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实施方案精选版八篇合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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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实施方案一、恢复范围(一)2023国土变更调查国家检查“一下”反馈未通过图斑,共计19个图斑,24.053亩。(二)南部县自规局下发的图斑4个图斑,共计15.44亩。(三)未整治完成的图斑。二、工作任务(一)任务分解。各行政村(居)作为实施主体,明确工作责任,开展耕地流出整治,恢复粮食生产。(二)完成时间。到2023年7月24日前。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耕地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乡级已成立流出耕地专班(附件1),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理有序开展。(二)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整治。各行政村(居)要认真
2、梳理整治问题,明确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以“专班化推进+项目化实施”为手段;加快推进流出耕地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三)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各行政村(居)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国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此次整治任务采用驻村领导包村,驻村干部负主责,村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村干部包地块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2023年播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搭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全面做好2023年全街道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3、。一、总体要求按照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开展耕地谬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改革创新经营权流转、股份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技术合作、代耕代种、委托经营等模式,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和流转示范样板和经验,在全街道全面铺开,进一步稳定提高我街道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二、目标任务2023年,我街道严格开展耕地揖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启动摞荒耕地的治理工作。耕地经营权流转须在县、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流转交易。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4、。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将工作方案的政策内容和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标语、横额、明白纸(卡)、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村组和农户,利用当地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车、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座谈会宣传发动等,向农户进行广泛的宣传,使治荒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二)深入调查,摸清耕地揖荒底数。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摞荒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弃耕摞荒耕地的具体农户、搭荒地块、摞荒原因、摞荒面积、摞荒年限、流转意向以及有无水源等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为分类治理打好基础。(三)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开展摞荒地治理和流转。对历年爆荒
5、耕地的农户,村级要通知承包户限期恢复耕种,确实无力耕种或不愿耕种的,试点村要认真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引导农户进行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开展股份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技术合作,采取代耕代种或委托经营等方式,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分类治理。有水源保障的种植水稻,缺乏水源的种植玉米、红薯等旱粮作物。(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针对摞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地区,试点村要积极向街道申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水库、山塘、水坝、水陂等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排配套设施,做好蓄水和灌溉准备。(五)培育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带动摞荒地治理和流转。积极培育引进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承接摞荒地治理,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倾斜扶持,落实有关补助和激励机制,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治荒积极性。(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流转经营或代耕代种。对农户确实无力耕种或不愿耕种、无其他经营主体承接经营的摞荒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可采取流转经营或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治理,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优先扶持0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2月2023年2月)o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二)分类治理阶段(2023年2月2023年12月)。各村(社区)除按工作方案的措
7、施办法治理外,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更为有效的治理方法,切实将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成效。(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月)Q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验收办法,对村级耕地落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对治荒种植粮食且成绩显著的试点村给予扶持奖励。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江街道摞荒耕地治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摞荒耕地治理和流转示范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负责摞荒耕地治理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确保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落实到位。村级负责人是直接
8、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要将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与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结合起来,确保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二)加强项目资金保障。村级收集粮食安全生产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等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报材料,按时向街道提交真实准确的数据并配合后续资料完善工作。(三)加强工作指导。街道蹲荒耕地治理工作组,加强对各村(社区)的工作指导和督查,配合、督促落实工作方案各项政策和本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村级落实责任,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工作。(四)做好进度调度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调度,实行每月定期报告制
9、度,每月进展情况按时上报街道摞荒耕地治理工作组。工作组不定期收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五)实行绩效考评0将搭荒耕地治理、开展搭荒耕地规模化流转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推动耕地摞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绩效化。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从今年3月至6月在范围内集中开展切实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关于切实提高
10、耕地利用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动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粮食生产稳定,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
11、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清理、分类处置、集中整治的要求,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决不能把土地抛荒与休耕混为一谈,对抛荒耕地全面复耕,加大督促检查,坚决防止耕地抛荒,特别是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责任,确保2020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1.8万亩,粮食产量1.92亿斤(详见附件2)。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耕地抛荒情况。在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耕地抛荒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症结,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耕地抛荒现象,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
