化时,以市环保局公布的名单为准。根据上
17、述分析,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资源利用上限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表L4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资总红戋水源量级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也不新增生产用水,无新增用水。符合
18、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本项目不新增用水,满足2030年的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能源总量红线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准/万元和1.2吨/万元。考虑到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737吨标准
19、煤/a(电耗折算),经计算,单位GDP能耗为0.037吨/万元,能够满足2030年控制的单位GDP能耗要求。符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关于“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评价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5o表15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不新增用水。符合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
20、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庙、400万元/亩、280万元庙,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抽、20万元/亩、15万元庙。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本项目位于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连云港雨虹篷布制品有限公司现有
21、厂区内,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符合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能源消耗为7.37吨标准煤/a(电耗折算)。符合注:本项目用电6万kwh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则合计折标煤
22、约7.37ta.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负面清单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要求,分析本项目与该文的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6o表16与当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戈11、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位于赣榆区沙河镇工业集中区连云港雨虹篷布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符合依据空
23、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生态红线管控区为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距离该保护区最近距离为1275m,不在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符合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珅、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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