12、整治提供依据。(二)坚决清理整治复耕。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和2019年抛荒耕地复耕范围内的,要作为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恢复农业生产。对交通较方便或耕种条件较好的抛荒耕地,要积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乡村两级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对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或流转,弃耕抛荒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采取办法通知摞荒农户履行耕种义务,限期恢复耕种。支持种植大户利用现有技术、设备、渠道等优势,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引导种植粮食的土地流转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抛荒耕地,流转收益可
13、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对因污染产生或耕种条件较差的抛荒耕地,要区分情况,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种植,切实加以整改。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三)严格执法治理。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乡村两级要积极落实抛荒耕地流转,确保限期恢复耕种。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利用,切实纠正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现象,规范引导稻渔综合种养,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开挖建设小龙虾专业繁殖基地,高
14、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挖沟(坑)、筑堤等补助。根据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和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谁种补贴谁的原则,补贴资金补给实际种植户(或农场)”,乡(镇)要逐一排查抛荒耕地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防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要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
15、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防止耕地抛荒问题回潮反弹;要签订耕地抛荒治理目标责任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网格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要建立抛荒耕地台账制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五)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粮食生产绩效考核机制,由小组办公室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建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考核未达标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先进的乡镇、优秀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并作为当地农业政策试行、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四、
16、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一)县级抓总。县政府对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对稳定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负总责负责落实春季农业生产早稻种植计划面积,扶持建立20亩以上早稻抛秧(或6亩以上机插秧)集中育秧点,打造早稻种植示范片区。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落实早稻种植计划和耕地抛荒整治
17、,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承担日常工作Q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制止耕地抛荒督查力度,完善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的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摸底排查和复耕整改问题出在哪里,就由哪个地方负责解决。(二)乡镇落实。乡(镇)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参照市、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
18、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要将早稻种植计划和耕地抛荒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户,除山区乡镇外,各乡(镇)需扶持建立10亩以上早稻集中育秧点。(三)部门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水利局和县统计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五、工作步骤各乡(镇)政府要及早召开会议部署,统一思想、下定决心,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9、:(一)调查摸底阶段。从3月初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春季农业生产全面排查。主要调查了解粮食种植情况和耕地抛荒情况,一是调查研究。各乡镇对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生产意向情况、普通农户粮食种植意向情况、乡镇及村组对抛荒耕地进行流转工作措施情况等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县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二是乡镇自查。各乡镇组织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耕地抛荒现象入村入组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3)o三是县级汇总。各乡镇统计汇总各类耕地抛荒情况,形成排查整改报告,报告于3月28日前经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整改整治阶段。根据各乡(镇)排查整改报告,县
20、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抛荒治理目标责任状。从4月上旬开始用3个月左右时间,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乡镇,组织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查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6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整治不彻底的乡镇进行补课,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
21、春季农业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以奖代投。县财政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专项用于遏制耕地抛荒、双季稻或稻油轮作生产及种粮大户的奖补等(奖惩措施另行制定)(四)严肃督导问责。各乡镇对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肃认
22、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五)定期上报信息Q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地区清理整治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加强擒荒耕地核查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是农民安身之本,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谬荒耕地核查利用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
23、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新一轮搭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为确保2023年博荒地核查利用工作快速、顺利、全面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7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23年度摞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二、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耕地利用优先序1.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召开村社会议、张贴标语、干部上门入户、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和摞荒地警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营造整治耕地摞荒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摞荒综合整治工作。2 .严格用途管控。各村要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
24、先序,严格种植用途管控,统筹利用谬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菜和饲草料等(一年生禾本科作物)生产,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摞荒耕地盘活利用。(二)改善摞荒耕地耕种条件,提升综合产能1.改善生产条件。将具备条件的爆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排灌、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3 .提升地力水平。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加大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绿肥还田、水肥一体化、酸化土壤改良、统防统治、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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